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华海清科 证券代码:688120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 于
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
**授予部分**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
之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目 录
(二)关于本激励计划**授予部分**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说明 ..... 7
一、释 义
以下词语如无特殊说明,在本文中具有如下含义:
华海清科、本公司、公
指 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
司、上市公司
本激励计划、本计划 指 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 符合本激励计划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在满足相应归属
指
制性股票 条件后分次获得并登记的本公司股票
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获得限制性股票的公司(含控股
激励对象 指 子公司,下同)董事、**管理人员、核心管理、技术
(业务)骨干
授予日 指 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日期
授予价格 指 公司授予激励对象每一股限制性股票的价格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到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
有效期 指
**归属或作废失效的期间
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满足获益条件后,上市公司将股票
归属 指
登记至激励对象账户的行为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设立的,激励对象为获得激励股
归属条件 指
票所需满足的获益条件
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满足获益条件后,获授股票完成登
归属日 指
记的日期,必须为交易日
《公**》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上市规则》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
《自律监管指南》 指
披露》
《公司章程》 指 《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证监会 指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券交易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二、声 明
本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报告特作如下声明:
(一)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所依据的文件、材料由华海清科提供,本激励
计划所涉及的各方已向独立财务顾问保证:所提供的出具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所依据的所有文件和材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存在**遗漏、
虚假或误导性陈述,并对其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负责。
本独立财务顾问不承担由此引起的**风险责任。
(二)本独立财务顾问仅就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部分**个
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事项对华海清科股东是否公平、合理,对股东的权益和上
市公司持续经营的影响发表意见,不构成对华海清科的**投资建议,对投资
者依据本报告所做出的**投资决策而可能产生的风险,本独立财务顾问均不
承担责任。
(三)本独立财务顾问未委托和授权**其它机构和个人提供未在本独立
财务顾问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解释或者说明。
(四)本独立财务顾问提请上市公司全体股东认真阅读上市公司公开披露
的关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信息。
(五)本独立财务顾问本着勤勉、审慎、对上市公司全体股东尽责的态度,
依据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部分**个归属期
归属涉及的事项进行了深入调查并认真审阅了相关资料,调查的范围包括上市
公司章程、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决议、相关公司财务报告、公司的生产经营计划
等,并和上市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有效的沟通,在此基础上出具了本独立财务
顾问报告,并对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
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系按照《公**》《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根据上市公司提供的有关资料制作。
三、基本假设
本财务顾问所发表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系建立在下列假设基础上:
(一)**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无重大变化;
(二)本独立财务顾问所依据的资料具备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
性;
(三)上市公司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部分**个归属期归
属所出具的相关文件真实、可靠;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归属事项不存在其他障碍,涉及的所有协
议能够得到有效批准,并**能够如期完成;
(五)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部分**个归属期归属涉及的各
方能够诚实守信的按照激励计划及相关协议条款**履行所有义务;
(六)无其他不可预计和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四、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
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
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3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
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的批复,并于 2023 年 5 月 9 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了《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四川省国资委备案同意的公告》。同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根据公司其他
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李全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的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
与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异议。2023 年 5 月 19 日,公司于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了《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次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
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
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
留部分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
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
项的议案》《关于作废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部分**
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部分第
一个归属期的归属人员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综上,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截止本报告出具日,华海清科**授予部分
**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管理办法》及
《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二)关于本激励计划**授予部分**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说明
根据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
划**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的**个归属期为“自**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
个交易日至**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一个交易日止”;本激励计划**
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 2023 年 7 月 6 日,因此**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
**个归属期为 2025 年 7 月 7 日至 2026 年 7 月 6 日。
本激励计划**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个归属期的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
性股票需同时满足以下归属条件方可办理本次归属事宜:
归属条件 达成情况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符
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合归属条件。
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人选;
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述情形,符合归属条件。
情形的;
除已离职的激励对象外,
(三)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其他激励对象均满足 12 个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 12 个
月以上的任职期限,符合
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归属条件。
(四)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本激励计划**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个归属期对 (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应的考核年度及业绩考核目标具体如下表所示: 2023 年年度报告出具的审
归属期 对应考核年度 业绩考核目标 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4
第 ZB10625 号),考核期
(1)2023 年每股收益不低于 3.92 元/
股,且不低于对标企业 75 分位值; 内:
( 2 ) 以 2021 年 营 业 收 入 为 基 准 , 1、公司 2023 年度每 股收
**个
归属期
且不低于对标企业 75 分位值; 对标企业 75 分位值,符合
( 3 ) 以 2021 年 研 发 投 入 为 基 准 , 该项业绩考核指标。
注:①上述业绩考核目标中每股收益指标,以归母扣非净利润为计
算依据。每股收益=归母扣非净利润/公司总股本;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
为 2,507,991,057.37 元 ,
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配股、增发等影响公司股本总数的事宜,计 相较于 2021 年的增长率为
算每股收益时,所涉及的公司股本总数不做调整,以 2022 年底公司股 211.60%,且高于对标企业
本总数为计算依据。 75 分位值,符合该项业绩
②上述“研发投入”以经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 考核指标。
报告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③若年度考核过程中,公司或对标企业所属证监会行业分类发生变
化,对标企业出现主营业务收入、利润结构重大变化以致与公司产品和
基准,2023 年研发投入增
业务不具有相关性,或出现其他偏离幅度过大的异动,由公司董事会根 长率为 154.74%,符合该项
据实际情况剔除或更换部分样本。 业绩考核指标。
(五)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
**授予限制性股票**个归属期个人业绩考核年度为 励 计划 首 次授 予 的 257 名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公司员工绩效管理的相关规 26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自
定进行,根据个人的绩效考评评价指标确定考评结果,原则 愿放弃而不具备激励对象
上考评结果划分为 A(**)、B(**)、C(良好)和 D **;13 名激励对象因个
(不合格)四个**。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 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为
面归属系数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C”,对应个人层面归属
考核结果 A B C D 的标准 系数为 0.75;剩 余
标准系数 1 0.75 0
效考核结果均为 B 及以
由此,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 上,个人层面归属的标准
标准系数×个人当年计划归属数量。 系数为 1。
综上所述,本激励计划**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个归属期符合条件的
(三)本次归属的具体情况
本激励计划**授予部分**个归属期可归属的具体情况:
已获授予的
可归属数量 可归属数量占已
限制性股票
序号 姓名 国籍 职 务 获授予的限制性
数量(万 (万股)
股票总量的比例
股)
一、董事、**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董事长、总经理、核心
技术人员
小 计 18.5905 4.6475 25.00%
二、核心管理、技术(业务)骨干
核心管理、技术(业务)骨干(合计 227 人) 361.7674 89.2659 24.67%
**授予合计 380.3579 93.9134 24.69%
(四)结论性意见
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华海清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授予部分**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且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
和授权,符合《公**》《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规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
《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尚需按照《管理办法》《激
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在规定期限内进行信息披露和办理相应后续手续。
五、备查文件及咨询方式
(一)备查文件
(二)咨询方式
单位名称: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经 办 人:孙伏林
联系电话:021-52588686
传 真:021-52583528
联系地址:上海市新华路 639 号
邮 编:200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