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东南网架 证券代码:002135
债券简称:东南转债 债券代码:127103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受托管理人: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 1 号都市之门 B 座 5 层)
二�二五年六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发行
人)与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受托管理人)签订的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
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
协议》”)《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
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等相关规定、**息披露文件等,由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源证券”)
编制。开源证券对本报告中所包含的从上述文件中引述内容和信息未进行独立验
证,也不就该等引述内容和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做出**保证或承担
**责任。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
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内容据以作为开源证券所作的承诺
或声明。在**情况下,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进行的**作为或不作为,开源证
券不承担**责任。
如无特别说明,本报告中相关用语具有与《募集说明书》中相同的含义。
**节 本次债券情况
一、注册文件及注册规模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经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东南网架”“公司”“发行人”)经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七届
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
会、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经**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1845 号文同意注册,公司于
元,发行总额 200,000.00 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1,986,231,480.13 元。上述募集
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
报告》(天健验〔2024〕15 号)。
公司 200,00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4 年 1 月 24 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
易,债券简称“东南转债”,债券代码“127103”。
二、本次债券基本情况及主要条款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次可转债及
未**本次可转债转换的公司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本次可转债发行总额为人民币 200,000.00 万元,发行数量为 2,000 万张。
本次可转债每张面值为 100 元人民币,按面值发行。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 6 年,即自 2024 年 1 月
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年 0.30%、第二年 0.50%、第三年 1.00%、第四年 1.50%、第五年 1.80%、
第六年 2.00%。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本金并支付**
一年利息。
(1)计息年度的利息计算
计息年度的利息(以下简称“年利息”)指可转债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债票
面总金额自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可转债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
债权登记日持有的本次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转债发行首日(2024 年 1 月 3 日,T 日)。
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
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
(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已转换或已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债,公司不再向
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本次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4 年 1 月 9 日,
T 4 日)满 6 个月后的**个交易日(2024 年 7 月 9 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2030
年 1 月 2 日)止(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
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1)初始转股价格
本次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 5.73 元/股,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
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
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
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交易日公
司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2)转股价格的调整方式及计算公式
在本次可转债发行之后,当公司因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
股、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不包括因本次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将按下述
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 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 A×k)/(1 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 A×k)/(1 n 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 A×k)/(1 n k)
其中:P0 为调整前转股价,n 为送股或转增股本率,k 为增发新股或配股
率,A 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 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 为调整后转股价。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
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符合**证监会规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
登相关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
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票登记
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
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可转债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
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可
转债持有**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
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予以制定。
(1)修正条件及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
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
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若在前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内发
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
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
价格计算。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
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
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间的较高者。
(2)修正程序
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符合**证监会规定
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
股期间(如需)等有关信息。从股权登记日后的**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
日)起,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票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
请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在转股期内申请转股时,转股数量 Q 的计算公式
为:Q=V/P,并以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其中:
Q:指可转债的转股数量;
V:指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股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P:指申请转股当日有效的转股价格。
本次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是整数股。转股时不足转换为一股的
本次可转债余额,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本次可转债
持有人转股当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债的票面余额以及对
应的当期应计利息。
(1)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满后 5 个交易日内,公司将按债券面值的 108%(含
**一期利息)的价格赎回**未转股的可转债。
(2)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
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若在上述交易日内
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
格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
数(算头不算尾)。
(1)有条件回售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两个计息年度内,如果公司股票在**连续三十个
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70%时,本次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
的本次可转债**或部分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当期
应计利息的计算方式参见第 11 条赎回条款的相关内容)。
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
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
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转股价格在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
价格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
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从转股价
格修正之后的**个交易日起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重新计算。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两个计息年度,可转债持有人在每年回售条件**满
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满足回售条件而可转债持有人
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该计息年度不能再行使回售
权,可转债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2)附加回售条款
若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
书中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且该变化被**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认
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债持有人享有一次以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
格向公司回售其持有的**或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权利(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
方式参见第 11 条赎回条款的相关内容)。可转债持有人在附加回售条件满足后,
可以在公司公告的附加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该次附加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
售的,自动丧失该附加回售权。
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本公司股票享有与原股票同等的权益,在
股利发放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登记在册的所有普通股股东(含因可转债转股形成的
股东)均参与当期股利分配,享有同等权益。
(1)债券持有人的权利
A、依照其所持有的本次可转债数额享有约定利息;
B、根据约定的条件将所持有的本次可转债转为公司 A 股股票;
C、根据约定的条件行使回售权;
D、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本
次可转债;
E、依照法律、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
F、按约定的期限和方式要求公司偿付本次可转债本息;
G、依照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及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参与或委
托代理人参与债券持有人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H、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作为公司债权人的其他权利。
(2)债券持有人的义务
A、遵守公司本次发行可转债条款的相关规定;
B、依其所认购的本次可转债数额缴纳认购资金;
C、遵守债券持有人会议形成的有效决议;
D、除法律、法规规定及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之外,不得要求公
司提前偿付可转债的本金和利息;
E、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可转债持有人承担的其他义务。
(3)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开情形
A、公司拟变更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B、公司不能按期支付本次可转债本息;
C、公司减资(因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事项或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所必须回购股份导致的减资除外)、合并等可能导致偿债能力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需要决定或者授权采取相应措施;
D、公司分立、被托管、解散、申请破产或者依法进入破产程序;
E、保证人(如有)、担保物(如有)或者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发生重大变化;
F、拟修改本次可转债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G、拟变更债券受托管理人或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主要内容;
H、公司管理层不能正常履行职责,导致发行人债务清偿能力面临严重不确
定性;
I、公司提出重大债务重组方案的;
J、发生其他对债券持有**益有重大实质影响的事项;
K、根据法律、法规、**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的规定,应当由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并决定的其他事项。
下列机构或人士可以提议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A、公司董事会提议;
B、可转债受托管理人提议;
C、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本次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 10%以上(含 10%)的债
券持有人书面提议;
D、法律、法规、**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机构或人士。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00,000.00 万
元(含 200,0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以下项目:
序号 项目 投资总额 拟利用募集资金
合计 396,653.76 200,000.00
若实际募集资金不能满足上述募集资金用途需要,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
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范围内,并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以及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调整并最
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
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及自身实际情况以自有或自
筹资金先行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
的要求和程序置换先期投入。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不提供担保。
本次发行可转债方案的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方案之日
起十二个月。
公司聘任开源证券作为本次可转债的受托管理人,并同意接受开源证券的监
督。
公司聘请了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世纪”)
为本次发行可转债的资信进行了评级。根据新世纪出具的信用评级报告,公司主
体信用**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债项信用**为 **,评级展望为稳定。在
本可转债存续期限内,新世纪将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跟踪评级。
第二节 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
开源证券作为东南网架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债券受托
管理人,严格按照《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募集说明书》《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
和约定履行了债券受托管理人的各项职责。存续期内,开源证券对公司及本期债
券情况进行持续跟踪和监督,密切关注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情况、资信状况,
以及偿债保障措施的实施情况等,监督公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
偿付情况,切实维护债券持有人利益。
开源证券采取的核查措施主要包括:
第三节 发行人年度经营情况和财务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7345233459
法定代表人:徐春祥
股本:111,551.64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1 年 12 月 29 日
注册地址:杭州市萧山区衙前镇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衙前镇衙前路 593 号
股票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及代码:东南网架,002135.SZ
上市日期:2007 年 5 月 30 日
邮政编码:311209
电 话:0571-82783358
传 真:0571-82783358
互联网址:www.dongnanwangjia.com
电子信箱:002135@dngroup.cn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建设工程
勘察;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监理;施工专业作业;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消防
设施工程施工;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各类工程建设活动;
建筑劳务分包;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林木种子生产经营;餐饮服务;发电、
输电、供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金属结构制造;
金属结构销售;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黑色金属铸造;金属制品销售;
建筑材料销售;轻质建筑材料制造;轻质建筑材料销售;体育场地设施工程施工;
土石方工程施工;园林绿化工程施工;金属门窗工程施工;工程管理服务;对外
承包工程;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建筑信息模型
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
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机械设备销售;特种设备销售;
专用设备修理;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物业管理;单位后勤管
理服务;装卸搬运;停车场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新兴能源技术
研发;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
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
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电气设备修理;合同能源管理。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发行人 2024 年度经营情况及财务情况
(一)年度经营情况
公司主营业务包括钢结构、化纤、新能源三大业务板块。公司钢结构板块主
要业务为钢结构建筑及围护系统的设计、制造、安装以及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
施等项目的工程总承包,提供从设计、采购、制作、施工、项目管理全过程的工
程总承包服务;公司化纤板块主要业务为涤纶长丝的生产和销售,由控股子公司
东南新材料(杭州)股份有限公司负责生产和经营,产品包括涤纶预取向丝
(POY)、涤纶牵引丝(FDY)、拉伸变形丝(DTY)、聚酯切片等系列。目前
公司设计产能已达到年产 50 万吨差别化功能性聚酯纤维产品;司新能源板块业
务主要为光伏建筑业务领域,业务主要涵盖了公共建筑、工商业厂房领域光伏电
站 EPC、光伏电站运营、储能领域等。公司以“装配式 EPC BIPV”的建设模
式及“投资、建设、运维一体化”的运营模式来拓展光伏建筑一体化市场。
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9,045.11 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 42.17%。从
业务类型看,报告期内工程总承包业务营业收入为 346,776.78 万元,同比增加
业务营业收入为 312,418.19 万元,同比下降 2.33%;光伏业务营业收入 7,219.69
万元,同比下降 24.52%。
(二)主要财务数据与财务指标
项目 2024 年 2023 年 本年比上年增减
营业收入(元) 11,242,285,150.72 13,000,123,319.02 -13.5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额(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7 0.28 -39.29%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7 0.28 -39.2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92% 5.24% -2.32%
本年末比上年末
项目 2024 年末 2023 年末
增减
总资产(元) 19,616,334,342.02 18,792,003,512.95 4.3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
产(元)
第四节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1845 号”文同意注册,公
司于 2024 年 1 月 3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2,000.0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
值 100 元,发行总额 200,000.00 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1,986,231,480.13 元。上
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
《验资报告》(天健验〔2024〕15 号)。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
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
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和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
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公司连同保荐机构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10 日与**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萧山分行、2024 年 1 月 10 日与**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萧山分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2024 年 1 月 9 日与**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杭州萧山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
务。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有 5 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
下:
单位: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 33050161702700002755 14,102.16
**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萧山分行 1202090129901216524 3,525,372.70
中信银行杭州萧山支行 8110801012902772408 33,072,047.99
**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萧山分行 19080201040084706 38,345,949.78
**银行萧山分行营业部 383183531299 8,408,024.64
合 计 83,365,497.27
三、2024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4 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编制单位: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98,623.15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45,803.89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45,803.89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是否已变 调整后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 项目可行性
承诺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 本年度 项目达到预定 本年度 是否达到
更项目(含 投资总额 累计投入金额 投资进度(%) 是否发生
和超募资金投向 承诺投资总额 投入金额 可使用状态日期 实现的效益 预计效益
部分变更) (1) (2) (3)=(2)/(1) 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科技产业园 EPC 否 90,000.00 89,056.60 55,726.01 55,726.01 62.57 14.78% 注 否
总承包项目
**二期地块 否 60,000.00 60,000.00 40,511.33 40,511.33 67.52 13.02% 注 否
EPC 总承包项目
承诺投资项目
小计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无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无
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
自筹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符合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募集
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不影响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该项决策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相关审批和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5,000
金的议案》,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 45,000.00 万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无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无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无
注
利 13,767.77 万元,累计毛利率 13.02%,暂未达到预计效益
由于上述两个钢结构建设项目尚在建设中,**效益尚无法确定
第五节 内外部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及有效性分
析
一、内外部增信机制
本次可转债无担保。发行人未采取内外部增信措施。本次债券的偿债资金将
主要来源于公司日常经营所产生的现金流。
二、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及有效性分析
(一)偿债保障措施
(二)偿债保障措施的有效性分析
为充分保护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东南转债”设立债券持有人会议,制
定持有人会议规则,明确约定了债券持有人通过债券持有人会议行使权利的范
围、程序和其他重要事项,为保障本次债券的本息及时足额偿付做出了合理的制
度安排。
公司已建立了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制度并指定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
次可转债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账户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
用。
公司已聘请开源证券担任债券受托管理人。开源证券作为“东南转债”的债
券受托管理人,通过持续关注发行人资信情况、定期查阅公司公开披露的定期报
告、收集发行人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账单等方式履行受托管理职责,维护债券持
有**益。
议》及**证监会的有关规定进行重大事项信息披露,使发行人偿债能力、募集
资金使用等情况受到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和股东的监督,防范偿债风险。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严格按照相关约定执行偿债保障措施,能够有
效保障公司债券本息的偿付。
第六节 本次债券付息情况
根据本次可转债条款的规定,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
式,计息起始日为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即本次“东南转债”**年的计息期间
为 2024 年 1 月 3 日至 2025 年 1 月 2 日。
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3 日支付了“东南转债”自 2024 年 1 月 3 日至 2025 年
张)利息为人民币 3.00 元(含税)。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6 日披露的《关
于“东南转债”2025 年付息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17)。
第七节 偿债意愿和能力分析
一、发行人偿债意愿情况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发行人偿债意愿积极主动、未出现兑付兑息违约情况。
二、发行人偿债能力分析
公司偿付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息的资金主要来源于公司经营活动所产生的现
金流。2023 年度至 2024 年度,发行人合并口径营业收入分别为 1,300,012.33 万
元和 1,124,228.52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 32,935.00 万元和
能力提供了有效保障,不存在兑付风险。
第八节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人会议。
第九节 本次债券跟踪评级情况
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定期跟踪评级报告》,维持公司主体信用**为
“**”,维持评级展望为“稳定”,维持“东南转债”的信用**为“**”。
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定期跟踪评级报告》,维持公司主体信用**为
“**”,维持评级展望为“稳定”,维持“东南转债”的信用**为“**”。
第十节 其他事项
一、报告期内,发行人发生的重大事项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8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
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于 2025
年 5 月 13 日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公司 2024 年年度权
益分派实施公告》,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115,517,13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上述重大事项对发行人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以及整体偿债能力无重大不利
影响。受托管理人已及时就上述重大事项出具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二、转股价格调整
本次可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为 5.73 元/股,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历次转股价格
调整情况如下: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公司“东南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5.73 元/股调
整为 5.63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4 年 5 月 30 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23 日披露的《关于“东南转债”转股价格调整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4)。
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东南转债”转股价格由人民币 5.63 元/股调
整为人民币 5.67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4 年 11 月 12 日生效。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2 日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完成调整可转债转股
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3)。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 2024 年度受托管理事务报告》之签章页)
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