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关于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关
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
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对公司《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
及其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文件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的情形,不存在公司向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提供**、**担保或**其他财务
资助的计划或安排;
引第 1 号》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持有人条件,符合本次员工持股
计划规定的持有人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合法、
有效;
提高职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使经营者和股东成为利益共同体,提高管理效
率和经营者的积极性、责任心,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和战略实现。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不会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公**远发展的需要。
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