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57 证券简称:兰剑智能 公告编号:2025-019
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提议公司回购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5 年 5 月 29
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吴耀华先生《关于提议兰剑智能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公司股份的函》。吴耀华先生提议公司以自有资金通
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
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未来适宜时机将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
或股权激励。
一、提议人的基本情况及提议时间
二、提议人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为有效维护广大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切实提高公司股东的投资回报,
使公司股价与公司价值相匹配,并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
可,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人才,充分调动公
司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并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紧密结合公司利益、
股东利益与员工利益,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
等因素,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吴耀华先生提议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未来适宜时机将回购股份用于员
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三、提议人的提议内容
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
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如**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
整后的政策实行;
购;
票交易均价的 150%,具体以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为准;
超过人民币 2,000 万元(含);
四、提议人在提议前 6 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提议人吴耀华先生在提议前 6 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五、提议人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提议人吴耀华先生在本次回购期间无增减持公司股份计划。
六、提议人的承诺
提议人吴耀华先生承诺:将积极推动公司尽快召开董事会审议回购股份事项,
并将在董事会上对公司回购股份议案投赞成票。
七、公司董事会对股份回购提议的意见及后续安排
公司将尽快就上述内容认真研究,制定合理可行的回购股份方案,按照相关
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回购事项需按规定履行相关
审批程序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