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78 证券简称:深圳新星 公告编号:2025-061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陈学敏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36,864,974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占其持股数量比例为54.25%,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9.47%。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学敏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持有公司股
份数量为77,333,894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36.63%;本次股份质押后,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陈学敏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公司股份数量25,250,000股,
占其持股数量比例为32.65%,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1.96%。
一、 上市公司股份质押
公司于2025年6月17日获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学敏先生所持有本公司
的部分股份被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是否为
是否
限售股 是否 占其所 占公司
为控 本次质押 质押起 质押到 质押融资资金
股东名称 (如是, 补充 质权人 持股份 总股本
股股 股数(股) 始日 期日 用途
注明限 质押 比例 比例
东
售类型)
洛阳工
质押合
控新星
创业投
陈学敏 是 20,000,000 否 否 6 月 16 主债权 54.25% 9.47% 不适用
资合伙
日 **受
企业(有
偿之日
限合伙)
备注:公司全资子公司新星轻合金材料(洛阳)有限公司拟通过增资扩股方式引入投资
者洛阳工控新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8日披露的
(公告编号:2025-046)
《关于全资子公司增资扩股引入投资者暨公司放弃优先认购权的公告》
本次质押用途为陈学敏先生与洛阳工控新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公司、全
资子公司新星轻合金材料(洛阳)有限公司签订的《增资协议》、《股东协议》及签署协议
的补充协议(如有)等各项义务的履行提供质押担保。
保障用途的情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学敏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
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本次质押 已质押 已质押 未质押 未质押
本次质押前 占其所 占公司
持股数量 持股比 后累计质 股份中 股份中 股份中 股份中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数 持股份 总股本
(股) 例 押数量 限售股 冻结股 限售股 冻结股
量(股) 比例 比例
(股) 份数量 份数量 份数量 份数量
(股) (股) (股) (股)
陈学敏 36,864,974 17.46% 0 20,000,000 54.25% 9.47% 0 0 0 0
深圳市岩
代投资有 25,262,280 11.97% 5,250,000 5,250,000 20.78% 2.49% 0 0 0 0
限公司
深圳市辉
科轻金属
研发管理
有限公司
合计 77,333,894 36.63% 5,250,000 25,250,000 32.65% 11.96% 0 0 0 0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质押股份情况及资金偿还能力、还款资金来源及具体安排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学敏先生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新星轻合金
材料(洛阳)有限公司增资扩股事项质押股份20,000,000股,有效期为质押合同
所列主债权**受偿之日,因此,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学敏先生不存在未来
半年和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
(2)深圳市岩代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岩代投资”)无未来半年内到
期的质押股份;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5,250,000股,占其持股数量比
例为20.78%,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49%,对应融资余额为2,500万元。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学敏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岩代投资资信状况良好,
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若质押股份出现平仓风险,陈学敏先生及其一致行动
人将采取提前还款、补充质押等措施应对上述风险。
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主营业务、融资授信及融资
成本、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
(2)本次股份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治理产生影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陈学敏及其一致行动人与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人员等方面相互独立,不会
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的变更,不会对公司股权结构、日常管理产生重大影响。
(3)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学敏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业绩补
偿义务。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股份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并按要求及时做好相关
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