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证
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2024
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中审众环成立于 1987 年 10 月 30 日,注册地址为湖北省武汉市武
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 166 号长江产业大厦 17-18 层,**合伙人为石
文先。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中审众环合伙人数量为 216 人,注册
会计师 1304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723
人。2023 年度上市公司(含 A、B 股)审计客户共计 201 家,收费总额
人民币 2.61 亿元。中审众环审计的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
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
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
娱乐业等。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年 4 月 24 日召开的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变
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聘任中审众环担任本公司 2024 年度财
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二、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
他执业规范及公司 2024 年年报工作安排,中审众环对公司 2024 年度财
务报表及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
出具了审计报告,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出
具了专项审计说明。
经审计,中审众环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
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
财务状况以及 2024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出具了
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中审众环认为,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
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公司编制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
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如实反映
了公司 2024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中审众环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
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年度审
计**、审计调整事项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 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职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2024 年 3 月 27 日,公司 2024 年度第 2 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通过审查中审众环有关**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认可
中审众环的专业胜任能力、独立性、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聘任中审众
环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 2024 年度第 3 次董事会会议
审议。
(二)2025 年 1 月 23 日,公司 2025 年度第 1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
审计委员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财务负责人召开审前沟
通会议,对 2024 年度报告审计工作**事项进行了深入沟通。
(三)2025 年 3 月 28 日,公司 2025 年度第 2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在
公司会议室召开,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关于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的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议
意见》《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经评估,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审众环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
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
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4 年年度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
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
易所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
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
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
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
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湖南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