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 2024 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专项意见报告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
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
范运作》等相关要求,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就公司独立董事蒋守雷、陈德荣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
专项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蒋守雷、陈德荣的兼职、任职情况以及其签署的独
立性自查情况报告,上述人员除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外,不存在在公司任职
以及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任职的情形,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
害关系、重大业务往来或其他可能妨碍其独立性的关系。因此,董事会认为
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
要求。
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