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11 证券简称:盾安环境 公告编号:2025-026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
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
规和《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 年 6 月 19 日(星期四)下午 15: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6 月 19 日 9:15-15:00。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
现场会议进行投票表决。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
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根据《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股东大会
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但同
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
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次投票结果为准。
(1)公司股东:截至2025年6月12日下午收市时在**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书
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该股东代理人不
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公司邀请列席会议的嘉宾。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
栏目可以投
票
累积投票提案 提案 1、2 为等额选举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 应选人数 5
董事的议案》 人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 应选人数 3
事的议案》 人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并修订 及
其附件的议案》
《关于确认董事 2024 年度薪酬总额及 2025 年
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于确认监事 2024 年度薪酬总额及 2025 年
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特别提示:
(一)上述提案 1-3 已经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或第八届监事会第十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提案 4-13 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或第八届监
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要求,议案 3 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对中小投资者(除单
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管理人员
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票单独计票,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三)提案 1、2 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进行逐项表决。本次应选非独立董事 5
人、独立董事 3 人。根据相关规定,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
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
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独立董事候
选人的任职**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可在股东大会进
行表决。
(四)上述提案 3 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
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提案 9、10 涉及董事、监事薪酬,提案 11 为
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并不得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五)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方法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法人股股东,请于会议登记日,持本人身份证、营
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股东账户卡、持股清单等股权证明到公司登
记;法人股股东委托代理人的,请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
账户卡及委托人持股清单到公司登记。
(2)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自然人股东,请于会议登记日,持本人身份证、股
东账户卡、持股清单等股权证明到公司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请持代理
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委托人持股清单
到公司登记。
(3)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出席会议时应当持上述证件的原
件,以备查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
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联系人:王晨瑾
电话:0571-87113776
传真:0571-87113775
邮政编码:310051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泰安路239号盾安发展大厦20楼证券投资部
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五月三十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
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
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
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表二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票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X2 票
… …
合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 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5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5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
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 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3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3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
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任意时间。
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
“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浙江盾安人工环境
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记名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
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公司承担。
备注:该
提案编 列打勾的 反 弃
提案名称 同意
码 栏目可以 对 权
投票
累积投票提案:提案 1、2 为等额选举, 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 应选人数
董事的议案》 5人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 应选人数
事的议案》 3人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并修订 及
其附件的议案》
《关于确认董事 2024 年度薪酬总额及 2025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于确认监事 2024 年度薪酬总额及 2025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说明:①对非累积投票议案投票时,请在相对应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栏目内填上“√”
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
、“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
效,按弃权处理。②对累积投票议案投票时,请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
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
分配(可以投出零票)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
效投票。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
束之时止。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