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规定
**章 总则
**条 为加强公司内部控制,规避风险,提高经济效益,促进公司规范运
作,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以下简称“《公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投资主要包括新设企业股权投资、增资扩股或股权收购
的投资,不包括资金管理(理财)类投资、基建、技改、研发类项目投资项。
第三条 公司投资活动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战略协同原则:符合公司主业发展方向和长期战略规划。
二、 风险可控原则:围绕“大陶瓷产业”投资,估值不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
三、程序合规原则:严格履行信息披露和投资决策流程。
四、专业决策原则:建立投资专业评审机制。
第四条 股权投资项目分为重大股权投资项目和一般股权投资项目。重大股
权投资项目是指按本制度规定需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的股权投资项目,其
余均为一般股权投资项目。
第二章 管理机构与职责分工
第五条 公司股东会、董事会、企管委为公司投资项目的审批决策机构,各
自在其权限范围内,对公司的投资项目作出决策。
第六条 投资管理**是投资项目的日常管理机构,主要职责如下:
一、围绕战略发展规划进行市场研究和分析,掌握市场和行业动态。
二、建立和完善投资管理制度。
三、负责统筹投资项目发掘、评估、尽调、决策流程。
四、负责投资项目的投后管理和评价。
第七条 公司财务部主要负责主导开展财务尽职调查、审计及评估、涉税问
题分析等工作,对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中的资金筹措、经济效益分析、投资回收
期等提出意见和建议;对实施过程中投资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
第八条 公**务部主要负责主导开展法律等尽职调查、法律意见审查等工
作,对项目实施程序、项目取得方式、项目参与主体、公司参与方式等进行合法
合规性审核;组织开展公司及子公司股权投资项目后评价工作。
第九条 公司审计部根据投资管理**的要求,负责对对外投资项目进行内
部审计监督。
第三章 对外投资的决策
第十条 公司所有对外投资项目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股票上
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
第十一条 公司对外投资项目原则上应履行企管委、董事会、股东大会逐级
审批程序,各级对外投资决策机构在审批权限内对投资项目进行审批。如相关法
律法规对投资项目决策有规定的(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按相关规定要求和权
限履行决策程序。
第十二条 对外投资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但未达到股东大会审议标准的,
由董事会审议: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10%以上,该交
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
(二)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
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10%以上,且**金额超过 1,000 万元;
(三)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
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以上,且**金额超过 100 万元;
(四)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的 10%以上,且**金额超过 1,000 万元;
(五)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以上,
且**金额超过 100 万元。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值计算。
第十三条 对外投资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须经董事会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50%以上,该交
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
(二)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
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50%以上,且**金额超过 5,000 万元;
(三)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
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金额超过 500 万元;
(四)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的 50%以上,且**金额超过 5,000 万元;
(五)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
且**金额超过 500 万元。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值计算。
第十四条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投资行为未达到本规定第十二条、第十三
条所规定的标准时,由公司企管委行使审批职权。
第十五条 本规定所述对外投资金额为项目总金额,不得将项目拆分以规避
履行审批程序。公司应当以标的相关的对外投资金额作为计算标准,并在连续
条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已经按照上述规定履行审批手续的,不再纳入相关的
累计计算范围。
第四章 投资操作流程
第十六条 投资管理**负责对外投资项目信息的收集和分析,提出意向性
对外投资项目,并填制《意向性投资项目信息表》(可参照附件一格式),《意
向性投资项目信息表》经投资分管领导审批后纳入公司项目信息库。
第十七条 投资管理**负责对《意向性投资项目信息表》所涉对外投资项
目相关情况进行初步调查、分析和筛选。对于符合要求、拟立项的对外投资项目
形成初步分析报告,提出组建对外投资项目组(包括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
的建议,并填制《对外投资项目立项审批表》(可参照附件二格式)。
第十八条 《对外投资项目立项审批表》和对外投资项目初步分析报告经相
关部门、投资分管领导、总裁、董事长审批通过后予以立项,并正式组建对外投
资项目组。
第十九条 如有必要,可与拟立项对外投资项目相关方签订保密协议和对我
方无约束力的意向性合作文件,约定投资项目原则性条款。
第二十条 投资项目组牵头对投资项目所涉标的及相关方进行尽职调查,尽
**限度了解对外投资项目及相关方情况,并形成调查报告。
第二十一条 由对外投资项目组牵头对投资项目进行可行性分析,如有必要,
应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如不单独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则应在对外投资项
目方案中对项目可行性进行分析)。对于特定项目(如需政府有关部门审批或备
案的),可委托具有资质的专业机构对投资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编制项目可行
性研究报告,或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评估。
第二十二条 对外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原则上应包括项目概况、项目环境可
行性分析(主要包括宏观经济分析、行业分析、法律法规政策分析、项目投资主
体(合作方)分析)、项目技术可行性分析、项目经济可行性分析(包括项目前
景、项目目标及规划、项目效益预估)、可行性研究结论等内容,可根据项目情
况具体确定。
第二十三条 对于涉及资产估值或责任认定(划断)的对外投资项目,必须
由公司委托或共同委托的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外部审计、资产评估。除相关
法规规定及投竞标等操作惯例外,对外投资项目原则以公司委托或共同委托的中
介机构出具的审计、评估结果作为作价依据。
第二十四条 由对外投资项目组制定对外投资方案。对外投资方案原则上应
包括:投资项目简介、投资项目具备的条件(环境)、投资主体(合作方)简介
及资信状况、拟采用的投资工具和投资方式、投资规模、资金来源及筹资方式、
投资项目协议(合同)核心条款、投资实施初步计划(时间安排)、资金使用计
划、投资效益预估、投资退出方式、主要风险及控制措施等内容。可根据项目情
况具体确定。
第二十五条 涉及合作的对外投资项目,由项目组牵头、公**务、财务、
技术等部门参与,与相关方进行谈判并拟定对外投资项目相关协议(合同)。
第二十六条 如有必要,应组织相关专家或请中介机构对投资项目进行论证
和评审,并出具专家论证意见书。如有必要,可聘请外部法律顾问机构出具法律
意见书。
第二十七条 项目组将包括尽职调查结果(尽职调查报告)、项目可行性分
析结果(可行性研究报告)、审计和资产价值评估结果(如有)、项目投资方案、
协议(合同)草案(如有)、专家论证意见(如有)、法律意见书(如有)等投
资项目相关材料提交公司投资运营部,由公司投资运营部组织公司有关部门进行
初审。
第二十八条 公司投资管理**汇总投资项目的初审意见,与投资项目相关
材料一并作为对外投资决策依据,提交对外投资决策机构决策审议。
第二十九条 对外投资项目的上述操作流程以及相关材料为公司对外投资前
期论证工作的原则性要求,具体操作过程中可视项目具体情况而定,但必须对投
资项目进行充分论证并提供**的项目材料。
第三十条 重大资产重组项目按照**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等
机构相关要求执行。
第五章 投后管理
第三十一条 对持股≥10%或董事会席位≥1 席的被投企业,应行使股东权利,
参与重大决策审议,派驻董事/财务总监应每季度向公司提交《被投企业治理报
告》。
第三十二条 被投企业需按月提供财务报表、按季提供经营分析报告,投资
管理**至少每半年开展一次现场尽调,核查财务数据真实性及协议履行情况。
第三十三条 投资管理**建立投后管理数据库,实时录入被投企业股权变
动、业绩对赌、诉讼风险等信息。
第三十四条 连续 2 季度净利润低于承诺值的 70%,为黄色预警,约谈管理
层、要求追加担保;核心团队重大变动或发生重大诉讼,为橙色预警,启动临时
审计、调整派驻人员;净资产下滑 30%或触发对赌回购条款,为红色预警,启动
退出程序、计提减值准备。
第三十五条 投资管理**发现风险后 3 个工作日内提交《风险预警报告》,
并组织相关部门召开联席会议,5 个工作日内制定处置方案。
第三十六条 公司主营业务方向发生重大变化时或被投企业出现重大违约或
达到协议约定的退出期限或业绩对赌目标时可以启动退出。
第三十七条 投资管理**制定退出路径分析,必要时聘请第三方机构出具
股权估值报告,根据交易金额大小,参照本规定第十二条、第十三条标准履行审
批决策程序。
第六章 信息披露与保密义务
第三十八条 本公司对外投资应严格按照《公**》《上市规则》等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公司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公司的
控股子公司应执行本公司的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的基本义务。
第三十九条 在对外投资事项未披露前,各知情人员均负有保密义务。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一条 本制度由本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四十二条 本制度自本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生效实施,公司原《对外
投资与资产管理制度》同时废止。
附件一:
意向性对外投资项目信息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项目地点
项目提出单位 投资额预估
投资动因与目的
名称 联系人电话
合作方或投资标的情况 简介
投资方案初步设想
投资管理部意见 投资分管领导意见
附件二:
对外投资项目立项审批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项目地点
项目组成员
项目动因与目的
名称
合作方或标的情况 联系人及电话
简介
投资项目框架性方案
投资方式 投资额预估
投资定价依据
资金支付方式
**年 第二年 第三年
投资效益预估(如有) 营业收入
净利润
自有资金 募投资金
筹资计划
发行股份 其他
主要事项 时间计划
项目工作进度安排
项目提出单位意见
投资管理**意见
法务管理部门意见
财务管理部门意见
总裁意见
董事长意见
附件三:
风险预警通知单
预警项目
触发预警日期
风险** ?黄色预警? ?橙色预警? ?红色预警?
触发条件
响应措施
责任分工
签发
接收
抄送
附件四:
投后管理季度报告
年 季度
项目基本信息
被投企业名称
投资金额 持股比例
投资时间
一、财务指标跟踪
指标 本季度实际值 协议承诺值 偏差率 原因分析
营业收入
净利润
资产负债率
二、关键协议履行核查
条款类型 条款内容 履行状态 问题说明
业绩对赌
公司治理
回购条款
三、风险预警评估
当前风险**
风险处置建议
四、综合评价
维度 评分(1-5 分) 说明
财务健康度
战略协同性
退出可行性
报告签字人
附件五:
投资项目退出审批表
项目基本信息
被投企业名称
原始投资金额 当前持股比例
拟退出方式 ?IPO? ?股权转让? ?回购?
退出方案对比
方案 受让方 价格 税费成本 回收周期 法律风险
方案一
方案二
专项评估意见
财务部
法务部
审计部
审批流程
审批环节 审批意见 日期
投资管理**
企管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