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06 证券简称:浙商中拓 公告编号:2025-49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三个行权期
行权情况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司目前总股本的0.16%;
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情况概要
(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简介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中拓”或“公
司”)于2020年3月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20年**次临时会
议、第七届监事会2020年**次临时会议,并于2020年3月26日
召开2020年**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主要内容如下:
其中**授予股票期权3,762万份,预留授予股票期权826万份。
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6.67元/股。
(1)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自每份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起计
算,最长不超过60个月。
(2)等待期为股票期权授予日至可行权日之间的时间,等
待期为24个月。
(3)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自授予日起满24个月后,若
达到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行权条件,激励对象应在未来36个月内分
期行权。行权安排如下表所示:
可行权数量占获授
行权期 行权安排
期权数量比例
**及预留授予的股 自**/预留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交易日起至首
票期权**个行权期 次/预留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及预留授予的股 自**/预留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交易日起至首
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 次/预留授予日起48个月内的**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及预留授予的股 自**/预留授予日起48个月后的**交易日起至首
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 次/预留授予日起60个月内的**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情况
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及
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关联董事对相关议案进行了回避表
决,独立董事对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
立意见。公司第七届监事会2020年**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上述
相关议案并发表同意意见。公司于2020年3月11日披露了上述事
项。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予以公示。2020年3月21
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审议通过了《关于 及其摘要的
议案》等相关议案,本计划获得公司2020年**次临时股东大会
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
时向其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事宜。公
司于2020年3月27日披露了上述事项及《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议和第七届监事会2020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
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确定公司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20年5月26日,向144名激励对象授
予3,737万份股票期权。监事会对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
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
见。公司于2020年5月27日披露了上述事项。
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予登记
工作,并于2020年6月4日披露了《公司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实际**授予登记数量为 3,737万
份,共涉及144名激励对象。
时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2021年**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确定公司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为2021年2月26日,向45名激励对象授予606
万份股票期权。监事会对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
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于
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予以公示。2021年
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登记
工作,并于2021年3月16日披露《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
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实际预留授予登记数量为606万份,共涉
及45名激励对象。
(三)预留授予股票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的历次变动情况
时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2022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的议案》,同意因
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离职对激励对象及行权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经调整,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由45人调整为44人,已
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由606万份调整为586万份。
时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2023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
案》,因实施2020年、2021年、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公
司将预留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6.67元/股调整为5.46元/
股;审议通过了《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的
议案》,同意因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离职及业绩考核不合格对激
励对象及行权数量进行相应调整。经调整,预留授予股票期权
的激励对象由44人调整为43人,对应激励对象的预留授予获授
股票期权数量由586万份调整为581万份,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
数量调整为573万份。
临时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2024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
案》,因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公司将预留授予股票
期权行权价格由5.46元/股调整为5.11元/股;审议通过了《关
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的议案》,同意因预留
授予激励对象离职及业绩考核不合格对激励对象及行权数量进
行相应调整。经调整,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由43人调
整为41人,对应激励对象的预留授予获授股票期权数量由581万
份调整为551万份,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数量调整为301.8万
份。
临时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2025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
案》,因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公司将预留授予股票
期权行权价格由5.11元/股调整为4.91元/股;审议通过了《关
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的议案》,同意因预留
授予激励对象离职及业绩考核结果未达良好以上(A)对激励对
象及行权数量进行相应调整。经调整,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激
励对象由41人调整为39人,对应激励对象的预留授予获授的股
票期权数量由551万份调整为521万份,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数
量调整为128.55万份。
已授予股票期权历次变动情况一览表(预留授予)
该次取 该次激 该次变 该次变
该次行 该次变动
消期权 励对象 动后期 动后激
变动日 权数量 后行权价
数量 减少人 权数量 励对象 变动原因简要说明
期 (万 格(元/
(万 数 (万 人数
份) 股)
份) (人) 份) (人)
- - - 606 6.67 45 -
月26日
- - - 606 6.37 45
月8日 行权价格
- - - 606 5.96 45
月24日 行权价格
- 20 1 586 5.96 44 1名激励对象离职
月1日
- - - 586 5.46 44
月25日 行权价格
- 13 1 573 5.46 43 励对象业绩考核未达良好
月7日
以上(A)
月27日
- - - 348.6 5.11 43
月28日 行权价格
- 46.8 2 301.8 5.11 41 励对象业绩考核结果不合
月18日
格(C)
月2日
- - - 154.8 4.91 41
月4日 行权价格
励对象业绩考核结果未达
- 26.25 2 128.55 4.91 39
月14日 名激励对象所涉及的不得
行权部分股票期权已由公
司于2024年注销
二、激励对象符合行权条件的情况说明
的各项行权条件,具体情况如下:
行权条件 成就情况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
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
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足行权条件。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
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
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证监会及其 激 励 对 象 未 发 生 前 述 情
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形,满足行权条件。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以下简称“《公司
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2018年归属于上市公
第三个行权期业绩考核目标:以2018年业绩为基数,公司
司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为
不低于对标企业75分位值或平均值;2022年加权平均净资产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收益率不低于12%,且不低于对标企业75分位值或平均值;
润为93,393.02万元,增长
率为228.55%,高于对标企
注:①上述各年对浙商中拓的考核指标中的净利润与净资产
业75分位值89.06%、平均
是指剔除资产处置损益、政府补贴(不含循环经济业务的财
值-18.10%;公司2022年加
政奖励)后的净利润和净资产。上述各年对标企业所用净利
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
润指标为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
润,净资产收益率指标为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分 位 值 6.82% 、 平 均 值
性损益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②在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内,若公司当年实施发行股票再融
入占营业收入比重为
资或发行股份收购资产等重大资产重组的行为,则新增加的
净资产及该等净资产产生的净利润不列入当年及次年的考核
公司业绩考核达标。
计算范围。
(1)公司董事、**管理人员的个人绩效考核根据公司层
面业绩确定。
(2)除公司董事、**管理人员外,其他激励对象的个人 2022年度,30名激励对象
层面考核根据个人绩效评价结果确定,即个人当年实际行权 个人考核结果为A,当期行
额度=个人当年计划行权额度×标准系数。标准系数根据激 权系数为1;2名激励对象
励对象个人的绩效考评评价结果确定。激励对象的绩效评价 个人考核结果为B,当期行
结果划分为A、B、C三个档次。考核评价表适用于考核对 权系数为0.9;7名激励对
象: 象个人考核结果为C,当期
评价标准 良好以上(A) 合格(B) 不合格(C) 行权系数为0。
考评结果(S) S≥80 80>S≥60 S<60
标准系数 1 0.9 0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三
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并根据公司2020年**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授权,同意为上述32名激励对象办理行权事宜。
行权条件,必须在计划规定的行权期内行权,在行权期内未行权
或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转入下个行权期,该部分股票期
权自动失效,由公司注销。
授予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根据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按
照相关规定为上述32名激励对象办理行权事宜。
三、本次行权的股份数量、缴款、验资和股份登记情况
(一)预留授予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数量、本次行权数
量具体情况
本次实际行权
本次行权前
本次可行 本次实际行 占股票期权激
序 持有的股票
姓名 职务 权数量 权数量(万 励计划已授予
号 期权数量
(万股) 份) 权益总量的百
(万股)
分比(%)
一、董事、**管理人员
董事、**管理人员小计 20.40 20.40 2.00 0.38
二、其他激励对象
本期可行权的中层人员及业务骨
干及其他人员(31人)
本期不得行权的中层人员及业务
骨干(7人)
其他激励对象小计 125.40 108.15 108.15 20.76
合计 145.80 128.55 110.15 21.14
注:1、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部分行权已**结束,因此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
授予权益总量为目前预留授予部分获授股票期权的数量;
票期权行权所致;
(二)本次行权前后控股股东持有权益情况
本次行权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浙江交通集团”)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不变,占公
司总股本的比例稀释至44.93%,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行权前持有股份 本次行权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数量 比例 股份数量 比例
(股) (%) (股) (%)
浙江交通集团 318,852,813 45.00 318,852,813 44.93
(三)本次行权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情况
公司董事、**管理人员所持股票期权行权后,在任职期间,新
增**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剩余75%股份将成为董事、高
管锁定股继续锁定。同时,其买卖股份应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有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执行。如未来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调整,则按照**法律
法规执行。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份数量(股) 比例(%)
限售条件流通股 8,408,415 1.19
**售条件流通股 700,153,264 98.81
总股本 708,561,679 100.00
注:**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以**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数据为
准。
(四)本次行权款项的缴款时间和缴款金额
本次预留授予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款项的缴款时间为2025年6
月16日,公司共收到32名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缴纳的行权款共计人
民币5,408,365元。
(五)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次行权事项进行验资的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行权出资款进行
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5〕155号),截至
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32名激励对象缴纳的1,101,500份股票
期权的行权款共计人民币5,408,365.00元。其中,计入实收股本
人民币壹佰壹拾万零壹仟伍佰元(?1,101,500.00元),计入资
本公积(股本溢价)4,306,865.00元。
(六)本次激励对象行权在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登记托
管手续的情况
公司已在**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本
次股票期权行权的登记手续。
(七)本次行权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三个行权期实际行权所募
集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四、律师关于本次行权的法律意见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认为:浙商中拓已就本次行权相关事项
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行权相关事项均符合《管理办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规
定。
五、本次行权的公司董事、**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情
况的说明
截至本公告发布前6个月内,本次行权的**管理人员不存
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六、本次行权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本次行权的预留授予股票期权数量共计为110.15万份,占行
权 前 公 司 总 股 本 的 比 例 为 0.16% 。 行 权 后 公 司 总 股 本 由
季度**摊薄每股收益为0.2712元。本次行权对公司最近一期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均不构成重大影响。
七、备查文件
议;
法律意见书;
告》。
特此公告。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