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广东广康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人”)作
为广东广康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康生化”或“公司”)**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
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广康生化拟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广康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008 号)同意注册,公司**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85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42.45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人民币 785,325,000.00 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3 年 6 月 20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XYZH/2023SZ**6B0294)。
公司已按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人、存放募集
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广东广康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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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书》披露的原募投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拟投入募集资金
合计 72,005.00 69,118.78
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9,736.57 万元,扣除上
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后,公司超募资金为人民币 617.79 万元。
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10 月 3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
事会第九次会议,于 2023 年 11 月 15 日召开 2023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内容、实施地点和实施主体、调整投资金额与
内部投资结构、使用超募资金增加募投项目投资及调整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议
案》,同意公司对原募投项目“年产 4,500 吨特殊化学品建设项目”进行变更和
调整,变更后的募投项目名称为“年产 3,500 吨特种化学品建设项目”。具体内
容请见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31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
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内容、实施地点和实施主体、调整投资金额与内部投资
结构、使用超募资金增加募投项目投资及调整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3-048)。
变更后的募投项目概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拟投入募集资金
合计 75,246.00 69,736.57
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4 月 1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2024 年度)
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2024 年度)会议,于 2025 年 5 月 8 日召开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内容、投资金额、结构与
进度调整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原募投项目之“年产 3,500 吨特种化学品建设项
目”的实施内容、投资金额、结构与进度进行调整,并相应调整募投项目名称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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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 5,500 吨特种化学品建设项目”。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8 日
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内容、
投资金额、结构与进度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
变更后的募投项目概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拟投入募集资金
合计 75,265.00 69,736.57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累计已使用
万元),其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6,166.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
万元,使用募集资金购买但尚未到期赎回的银行理财产品余额 39,000.00 万元。
三、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1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和募集
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含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后所产生的利息)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
性好且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产品,使用期限为自 2024 年 7 月 22 日起 12
个月内。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19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
露的《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
鉴于上述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现金管理额度的授权于 2025 年 7 月 21 日到期,
公司决定重新审议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四、募集资金闲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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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
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闲置的情况。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益,公
司决定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含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后所产生的
利息)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回报。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后所产生的利息)
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正常进行。
五、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现金管理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在不影响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计划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决定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
置的募集资金(含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后所产生的利息)进行现金管理,以更
好地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为公司和股东获取回报。
(二)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决定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含本数)的募集资金
(含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后所产生的利息)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 2025
年 7 月 22 日起 12 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即:
自 2025 年 7 月 22 日至 2026 年 7 月 21 日,公司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单日**余额
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含本数)。
(三)现金管理产品品种
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
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保本型理财及国债逆
回购品种等),但不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高风险投资所涉及的投资品种。现金管理投资
产品的期限不得超过 12 个月。
(四)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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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签署相
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组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六)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严格按照**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
使用。
六、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属低风险型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该
项投资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经过严格评估和筛选,但收益情况受宏观经济等各种因素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
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而导致实际收益不可预期的风险。
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息传递风险、募集失败风险、再投资和提前终止风险
及其他不可抗力风险等。
(二)风险控制措施
的单位及其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不得用于证券投资等高风
险投资,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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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审批结果实施具体操作,并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投向和进展情况,如发
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核实。
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信息披露工作。
七、本次现金管理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在防范风险的前提下实现资产保值增值。在保证不影响
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不存在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
八、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
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含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后所产生的利息)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且投资期限不超
过 12 个月的产品,使用期限为自 2025 年 7 月 22 日起 12 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
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公司增加收益,提高资金
核查意见
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公司全资
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含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后所产生的利息)进行现金管理。
九、保荐人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
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的规定。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
划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保荐人对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部分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核查意见
(此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广东广康生化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张新星 胡轶聪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