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
相关规定与要求,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切实有效地开展工作,利用自身的专业知
识及经验,认真履行各项职责。现就 2024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实施了换届选举,换届前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由程小可先生、闵庆文先生和郭洪林先生三位独立董事组成,其中召集人由
具备会计学专业教授**的程小可先生担任;换届后,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由程小可先生、段宏伟先生和唐明先生三位独立董事组成,其中召集人由
具备会计学专业教授**的程小可先生担任。**成员均具有胜任审计委员会工
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二、2024 年度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七次会议,各项议案均经审计委员
会审议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期会议,三位委员暨独立董事与公司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 2023 年年报审计
工作安排、审计策略、年报编制以及公司总体财务情况等进行了沟通与交流,会
议通过了《公司 2023 年年报审计策略》《公司 2023 年年报编制和审计工作安排
以及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情况》。
期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
告的议案》《关于 2023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2023 年年度报告
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2023 年度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关于<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
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关于 情况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内部审计 2023 年度工作报告与 2024 年度工作计划
的议案》。
期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季度财务报告》。
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期,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内部
审计 2024 年上半年工作报告的议案》。
定期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关
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 的议案》
《关
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三、2024 年度工作情况
在年报审计工作开展前,审计委员会听取了会计师事务所就年报编制**关
注事项、年度审计具体计划、审计范围、关键审计领域等事项的汇报
在年度审计过程中,审计委员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工作中需注意的重大
事项、调整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等事项开展沟通讨论并提出
相应建议,同时督促年审会计师事务所严格落实审计计划,确保年度审计**率、
高质量完成。
审计委员会就经审计并拟报出的财务报告进行审阅,认为公司的财务报告已
按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无重大遗漏,能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
成果和现金流量,并同意将其提交董事会审议。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
司聘用的外部审计机构,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跟踪监督和审阅了天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报
告,认为其在为公司提供 2024 年度审计服务中,严格遵守《**注册会计师审
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开展审计工作,体现了良好的专
业水准和职业操守,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真实、
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状况,从专业角度维
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计划,指导公司内审部
门按照审计计划有序开展审计工作。公司相关内部审计部门在 2024 年度能够认
真执行审计委员会指导意见,良好地开展了各项工作,勤勉尽责,未发现内部审
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2024
年**季度财务报告、2024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和 2024 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认
为公司财务报告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财务报告是真实的、完整的和
准确的,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也不存在与财务
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等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积极推动公司建立健全
内部控制机制,结合**监管要求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推进公司内控制度
建设,科学梳理内控流程,加强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和管理工作。审计委员会认真
审阅了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公**》
《证券法》
《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
建立了较为**的内部控制制度,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报告期内,
公司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
求,内部控制评价和审计结果真实有效,未发现待整改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积极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
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有效合作和沟通,确保了审计工作的顺利推进,督促
按规定完成审计工作。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要求,在执
行完 2023 年度审计工作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天职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
已超过财政部规定的最长连续聘用会计师事务所年限。2024 年度,公司已按要
求改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7 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 2024 年**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
司审计机构改聘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四、总结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公**》
《证券法》及公司《章
程》等相关规定,**且深入地发挥审查与监督职能,通过强化内部审计与外部
审计之间的沟通协调,确保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得以**、有序开展,**推动
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与完善,切实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持续强化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审计监督职责,不断提高科学决策能力和提高议事
效率,进一步加强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
股东的合法利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程小可、段宏伟、唐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