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瑞生物医药(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要求,博瑞生物医药(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程增江先生、许冬冬先生、吴英华女士的独立
性情况进行评估,详情如下:
一、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
公司现有独立董事 3 人,分别为程增江先生、许冬冬先生、吴英华女士。根
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相关规定,公
司独立董事对自身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并将自查情况提交了董事会。自查
结果显示,公司独立董事均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对独立性的相关
要求,与公司以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
客观判断的关系,能够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
位或个人的影响。
二、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评估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程增江先生、许冬冬先生、吴英华女士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
的相关自查文件,确认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职务,也未
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职务,与公司以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
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公司独立董事在 2024 年度始终
保持高度的独立性,其履职行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独立性的严格规定和要求,有效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为公司决策提供了公正、
独立的专业意见。
博瑞生物医药(苏州)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