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50 证券简称:长源东谷 公告编号:2025-027
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激励对象由 18 人调整为 17 人
●授予数量: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55.50 万股调整为 52.40 万股
●授予价格:授予价格由 13.56 元/股调整为 13.44 元/股。
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
会议于 2025 年 5 月 28 日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5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议案》,根据公司《2025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
(以下简称:
“《激励计划》”)的规定和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
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人数和授予数量进行了调整。现将有
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批准及实施情况
于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 2025 年 3 月 18 日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同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并对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
核实。
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人对公司本次激
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
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获得批准,
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
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事宜。
同日,公司披露了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
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利用公司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或泄露公司股票激励计划有
关内幕信息导致内幕交易发生的情形。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
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议案》
《关于向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
见。
二、本次调整事项的说明
(一)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调整
鉴于 1 名激励对象在知悉本激励计划后至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存在买
卖公司股票行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基于审慎原则,公司决
定不再将其列入本次激励计划名单。根据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
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进行了调整,调减本激励计划拟
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经本次调整后,本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 18
人调整为 17 人,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55.50 万股调整为 52.40 万股。
(二)授予价格调整
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2 日实施了权益分派,以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
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123 元(含税)。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
相关规定,若在本次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股份登记期间,
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等事项,应对
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或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根据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
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授予价格进行如下调整:
P=P0-V=(13.56-0.123)≈13.44 元/股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 1。
综上,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 18 人调整为 17 人,授予限制性股
票数量由 55.50 万股调整为 52.40 万股,授予价格由 13.56 元/股调整为 13.44
元/股。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 2024 年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根据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
调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激励计划的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符合《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
勤勉尽责。
四、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次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
数量和授予价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的情况。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监事会核查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调整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
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2025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相关调整事项的规定。本次调整在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和授予价
格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本次调整合法、有效。我们同
意调整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
六、法律意见书意见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就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
相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调整及
本次授予事项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调整的内容不违反《管理办
法》
《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授予日不违反《管理
办法》
《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截至授予日,本次激励计
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满足,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不违反《管理办法》
《激
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本次授予尚需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办理股票
授予登记等事项。
特此公告。
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