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05 证券简称:厦门港务 公告编号:2025-13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
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书面通知;
以现场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
议;
规范性文件和《厦门港务发展股份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
)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报告全文及摘要》
会议审核了公司提交的 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年度财务报告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
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财务报告内容真实、公正地反
映了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监事会认为,容诚会计
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意见是客观的,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参见 2025 年 3 月 27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
《中
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
年年度报告全文》
报告摘要》
。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
通过。
本项议案还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事会工作报告》
监事会对如下事项发表意见:
(1)公司规范运作情况
监事会认为,本年度公司各项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断
健全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本公司董事会运作规范、决策合
理、程序合法,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本公司董事、
**管理人员在日常工作中没有违反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
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也没有滥用职权、损害股东和职工
利益的行为。
(2)公司财务报告情况
本公司监事会检查了本公司业务和财务情况,审核了董
事会提交的财务年度报告及其它文件,监事会认为:财务报
告真实、公正地反映了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
本次年度财务报告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出具了标准无
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监事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
审计意见是客观的。
(3)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监事会检查了报告期内本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
与管理情况,监事会认为:本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公司章程》《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
度》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管理和使用,不存
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公司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与
承诺投入项目一致,没有变更投向和用途。
(4)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收购、出售重大资产的情况。
(5)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能够本着公平
原则,按照公允价格进行交易,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
行为。
(6)对本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检查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建立和实施《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情况进行了核查,监事会
认为: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内幕信息知
情人管理体系及外部信息报送与使用管理体系。报告期内,
公司严格执行内幕信息保密制度,严格规范信息传递流程,
公司董事、监事及**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知情人严格遵守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未发生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
幕信息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没有发生因内幕信息管理而
受到证券监管部门惩处的情形。
(7)对本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检查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建立和实施《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情况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本公
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报告期内,本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本公司的公
告信息均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地进行披露,有效地执行和维护了信息披露的责任机制,未
发生选择性信息披露的情况,未发生信息披露的重大遗漏和
偏差,没有发生因信息披露管理而受到证券监管部门惩处的
情形。
具体内容参见 2025 年 3 月 27 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的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中“第四节
公司治理”相关内容。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
通过。
本项议案还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润分配方案及 2025 年中期分红规划的议案》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 年度
公司实现的合并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2,356,086,334.33 元,
减去 2024 年已分配股利 113,496,868.34 元(其中,2023 年度
利润分配已分配股利 74,180,959.70 元、2024 年半年度利润
分配已分配股利 39,315,908.64 元)
,2024 年末母公司累计可
供股东分配利润为 2,438,021,605.11 元。
根据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实际的经营及现金流情况,
建议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总股本 741,809,597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拟分配利润为 40,799,527.84 元,分配预案
实施后的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公司 2024 年度不进行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为更好地回报投资者,公司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
事会综合考虑公司盈利情况、发展阶段、重大资金安排、未
来成长需要及对股东的合理回报等因素,并在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制度的前提下,决定公司 2025 年
度中期(半年度或三季度)利润分配事宜,授权期限自 2024 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公司 2025 年度股东大会召
开之日止。
公司监事会对上述利润分配预案无异议。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
通过。
本项议案还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审阅了《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本公司内部控制机构
完整,内部审计部门及人员配备齐全,保证了本公司内部控
制**活动的执行及监督有效,没有发现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和异常事项。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比较健全且能有效运行,
不存在重大缺陷,本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真实、客
观地反映了本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对董事会提交的年
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无异议。
具体内容参见 2025 年 3 月 27 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厦
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
通过。
上述第 1-3 项议案还应提交 2024 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
议,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3 月 27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
《中
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会关于召开 2024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