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保
荐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1号――持续督
导》(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中
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保荐人”)作为江苏日
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盈电子”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项目的保荐人,于2025年3月5日对日盈电子2024年度有关情况进行了现
场检查。
一、本次现场检查的基本情况
保荐代表人汪程聪、项目组成员杨紫杰于2025年3月5日对日盈电子进行了
现场检查。
在现场检查过程中,检查人员结合日盈电子的实际情况,查阅、收集了
日盈电子有关文件资料,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访谈,实施了包括审核、查证、
询问等必要程序,检查了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及信息披露情况,了解公司的
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关
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以及经营状况等情况,并在前述工作的基
础上完成了本次现场检查报告。
二、对现场检查事项逐项发表的意见
(一)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三会运作情况
核查情况:
项目组查阅了日盈电子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的会议文件,
获取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和监事会议事规则、信
息披露制度、内部机构设置及变更、内部审计制度等文件,对公司治理、内部
控制及三会运作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对相关人员进行了访谈。
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日盈电子的公司章程和治理制度**、合规,建立
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健全且得到有效执行;董事、
监事和**管理人员能够按照有关规定履行职责;公司治理结构符合《公**》
的相关规定;日盈电子的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和三会运作情况良好。
(二)信息披露情况
核查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对日盈电子已披露的公告进行查阅和复核,并就已披露公告
和实际情况的一致性与董事会秘书进行访谈和确认,就已披露事项的详细情况
进行了解;查阅日盈电子信息披露审批单并就信息披露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
访谈。
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日盈电子本持续督导期内严格按照证券监管部门的
相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活动,依法公开对外发布各类定期报告及临时报告,确
保各项重大信息的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
核查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看了公司主要生产经营场所,查阅了公司的关联交易相关管
理制度、对外担保相关管理制度、关于关联方的确认单,并与公司相关负责人
进行沟通,了解公司独立性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
况。
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日盈电子建立了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
联人直接或者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制度,不存在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及其他资源的情况,上市公司资
产完整,人员、财务、机构和业务独立。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核查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取得了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银行对账单、大额支出原始
凭证,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查阅了公司有关募集资金的对外披
露文件,并与公司相关负责人进行了沟通交流,对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
行了检查。
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2024年度日盈电子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相关
法规制度的规定,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得到有效执行,募集资金不存在被控股股
东或实际控制人占用等情形,不存在未经履行审议程序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
等情形。
(五)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核查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日盈电子的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的管理制度、股东大会
审议文件及信息披露文件,并与相关人员就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询问确认;查
阅了日盈电子关于对外担保的内部控制制度及决策文件,并与相关人员进行了
访谈确认;查阅了公司定期报告,并与相关人员进行了访谈确认,了解公司重
大对外投资情况。
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日盈电子已按照相关制度对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和对
外投资进行了规范;公司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方面不存在重大
的违法违规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经营情况
核查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公司财务报告及相关财务资料,了解公司经营业绩情况
和行业近期变化情况,对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访谈,对公司的经营状况进行了
核查。
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日盈电子2024年度整体经营状况良好,经营模式未
发生重大变化;公司主营业务的市场前景、行业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七)保荐人认为应予现场检查的其他事项
无。
三、提请上市公司注意的事项及建议
日盈电子在公司治理、内部控制、三会运作、信息披露、独立性、与控股
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关联交易、
重大对外投资情况和经营状况等重要方面总体运行良好,符合《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要求。
保荐人提请公司时刻关注行业发展趋势和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巩固和加强自
身竞争优势,更好地应对行业竞争,并防范相关的经营风险。
四、是否存在《保荐办法》及交易所相关规则规定应向**证监会和交
易所报告的事项
本次现场检查未发现日盈电子存在根据《保荐办法》《自律监管指引**1号》
等相关规定应当向**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五、上市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的配合情况
在保荐人本次现场检查工作中,公司相关人员给予了积极配合,为保荐人
的现场检查工作提供了必要支持。会计师、律师等相关中介机构配合情况良好。
六、本次现场检查的结论
通过本次现场检查,保荐人认为:2024年度日盈电子在公司治理、内部控
制、三会运作、信息披露、独立性、与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
金往来情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关联交易、重大对外投资情况和经营状况等
重要方面的运作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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