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28 证券简称:维峰电子 公告编号:2025-025
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维峰电子”)于 2025
年 5 月 3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李文化先生、
李睿鑫先生回避表决。该议案于 2025 年 5 月 29 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峰互连”)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 912.00 万
元。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关联
交易决策制度》的有关规定,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在董事会决策权限范
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无需经过其他有关部门批准。
(二)预计 2025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 合同签订金额或 截至披露日 上年发生
关联人
类别 内容 定价原则 预计金额 已发生金额 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向维峰
向关联人销售
维峰互连 互连销售连接器、模 市场价格 100.00 0 0
产品、商品
具、半成品等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 合同签订金额或 截至披露日 上年发生
关联人
类别 内容 定价原则 预计金额 已发生金额 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向维峰
向关联人采购
互连采购连接器、线 市场价格 800.00 0 0
产品、商品
束、半成品等
公司向维峰互连出租
市场价格
向关联人出租 办公场所等(含物业 12.00 0 0
(含税)
费、水电费等)
合计 / / 912.00 0 0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实际发生额 实际发生额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 实际发生 预计含税
关联人 占同类业务 与预计金额 披露日期及索引
类别 内容 含税金额 金额
比例(%) 差异(%)
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东莞丰正
日 披 露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堂塑胶制 向丰正堂租
(http://www.cninfo.com.cn)
向关联人 品有限公 赁厂房作为
租赁 司(以下 公司主要生
联交易并预计 2024 年度日常
简称“丰 产经营场地
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
正堂”)
号:2024-014)
合计 / / 320.40 640.80 35.26% 50% /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 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于 2024
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 年 6 月投产,公司完成了产线及办公场所搬迁,未继续租赁丰正堂的厂房作
说明(如适用) 为生产经营场地,故实际关联租赁发生额较预计金额有差异。
公司 2024 年度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产生差异主要是受公司募投项目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实
投产及工厂搬迁等因素影响,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差异属于正常的经营
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
行为,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及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的说明(如适用)
东利益的情形。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基本情况
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
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模具制造;模具销售;塑
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五金产品研发;五金产品制造;五金产品批发;
五金产品零售;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
转让、技术推广;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
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单位:元
项目 2025 年 3 月 31 日(未经审计)
总资产 8,734,624.22
净资产 8,632,750.46
项目 2025 年 1―3 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0
净利润 -103,174.67
露日,维峰互连不是失信被执行人、资信良好,具备较好的履约能力和良好的
经营诚信,履约能力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二)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兼董事长、总经理李文化先生担任维峰互
连的执行董事、经理、法定代表人。维峰互连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为公司关联法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及定价
公司与关联人的日常关联交易将遵循客观公平、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原
则,交易价格采用公允定价原则由双方协商定价,并根据市场价格变化及时对
关联交易价格做出相应调整。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与关联方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预计金额,待每次实际交易发生
时,在本次审议通过的预计金额范围内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审议,由交易双方
根据具体交易内容签署相关合同,交易的付款安排及结算方式按照具体合同约
定执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日常业务合作范围,主要内容包括向关联方销售、
采购产品及向关联方提供房屋租赁服务等,均为公司正常经营需要,有利于日
常经营业务稳定发展。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客观公平、自愿
平等的原则,依据市场价格的原则协商定价、公平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上述交
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决策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于 2025 年 5 月 29 日召
开,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
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是公司日常经
营活动所需,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
会因此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被其控制。公司的关联交易依据公平、合理的定
价政策,以市场定价为基础确定关联交易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
益的情况。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并提交
公司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审议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李文化先生和李
睿鑫先生应予以回避。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 2025 年 5 月 30 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李文化先生、李睿鑫
先生依法回避表决。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系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关
联交易价格均以市场公允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议案。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2025 年 5 月 30 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5 年度
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满足正常生产经营所需的,交易价格以市场定价及
双方协商为依据,未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证监会、深圳证
券交易所和公司关于关联交易管理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董事会审议《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时,关联董
事进行了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公**》《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议案。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人认为:维峰电子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公
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召
开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经全体独立董事同意,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上述日常性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所需,
遵循市场公允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上市公司
独立性产生影响,上市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三)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决议;
(四)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五)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关于维峰电子(广
东)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