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部证券”或“保荐人”)作为南华生
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华生物”或“公司”)2023 年度向特定对
象发行 A 股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南华生物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事
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发行情况和公司股本变化情况
根据**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930 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湖
南省财信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信产业基金”)发行股票的注册
申请,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18,449,197 股,每股面
值 1 元,发行价格 14.96 元/股,于 2024 年 1 月 10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
份限售期为自前述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 18 个月。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311,573,901 股增加至
发生变化,仍为 330,023,098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为 19,354,397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5.86%,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 18,449,197 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 5.59%,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认购对象名称 发行股数(股) 上市日期 限售期
湖南省财信产业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
序号 认购对象名称 发行股数(股) 上市日期 限售期
合计 18,449,197 - -
二、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承诺:“同意本次认购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获配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形;
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未发生公司对其违规担保的情况。
三、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上市流通安排
本次申请解除限
持有限售股份总数 本次申请解除限
序号 认购对象名称 售的股份占公司
(股) 售的股份数量
总股本的比例
湖 南 省 财 信 产 业 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
合计 18,449,197 - -
四、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股份类别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份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19,354,397 5.86% 905,200 0.27%
二、**售条件流通股份 310,668,701 94.14% 329,117,898 99.73%
三、股份总数 330,023,098 100% 330,023,098 100%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东均已严格履行其在公司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时所作出的股份限售承诺;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证券发行
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的要求;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均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的要求;公司与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
售并上市流通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