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安徽
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研设计”、“公司”)**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建研设计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
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
司**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363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
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00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增值税)人民币 5,866.84 万元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6,793.16 万
元。该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12 月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1230Z0305 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
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 49,700,657.73 元,累
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34,614,320.73 元;本报告期募集资金专户存款利息和现金
管理取得收益 6,727,876.18 元(扣除银行手续费),累计募集资金专户存款利息
和现金管理取得收益 26,789,477.84 元;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尚未使用募集
资金余额 360,106,757.11 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16,106,757.11 元,保本型理
财产品余额 344,000,000.00 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限度
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公**》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证券法》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与要求,
制定了《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经 2020 年 9 月 16 日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后发布实施。在实施过程中,由于《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相关监管规定修订,公司分别于 2022 年 5 月和 2024 年 5 月及时对《募集资金
管理制度》进行了相应修订,保证了募集资金存储和使用的合规。根据《募集资
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在使用募集资金时,严格
履行相应的审批手续,确保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专户开立和存储
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中信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屯溪路支行、**光大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
肥分行及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
议》,协议主要内容与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各方均按照协议的规
定履行了相应的职责。
经 2021 年 12 月 29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批准,公司开立募集资
金存储专户 8 个,其中计划募集资金存储专户 5 个,超募资金存储账户 3 个。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明细如下:
单位:元
序号 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余额 存储方式
**民生银行合肥自贸试验
区支行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
屯溪路支行
**光大银行合肥胜利路支
行
募集资金专户活期余额小计 16,106,757.11 -
**光大银行合肥胜利路支
行
现金管理结算账户余额小计 344,000,000.00 -
合计 360,106,757.11 -
三、2024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募投项目本报告期实际投入募集资金 7,900,657.73 元,截至本报告期末,
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2,814,320.73 元,各项目的投入情况详见附表 1:2024 年
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经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募投项目“创新研发**建设项目”实施地点由
原来公司拟新建的科研生产大楼二期变更至公司总部现有办公大楼的一楼及九
楼闲置空间。本次实施地点变更,有利于加快“创新研发**建设项目”的实施,
推动公司对建筑设计新技术的研发与应用,进一步提升公司科研实力,为新业务
发展提供技术支撑,同时也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
要。
除此之外,公司募投项目无实施方式等其他变更。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对上述情况进行了公开披露。
(三)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超募资金总额 14,282.88 万元,本报告期使用超募资金 4,180.00 万元,
截至本报告期末已累计使用 12,180.00 万元,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事会第五次会议和 2022 年 5 月 6 日召开的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
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4,000.00 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
月 13 日由公司超募资金账户转至公司经营账户。
公司在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
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符合**证监会、深圳证券交
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和 2023 年 5 月 10 日召开的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
意公司于前次使用超募资金**性补充流动资金实施满十二个月之日起,使用超
募资金 4,000.00 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以上资金于 2023 年 5 月 31 日由公
司超募资金账户转至公司经营账户。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对流
动资金的需求,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者影
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且最近十二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
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未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符合**证监会、深圳证券交
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促进经营目标的实现,经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12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
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出资 180 万元与蚌埠产城发展
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蚌埠高新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公司出资比例 60%,
为合资公司控股股东。以上资金于 2024 年 3 月 29 日由公司超募资金账户划转至
蚌埠高新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账户。
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会
影响原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
情形,符合**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会第四次会议和 2024 年 4 月 30 日召开的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
司于前次使用超募资金**性补充流动资金实施满十二个月之日起,使用超募资
金 4,000.00 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以上资金于 2024 年 8 月 6 日由公司超
募资金账户划转至公司经营账户。
(四)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及公司正常运作的情况下,经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9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和 2022 年 1
月 18 日召开的 2022 年**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
人民币 3.5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的闲置自
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为 12 个月,在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
截至 2023 年 1 月 18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授权期限已
满,公司用于现金管理的本金及产生的收益已**按期收回。
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含 3 亿元)的闲置募
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含 1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额度内资金
可以循环使用。
截至 2024 年 1 月 31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授权期限已
满,公司用于现金管理的本金及产生的收益已**按期收回。
事会第三次会议和 2024 年 1 月 31 日召开的 2024 年**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含 4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
过人民币 2 亿元(含 2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为 12 个月,
在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
截至 2025 年 1 月 20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本金及产生
的收益已**收回。
年 1 月 14 日召开的 2025 年**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在不影响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建设及公司正常运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5 亿元(含本数)
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 2.7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在额
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到期
本金 344,000,000.00 元。本报告期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
况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收益率 是否
银行名称 金额 购买日 到期日
(%) 赎回
杭州银行合肥分行 7,700.00 2024.1.2 2024.1.31 2.60 是
杭州银行合肥分行 8,000.00 2024.2.1 2025.1.20 2.70 否
渤海银行合肥政务区支行 10,000.00 2024.2.1 2025.1.20 2.95 否
渤海银行合肥政务区支行 10,000.00 2024.2.1 2024.11.5 2.95 是
兴业银行合肥经开区科技支行 5,300.00 2024.2.1 2024.8.2 2.75 是
**光大银行合肥胜利路支行 5,100.00 2024.2.1 2024.5.1 2.70 是
**光大银行合肥胜利路支行 5,100.00 2024.5.6 2024.8.6 2.50 是
**光大银行合肥胜利路支行 1,100.00 2024.8.6 2024.11.6 2.35 是
兴业银行合肥经开区科技支行 5,300.00 2024.8.6 2024.12.6 2.44 是
渤海银行合肥政务区支行 10,000.00 2024.11.8 2025.1.20 2.40 否
**光大银行合肥胜利路支行 1,100.00 2024.12.4 2025.1.20 2.158 否
招商银行合肥创新大道支行 5,300.00 2024.12.10 2025.1.20 2.20 否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报告期内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
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
情形。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鉴证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进行鉴证,并出具了《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及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容
诚专字2025230Z0786号)。报告认为,建研设计2024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
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
允反映了建研设计2024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结论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建研设计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研设计对募
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建研设计不存在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单位:人民币万元
本年度投
募集资金总额 52,660.00 入募集资 4,970.07
金总额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入募集资 13,461.44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金总额
是 否 已 募集资金 调整后投 本年度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本年度 是否达到 项目可行性是
承诺投资项目和 变 更 项 承诺投资 资 总 额 投入金 累 计 投 入 投 资 进 度 用状态日期 实现的 预计效益 否发生重大变
超募资金投向 目(含部 总额 (1) 额 金额(2) (%)(3) 效益 化
分变更) =(2)(1)
/
承诺投资项目
设计能力提升项 否 16,741.50 16,741.50 - - - 2027 年 12 月 31 日 - 不适用 否
目
否 8,779.90 8,779.90 24.36 24.92 0.28 2027 年 12 月 31 日 -1.89 不适用 否
台建设项目
否 4,039.66 4,039.66 83.86 354.94 8.79 2027 年 12 月 31 日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目
否 2,949.22 2,949.22 681.85 901.58 30.57 2027 年 12 月 31 日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设项目
承诺投资项目小
计
超募资金投向
否 12,000.00 12,000.00 4,000.00 12,000.00 100.00 -
金
公司
超募资金投向小
否 14,282.88 14,282.88 4,180.00 12,180.00 85.28 - -51.40
计
合计 46,793.16 46,793.16 4,970.07 13,461.44 28.77 - -53.29 - -
根据当前的市场环境及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实际,本着对投资者负责及谨慎投资的原则,董事会同意将**四个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实施期限均延期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延期的主要原因如下:
①“新兴业务拓展及设计能力提升项目”是在公司总部现有土地上建设科研生产大楼二期,旨在进一步扩大公司总部设计**的规
模,加大软硬件设备的投入,同时引进一批高素质设计人才,进一步提升总部的业务承接能力,扩大公司业务规模。虽然本项目在前
未达到计划进度
期经过了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由于 2021 年 6 月至 2023 年 7 月期间,公司总部所处的繁华大道与宿松路两条市政道路同时进行双向
或预计收益的情
下穿改造施工,对交通通行情况影响较大,该项目受周边条件限制影响,施工条件很难满足,未能按照计划顺利启动实施。同时,2022
况和原因(分具体
年以来,建筑设计行业进入下行周期,市场需求萎缩,竞争不断加剧,且报告期内行业依然延续低迷态势。在经营困难的形势下,公
项目)
司启动本项目大额度投资建设可能面临投资效益难以收回的风险。因此,综合考虑市场及行业现状、公司战略规划及产能利用情况等
因素,本着对投资者负责及谨慎投资的原则,公司未启动本项目建设。
②“设计服务网络平台建设项目”拟在**上海、海口、深圳、重庆、镇江等五个城市开设分支机构,以完善公司设计服务网络,扩
大对区域市场辐射能力,实现区域市场服务本土化,提升设计服务质量和能力。截至报告期末,本项目已有重庆分公司完成建设,该
分公司专注于西南区域市场的开拓,累计实现效益-38.73 万元。
但在上海分支机构建设中,为应对市场环境及行业形势的急剧变化,公司将实施方式由自建分支机构变更为合资设立上海子公司,因
此未使用募集资金投资。加之在行业深度调整的形势下,公司拓展省外市场的难度和面临的不确定性风险显著加大,因此须更加谨慎
地开展分支机构建设,目前深圳、海口等城市的分支机构建设尚未开始。以上因素共同导致本项目整体实施进度未达预期。
③“信息系统建设项目”是利用现代化信息技术,建立健全基础支撑信息平台,完善公司安全运维管理平台,建成**技术管理系统,
**提升公司管理信息化水平。截至本报告期末,本项目已启动建设,公司信息化平台得到**升级,有效提升了数据互联互通性和
公司管理、协同设计、质量管控等水平。但由于该项目的部分建设需要与上述“新兴业务拓展及设计能力提升项目”的新建科研生产大
楼二期紧密结合,因此导致本项目实施进度未达预期。
④“创新研发**建设项目”主要是针对当前建筑设计领域的前沿技术和行业发展方向,结合公司发展战略,以建筑专项、装配式建
筑、绿色建筑、建筑节能与双碳、智能建筑、BIM 技术应用研究等为**研究方向,加速推动公司新业务发展和新技术的研发与应用,
提高公司创新研发能力和成果转化能力。截至本报告期末,本项目处于建设期,公司持续加大科研投入力度,围绕专项特色建筑设计
研究、绿色建筑、建筑节能、数字化技术应用研究、装配式建筑等**领域积极开展科研课题申报,推动相关标准制定等,不断促进
科研实力的提升。但受建设场地的影响,本项目实施进度不及预期。
鉴于以上,公司对募投项目实施期限进行了延期。
截至本报告期末,以上四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均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日期,因此“是否达到预计效益”暂无法判断。
正在积极申报业务开展所需的资质、暂未开始承接项目所致;“是否达到预计效益”为“不适用”,主要系蚌埠高新成立时间不足一
年,尚无法判断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项目可行性发生
重大变化的情况 无
说明
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 14,282.88 万元,在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后用于主营业务发展,短期内出现暂时闲置情形时主要用作现金管理。
超募资金的金额、 本报告期超募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用 途 及 使 用 进 展 ①经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12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出资 180 万元与蚌埠产
情况 城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蚌埠高新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公司出资比例 60%,为合资公司的控股股东。2024 年 3 月 29 日,
上述资金由公司超募资金账户划转至蚌埠高新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账户。
②经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和 2024 年 4 月 30 日召开的 2023 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于前次使用超募资金**性补充流动资金实施满十二个月之日起,使用超募资金 4,000.00 万元用于**补充流
动资金。上述资金于 2024 年 8 月 6 日由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公司经营账户。
③使用闲置超募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使用闲置超募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余额为 2,300.00 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 地点的议案》,董事会、监事会均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创新研发**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由原来拟新建的科研生产大楼二期变更
目实施地点变更 至公司总部现有办公大楼的一楼及九楼闲置空间。
情况 本次实施地点变更,有利于加快“创新研发**建设项目”的实施,推动公司对建筑设计新技术的研发与应用,进一步提升公司科研
实力,为新业务发展提供技术支撑,同时也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
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实施方式调整 无
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先期投入及置 无
换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 无
金情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
集资金节余的金 无
额及原因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总额 36,010.68 万元(含利息净收入 2,678.95 万元),存放于募集资金存储专户和进行现金
尚未使用的募集 管理。其中:
资金用途及去向 ①计划募集资金继续实施招股说明书承诺的投资项目;
②超募资金用于主营业务发展需要;
③募集资金短期内出现暂时闲置情形时主要用作现金管理。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余额为 34,400.00 万元。
募集资金使用及
披露中存在的问 无
题或其他情况
(此页无正文,为《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
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束学岭 王兴禹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