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云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名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名称:云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010-65608304
保荐代表人姓名:高吉涛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景辉街 16 号院 1 号
楼泰康集团大厦 10 层
联系方式:021-68801584
保荐代表人姓名:吴建航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528 号
北塔 2203 室
经**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证监会”)“证监许可〔2022〕333
号文”批准,云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云从科技”)向社
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12,430,000 股。公司本次发行新股的发行价为 15.37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172,804.91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10,095.42 万元后,实际
募集资金净额为 162,709.49 万元。本次公开发行股票于 2022 年 5 月 27 日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担任本
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由中信建
投证券完成持续督导工作,出具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 保荐人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了持续
作计划。 作事宜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计划。
根据**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
保荐机构已与云从科技签订《保荐协
作开始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
持续督导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
间的权利和义务。
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保荐人通过日常沟通、定期或不定期回
访、现场检查、查阅相关**息进行
尽职调查等方式,了解云从科技经营、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 股票交易等情况,对云从科技开展持续
职调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督导工作。经核查,本持续督导期内,
上市公司不存在持续经营能力、核心竞
争力或者控制权稳定有重大不利影响
的风险或者负面事项。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保荐人通过现场检查等措施,督导公司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 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
违法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 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
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经上海证券交 文件。经核查,本持续督导期内,云从
易所审核后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科技未出现按有关规定须保荐人公开
发表声明的违法违规情况。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
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 保荐人取得了上市公司及相关当事人
现或应当发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 的各项承诺,逐一核查承诺履行情况。
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 相关当事人未发生违法违规或违背承
事项的具体情况,保荐人采取的督导措施 诺等事项。
等。
保荐人通过现场检查等措施,督导云从
科技及其董事、监事、**管理人员遵
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管理
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
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
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
核查,本持续督导期内,云从科技及其
件,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董事、监事、**管理人员均遵守相关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不存在违反承
诺的情形。
保荐人督促云从科技依照相关规定健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 全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取得
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 了各项制度,并对重大投资、关联交易
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管 等事项进行了核查。经核查,本持续督
理人员的行为规范等。 导期内,公司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
司治理制度。
保荐人对云从科技的内控制度的设计、
实施和有效性进行了核查,包括但不限
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内部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
审计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
度,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
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衍生品交易、
算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
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衍
序与规则等,并了解其内部审计的执行
生品交易、对子公司的控制等重大经营决
情况。经核查,本持续督导期内,云从
策的程序与规则等。
科技的内控制度符合相关法规要求并
得到了有效执行,能够保证公司的规范
运行。
保荐人督促云从科技严格执行信息披
露制度,同时及时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
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
其他相关文件。经核查,本持续督导期
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并
内,公司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
露制度,不存在信息披露更正或补充公
所提交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告的情况,不存在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
述或重大遗漏。
交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的情况。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证监 保荐人对云从科技的信息披露文件及
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 其他相关文件进行了及时事前审阅,并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事前审阅,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 查阅了相关**息及对相关主体进
及时督促上市公司予以更正或补充,上市 行访谈。经核查,本持续督导期内,公
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 司不存在相关文件存在问题需进行信
券交易所报告。 息披露更正或补充公告的情况,不存在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未进行事前审 不予更正或补充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
阅的,应在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 易所报告的情况。
五个交易日内,完成对有关文件的审阅工
作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
上市公司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
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保荐人督促云从科技完善并严格执行
内部控制制度,并通过现场检查、现场
培训等措施,督导云从科技及其董事、
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监事、**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
董事、监事、**管理人员受到**证监
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
会行政处罚、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
者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监管关注函的情
持续督导期内,云从科技及其控股股
况,并督促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措
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管
施予以纠正。
理人员未发生受到**证监会行政处
罚、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者被上
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监管关注函的情况。
保荐人取得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
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控制人的各项承诺,逐一核查承诺履行
人等履行承诺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 情况,并查阅相关**息,访谈相关
东、实际控制人等未履行承诺事项的,及 主体。经核查,本持续督导期内,云从
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科技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
未履行承诺的情况。
关注公共传媒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及时
针对市场传闻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 保荐人查阅了公司公告与相关**
市公司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 息,并对相关主体进行访谈。经核查,
市公司如实披露或予以澄清;上市公司不 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披露的信息
予披露或澄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 与事实不符的重大事项。
所报告 。
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保荐人应督促上市
公司做出说明并限期改正,同时向上海证
券交易所报告:(一)上市公司涉嫌违反
《上市规则》等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 保荐人通过现场检查等措施,督导云从
规则;(二)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签名人员 科技及其董事、监事、**管理人员遵
出具的专业意见可能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违法违规情形或其他 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
不当情形;(三)上市公司出现《保荐办 件。经核查,本持续督导期内,云从科
法》第七十条规定的情形;(四)上市公 技未发生相关情况。
司不配合保荐人持续督导工作;(五)上
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人认为需要报告的其
他情形。
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明 本持续督导期内,保荐人已针对上市公
质量。上市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应 计划,并明确了现场检查工作要求,确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十五日内或上海 保现场检查工作质量。经核查,本持续
证券交易所要求的期限内,对上市公司进 督导期内,保荐人已按相关要求对上市
行专项现场检查:(一)存在重大财务造 公司开展了定期现场检查。
假嫌疑;(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其关联人涉嫌资金占用;(三)可能存在
重大违规担保;(四)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及其关联人、董事、监事或者**管
理人员涉嫌侵占上市公司利益;(五)资
金往来或者现金流存在重大异常;(六)
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情形。
保荐人取得了上市公司及相关当事人
的各项承诺,并持续关注相关承诺履行
上市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未发生违反承
诺履行的情况。
二、保荐人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在本持续督导期间,保荐人和保荐代表人未发现云从科技存在重大问题。
三、重大风险事项
在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主要的风险事项如下:
(一)尚未盈利的风险
截至 2024 年末,公司尚未实现盈利,主要因素包括:(1)公司不仅需应对
人工智能企业的竞争,还需面对大型设备制造商及互联网企业推进产品人工智能
化转型的挑战,市场竞争整体加剧。
(2)为确保人工智能算法研究及各应用场景
的定制化解决方案能够高质量迭代,并在竞争激烈的市场中保持技术**优势,
公司需持续投入大量研发资源。
(3)大模型技术尚未实现大规模商业化应用,不
同应用场景间的迁移边际成本依然较高,公司相关业务尚未形成规模效应。
若公司在未来一段时间内遭遇市场竞争加剧、市场拓展未达预期、研发投入
持续增加且研发成果未能及时转化、人工智能行业政策出现不利变化、下**业
需求显著减缓等不利状况,公司短期内可能出现业绩下滑且无法实现盈利,未弥
补亏损可能持续扩大,从而存在短期内无法向股东派发现金股息的风险,这将对
股东的投资收益产生不利影响。
(二)核心竞争力风险
公司所处的人工智能领域尚处于发展的早期阶段,未来的发展趋势存在**
的不确定性。相关技术及其在各个应用场景中的定制化解决方案更新迭代速度较
快,技术的产品化和市场化亦存在**的不确定性。若公司未能及时且准确地把
握行业发展趋势和市场需求、攻克技术难题、产品性能指标未能达到预期,无法
研发出具有商业价值、符合市场需求的新技术和新产品,或者相关技术成果的应
用场景市场空间有限,公司将面临研发失败或研发成果无法转化、前期的研发投
入难以回收的风险,这将对公司的经营状况和市场竞争力产生不利影响。
(三)经营风险
公司已在广州、重庆、上海、苏州、成都及芜湖六地设立了研发**。鉴于
未来研发需求的持续增长,公司计划在其他地区增设研发**,以满足对研发人
才的需求。研发**的多地区布局导致公司组织架构和管理体系趋向复杂化。目
前,公司现有的制度建设、组织架构、运营管理体系、财务管理体系以及内部控
制机制可能无法充分应对研发**多地区布局所带来的经营和管理风险。
(四)财务风险
于当期公司人员薪酬及其他费用的支出较高,同时公司业务规模效应尚未充分显
现,导致销售回款金额无法满足上述支出需求。若未来公司研发投入持续增长、
下**业客户经营状况出现恶化,以及客户回款速度减缓,可能会导致公司经营
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持续呈现负值,从而给公司带来资金压力的风险。此外,公
司已享受多项增值税、所得税税收优惠。鉴于公司 2024 年未实现盈利,所得税
等税收优惠对公司的业绩影响相对有限。然而,若公司未来实现盈利,或公司目
前享有的税收优惠情况发生不利变化,可能会对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和现金流水
平产生负面影响。
(五)行业风险
公司所处的人工智能产业尚处于发展阶段的初期阶段。随着技术的快速迭代
以及行业客户对于智能化升级需求的不断扩展,公司在技术商业化应用及市场拓
展方面亦面临若干不确定性。具体而言,一方面,公司致力于将核心技术应用于
实际场景,但转化周期的不确定性可能对行业智能化升级需求的探索及项目执行
产生不利影响;另一方面,公司计划以通用平台为基础,覆盖更多新兴需求的行
业客户,然而,生态体系的构建受到产业链成熟度、合作伙伴能力提升、行业景
气状况、产业政策等内外部多种因素的影响,其复杂性较高,因此,实现战略规
划目标存在**的不确定性。
(六)宏观环境风险
人工智能领域作为技术与资金密集型产业,易受**外宏观经济、行业法规
以及贸易政策等宏观环境因素的影响,且下游市场需求存在**的不确定性。近
年来,全球宏观经济保持稳定态势,**经济亦呈现稳步增长趋势,**亦颁布
了一系列政策法规,以积极支持人工智能领域的发展。然而,若未来人工智能领
域的支持政策实施进度未能达到预期,可能会导致技术更新迭代的速度减缓,进
而影响公司的业绩增长前景。展望未来,若**外宏观经济环境出现不利变化,
例如全球经济增速的减缓、中美贸易摩擦的进一步升级等,这些因素均可能阻碍
人工智能技术研发与交流,以及对上游人工智能芯片供应产生不利影响,从而对
公司的产品和解决方案的研发与销售产生负面影响,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后果。
(七)其他重大风险
自 2020 年 5 月起,美国商务部已将包括公司在内的多家**企业及机构纳
入“实体清单”。2021 年 12 月 16 日,美国财政部进一步将包括公司在内的 8 家
**企业列入所谓的“**军工复合体企业(NS-CMIC)”清单,此举导致这些
**企业无法获得来自美国投资者的投资。2022 年 10 月 5 日,依据《2021 财年
国防授权法》第 1260H 条的规定,美国国防部公布了更新版的“**军事企业
清单”,公司亦名列其中。尽管上述措施预计不会对公司日常的客户拓展活动产
生重大负面影响,但它们可能会对公司在研发和项目交付过程中采购境外芯片、
服务器等产品造成**程度的限制。尽管公司已规划了国产替代产品方案,但鉴
于方案实施需要经过**的验证周期,以及客户对替代产品接受程度的不确定性,
这些因素均可能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影响。此外,这些措施亦可能对
公司在人工智能领域的前沿理论研究、学术交流以及**业务拓展带来**的不
利影响。
四、重大违规事项
在本持续督导期间,云从科技不存在重大违规事项。
五、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单位:元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主要会计数据 2024 年 2023 年
(%)
营业收入 397,684,607.77 628,122,118.15 -36.6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695,687,560.64 -643,457,156.38 不适用
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722,323,870.76 -688,879,824.41 不适用
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307,051,752.30 -239,748,686.02 不适用
流量净额
本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主要会计数据 2024 年末 2023 年末
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资产
总资产 1,982,248,295.74 2,748,521,233.94 -27.88
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如下表所示: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主要财务指标 2024 年 2023 年
(%)
基本每股收益(元/
-0.67 -0.62 不适用
股)
稀释每股收益(元/
-0.67 -0.62 不适用
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的基本每股收益(元/ -0.70 -0.66 不适用
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
-51.37 -35.04 减少 16.33 个百分点
率(%)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53.34 -37.51 减少 15.83 个百分点
益率(%)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
的比例(%)
于调整阶段,新签订单规模不及预期所致。
比扩大 8.12%,主要系公司新签订单规模不及预期,当期营业收入下降,同时当
期股份支付金额增加所致。
同比增加,主要系公司当期营业收入下降,回款减少所致。
本每股收益同比下降,主要系本期亏损扩大所致。
净资产收益率同比下降,主要系本期亏损扩大所致。
业收入下降所致。
六、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技术优势
公司在软硬件研发和核心算法上不断深化研究,推出涵盖图像识别、语音识
别、自然语言处理和机器学习等领域的核心技术。构建的人机协同操作系统,基
于人机交互理念,实现多模态数据感知、知识推理、人机共融共创和数据安全共
享的技术突破,促进人工智能基础设施、算法和产业应用的协调发展。算法团队
采用预训练大模型和微调技术,在 NLP、OCR、机器视觉、语音等领域提升算
法性能和效率,其应用价值在多个行业中得到验证。
公司自主研发的跨镜追踪、3D 结构光人脸识别、双层异构深度神经网络和
对抗性神经网络等技术**行业。核心技术团队斩获**外 10 次 AI 权威领域世
界**,还获得了 2018 年“吴文俊人工智能科技进步奖”。
截至 2024 年末,公司受邀参与了人脸识别**标准、**部行业标准、人
民银行金融行业标准以及人脸识别相关**标准等 89 项**、**和行业标准
制定工作,并同时承担****“人工智能基础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和“高准
确度人脸识别系统产业化及应用项目”、科技部“视听交互**新一代人工智能
开放创新平台”等**级重大项目建设任务。截至 2024 年末,公司拥有 393 项
专利(其中 242 项为发明专利)、609 项软件著作权等人工智能领域知识产权。
(二)研发优势
在周曦博士的领导下,公司已建立一支成熟的研发团队,成员具有深厚专业
知识和丰富经验,技术基础坚实。团队结构合理,技能**,为技术创新和产品
研发提供支持。公司重视人才培养,制定完善选拔机制和多样化培养计划,确保
人才供给和能力提升。
公司构建了“三大联合实验室及六大研发**”的研发架构,实现可持续发
展。架构包括技术中台、产品研发**、行业解决方案部,以及产品与技术管理
团队。研发**遍布多地,构成技术研发核心力量。同时,与多家科研机构建立
联合实验室,开展人工智能领域研发项目合作,提升人工智能核心技术研究能力。
例近 100%。未来,公司仍将持续加强技术研发和创新,提升公司竞争力。
(三)平台优势
公司开发的人机协同操作系统集成了全栈 AI 技术,包括视觉、语音和文字
处理,提供自然的人机交互和智能决策支持。系统搭载 AI 工程创新技术,拥有
智能应用集成开发环境,大幅提高算法开发到应用部署的效率。公司致力于为客
户提供**平台,快速实施智能化解决方案。公司的操作系统通过多样化应用场
景和产品解决方案,帮助客户提升业务效率,推动其智能化转型。同时,“轻舟
平台”设计轻量且功能**,开放合作,共同开发 AI 应用和 SaaS 服务,推动人
工智能服务在更多行业应用,促进产业链生态发展。
础理论研究与核心技术创新。公司通过人机协同操作系统(CWOS),致力于构
建能够模拟人类思考与工作方式的智能体。在此基础上,公司整合了视觉、语音、
自然语言处理(NLP)等关键领域的技术,对多模态系列大模型――从容大模型
进行了深入的优化与提升。
(四)行业优势
作为在人工智能平台系统领域深耕多年的公司,公**期致力于垂直行业的
深入研究,并在智慧治理、智慧出行、智慧金融、智慧商业以及泛 AI 等多个领
域广泛布局。公司深刻洞察用户需求,为不同垂直领域的客户提供多样化的**
解决方案,从而赋予他们强大的能力,并积累了**的场景化经验。通过与各垂
直领域**客户的长期紧密合作,公司不断利用大量场景数据对算法平台进行训
练和优化,培养出针对不同行业的独特数据分析和应用能力。这使公司积累了对
行业的深刻理解和核心服务能力,并建立了较高的业务壁垒。截至 2024 年末:
(1)在智慧金融领域,公司为包括**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
业银行、**银行、邮储银行和交通银行在内的超过 100 家银行等金融机构提供
产品和技术服务,助力**众多银行网点实现人工智能升级;在智慧治理领域,
公司产品及技术已服务于** 30 个省级行政区政法、学校、景区等多类型应用
场景。
(2)在智慧出行领域,公司产品和解决方案已覆盖北京首都**机场、大
兴**机场、上海浦东机场、上海虹桥机场、广州白云机场、重庆江北机场、成
都双流机场、深圳宝安机场等,包括**十大机场中的九座重要机场在内的上百
座民用枢纽机场,日均服务旅客达百万人次。
(3)在智慧能源领域,公司通过从容大模型训推一体机,运用高算力,进
行相应故障研判推理,为能源企业集控和调度提**准决策依据,确保能源的可
靠性。
(4)在智能制造领域,公司通过使用数字平台,构建数据神经网络,助力
制造业企业实现管理优化。通过在这些领域的广泛运用以及与行业**客户和领
先信息化公司的深入合作,公司逐步积累了在垂直专有行业数据应用、行业沉淀
以及工程化实践方面的优势。
(5)在智慧商业领域,公司产品及服务已覆盖汽车展厅、购物**、品牌
门店等众多应用场景,为全球数亿人次提供智慧、便捷和人性化的 AI 体验。
(五)品牌优势
面对全球局势环境的不确定性,公司致力于深耕**市场,专注于科技创新,
优化产品布局,持续提升自主品牌竞争力与影响力,积极开拓万亿级数字经济新
领域,从容应对各种风险与挑战,以行业领跑者的姿态,积累了强大的品牌优势,
为金融、交通等行业提供了大量人工智能解决方案的服务。作为**人工智能领
域的领军企业之一,公司与其它人工智能企业共同努力,在人工智能技术的研究
和发展方面都取得了显著的成果,成为**人工智能产业的代表性企业。
截至 2024 年末,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荣获上海市政府颁布的“2024 年上海市
科学技术奖”、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协会等颁布的“南沙区高新技术企业 30 强”、
广州日报颁布的“广州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 TOP 300”等多个称号及奖项。
截至 2024 年末,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入选“2024 胡润**人工智能企业 50
强”、财联社“2024 **投资价值人工智能企业”、雪球颁布的“2024 年度品牌
「AI **」机器之心颁布的“2024 人工智能领军企业 TOP20”、
力上市公司” 、
由**科学院《互联网周刊》等联合颁布的 2024 人工智能科创小巨人 50 强、2024
世界人工智能大会颁布的“2024 **综合类 AI 企业商业落地 Top30 榜单” 、
**信通院发布的“2024 大模型典型示范应用案例集名单”等多项榜单。
随着**经济的持续发展以及各行各业数字化转型的加速推进,公司将继续
发挥品牌优势,致力于通过人工智能与实体经济的深度融合,**实现数字化转
型,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六)生态优势
在当前的人工智能领域,特别是通用人工智能(AGI)的革新,正引发市场
上的热烈讨论,并为各种规模的企业带来了丰富的创业机遇。作为该行业的领军
企业,我们深知自身的战略定位和竞争优势。面对 AGI 的变革,我们瞄准了规
模化发展和生态构建的机遇:首先,我们依托深厚的技术积累和庞大的数据资源,
开发更**别的大模型智能产品与服务,以满足企业和政府对于解决复杂问题的
需求;其次,我们利用自身的先发优势,整合产业链的上下游资源,**行业标
准的制定,构建一个开放且可持续的人工智能生态系统。
在算法领域,我们构建了一个算法集成生态系统,支持自动注册自主研发的
算法和在线训练算法,同时兼容第三方厂商的算法,并实现了算法资源的统一管
理;在算力方面,我们构建了一个异构算力生态系统,支持与英特尔、英伟达、
华为、海光、寒武纪、比特大陆等算力资源的适配,并实现了算力资源的统一调
度;在设备适配方面,我们构建了一个设备适配生态系统,支持与海康、大华、
宇视等厂商的设备对接,以及与视频联网平台、物联网平台等设备平台的对接;
在应用方面,我们构建了一个应用赋能生态系统,支持通过 HTTP 接口对外提供
基础服务、算法服务、数据服务,以赋能独立软件供应商(ISV)实现**的应
用开发。
MindSpore AI 框架以及 MindIE 推理引擎,开展面向金融、政务、制造、能源、
交通、运营商等行业的原生大模型应用开发,持续发布基于�N腾平台原生的 AI
智能体(AI-Agents)及行业大模型产品、解决方案,加速千行万业数智化升级。
七、研发支出变化及研发进展
作为一家提供**人机协同操作系统和行业解决方案的人工智能企业,公司
始终鼓励技术创新,重视研发工作。一方面,公司坚持以 CWOS 为基座,通过
先进的研发架构,保持高研发投入,推进人工智能前沿技术理论研究和核心技术
研发,持续不断地进行人工智能领域相关技术平台和新产品的研发工作,强化与
科研单位的合作,保持公司的持续技术**地位,从而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实
现长期可持续发展。另一方面,公司坚持将技术创新服务于客户,以市场和客户
需求为导向确定产品和解决方案研发方向,使创新技术能够具有明确的目标定位
实现产业化落地,从而提高公司的产品竞争力和市场地位,并有效提升研发投入
的转化率。
于降本增效原则优化调整了研发人员结构,研发人员薪酬费用有所下降。
项,外观设计专利 12 项;新增登记的软件著作权 38 项。截至 2024 年末,公司
已拥有专利 393 项,其中发明专利 242 项、实用新型专利 42 项、外观设计专利
截至 2024 年末,公司参与**级、省部级、地市级以及**科研院校的重
大专项科研项目 18 项,其中项目进展处于“在研究中”状态的 8 项,处于“提
交结题申请”状态的 7 项,处于“结题”状态的 3 项。公司参与重大科研项目的
研发过程中,充分开拓科研项目研发思路,运用课题研发成果,加强人机协同操
作系统的基础平台、算法工厂、AI 数据湖、智能业务流等方向的研究,优化升
级人脸识别、跨镜识别、OCR、语音识别、自然语言处理等核心算法。
八、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
案,不存在新增业务。
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是否合规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 11.49 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收支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总额 172,804.91
减:发行费用合计 10,095.42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162,709.49
减:累计使用募集资金(含置换预先已支付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150,055.35
减:节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总额 14,433.46
加:累计收到的利息及扣减手续费净额 1,790.81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 11.49
其中: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现金管理余额 0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11.49
注:尾数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实施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拟使用不超过人
民币 1.5 亿元(包含本数)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截至 2024 年 12 月
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5 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
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批准对**公开发行募投项目之“人机协
同操作系统升级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
司开展与主营业务相关的日常经营活动。
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4 日分别召开 2024 年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届
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公开发行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批准
对**公开发行募投项目之“轻舟系统生态建设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
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开展与主营业务相关的日常经营活动。
公司 2024 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
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
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
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
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管理人员的持股、质押、
冻结及减持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为常州云从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云从”)。截
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常州云从直接持有云从科技 205,107,480 股,占公司股本
总额的 19.78%。
周曦在控股股东常州云从任执行董事,持有常州云从 99.88%的股权,并通
过常州云从控制公司 59.67%的表决权,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截至 2024 年 12 月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云从科技董事、监事及**管理人员均未直接持
有公司股份。
持有的公司股数未发生增减变动。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
管理人员持有的股份均不存在质押、冻结及减持的情形。
十一、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人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截至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出具之日,不存在保荐人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
事项。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云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代表人签名:
高吉涛 吴建航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