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36 证券简称:智明达 公告编号:2025-032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询价转让结果报告书暨持股 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
触及 1%的提示性公告
股东王勇(以下简称“转让方”“出让方”)保证向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智明达”或“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为24.19元/股,转让的股票数量为5,030,000股。
? 王勇为智明达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长,
参与本次询价转让。
? 本次转让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询价转让后, 转让方王勇持股比例由29.36%减少至26.36%。王勇、张跃
持股比例合计由 33.55%减少至 30.55%,累计权益变动比例超过 1%。
一、 转让方情况
(一) 转让方基本情况
截至 2025 年 6 月 10 日,转让方所持**前股份的数量、占总股本比例情况如
下:
序号 拟参与转让股东的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注:公司实际控制人为王勇、张跃,截至 2025 年 6 月 10 日,张跃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
例为 33.55%。
本次询价转让的转让方王勇为智明达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
的股东、董事长。
(二) 转让方一致行动关系及具体情况说明
根据智明达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公告的《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合
伙企业变更执行事务合伙人暨持股 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成都智
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以及于 2025 年 5 月 31 日公告的《成
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公司股东共青城智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共青城智为”)变更
执行事务合伙人,引起王勇与共青城智为一致行动关系解除,该次权益变动前公司
实际控制人王勇、张跃与共青城智为构成一致行动关系,该次权益变动后公司实际
控制人王勇、张跃与共青城智为解除一致行动关系。依据《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
管理暂行办法》共青城智为与实际控制人王勇、张跃在解除一致行动人关系的六个
月内将继续共同遵守关于大股东减持股份的规定。
(三) 本次转让具体情况
实际转让
持股数量( 拟转让数 实际转让数量 转让后持
序号 股东姓名 持股比例 数量占总
股) 量(股) (股) 股比例
股本比例
合计 49,234,685 29.36% 5,030,000 5,030,000 3.00% 26.36%
(四) 转让方未能转让的原因及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二、 转让方持股权益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一) 王勇、张跃
本次转让后,王勇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将从29.36%减少至26.36%。
王勇及张跃合计持股比例从 33.55%减少至 30.55%,累计权益变动比例超过 1%。
王勇基本信息 名称 王勇
住所 成都市青羊区********
权益变动时间 2025-06-17
张跃基本信息 名称 张跃
住所 成都市青羊区********
权益变动时间 2025-06-17
股东名称 变动方式 变动日期 权益种类 减持股数(股) 减持比例
王勇 询价转让 2025 年 6 月 17 人民币普通股 5,030,000 3.00%
日
合计 - - 5,030,000 3.00%
注:“减持比例”是以权益变动发生时公司总股本数为基础测算。
的股份变动情况
股东名 本次转让前持有情况 本次转让后持有情况
股份性质
称 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49,234,685 29.36% 44,204,685 26.36%
王勇
其中:**售条件股份 49,234,685 29.36% 44,204,685 26.36%
合计持有股份 7,033,526 4.19% 7,033,526 4.19%
张跃
其中:**售条件股份 7,033,526 4.19% 7,033,526 4.19%
合计持有股份 56,268,211 33.55% 51,238,211 30.55%
合计
其中:**售条件股份 56,268,211 33.55% 51,238,211 30.55%
三、 受让方情况
(一) 受让情况
序 受让方名称 投资者类型 实际受让数 占总股 限售期
号 量(股) 本比例 (月)
限公司
司
合计 - 5,030,000 3.00% -
(二) 本次询价过程
转让方与组织券商综合考虑转让方自身资金需求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询价转
让的价格下限,且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下限不低于发送认购邀请书之日(即 2025
年 6 月 11 日,含当日)前 20 个交易日智明达股票交易均价的 70%。
本次询价转让的《认购邀请书》已送达共计 96 家机构投资者,具体包括:基
金管理公司 18 家、证券公司 15 家、保险公司 7 家、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7 家、私
募基金管理人 48 家、期货公司 1 家。
(三) 本次询价结果
组织券商合计收到有效报价15份。根据认购邀请书约定的定价原则,**13家
投资者获配,**确认本次询价转让价格为 24.19 元/ 股 ,转让的 股票 数量为
(四) 本次转让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
□适用 √不适用
(五) 受让方未认购
□适用 √不适用
四、 受让方持股权益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中介机构核查过程及意见
****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次询价转让的出让方、受让方、询价对象认购
**、认购邀请书的发送范围等进行了审慎核查并认为:
本次询价转让过程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目前证券市场的监管要求。
本次股份转让通过询价方式**确定股份转让价格。整个询价转让过程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
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实施意见》《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六、 上网公告附件
《****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向特定
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的核查报告》。
特此公告。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