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259 公司简称:广晟有色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
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
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4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
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
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
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
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
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
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
度**,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的风险。
二.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是 √否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
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
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适用 √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
的因素。
√是 □否
√是 □否
三.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家企业、其他 1 家企业。
指标 占比(%)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 100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 100
比
法人治理、组织架构、发展战略、社会责任、企业文化、内部审计、人力资源管理、资产管理、财
务报告、预算管理、资金活动、担保业务、投资管理、固定资产、存货管理、生产管理、采购业务、运
营管理、关联交易、信息系统。
存货管理、投资管理、关联交易、贸易业务。
在重大遗漏
□是 √否
□是 √否
无
(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上市公**律规范以及公司的内部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评价办
法,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是 √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
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
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资产总额潜在错 �R资产总额 3% �R资产总额的 1% 报 额的 3%
经营收入潜在错 �R经营总收入的 3% �R经营总收入的 1% 报 收入总额的 3%
说明:
无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 (1)注册会计师发现董事、监事和**管理人员的舞弊;(2)公司更正已经公
布的财务报表; (3)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
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4)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
的监督无效。
重要缺陷 (1)未根据公认的会计准则对会计政策进行选择和应用的控制; (2)未建立
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3)对于非常规交易的财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
机制。(4)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中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
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完整的目标。
一般缺陷 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说明:
无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资产总额潜在错 �R资产总额 3% �R资产总额的 1% 报 额的 3%
经营收入潜在错 �R经营总收入的 3% �R经营总收入的 1% 报 收入总额的 3%
说明:
无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 (1)违反**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较严重; (2)重要业务制度性缺失或系
统性失效; (3)重大缺陷不能得到有效整改; (4)安全、环保事故对公司造
成重大负面影响; (5)遭受证监会的行政处罚。
重要缺陷 (1)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控制缺陷; (2)内部控制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3)投资失误、核心技术人员流失对公司造成较大损失;(4)安全、环保事故以
及内部信息泄漏对公司造成较大负面影响。
一般缺陷 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说明:
无
(三).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 7 个,已整改完毕。
缺陷
□是 √否
缺陷
□是 √否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共 14 个,已整改完毕。
大缺陷
□是 √否
要缺陷
□是 √否
四. 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上年度,发现公司内部控制存在一般缺陷 18 个,已整改完毕。
√适用 □不适用
织开展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作。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 :杨杰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