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 2024 年度独立性情况
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湖南投
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
定,结合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表》,湖南
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现任独立
董事周付生先生、唐红女士、周兰女士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
出具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周付生先生、唐红女士、周兰女士的任职经
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等内容,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人员未
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担
任**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
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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