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农华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李家强)
本人作为江苏农华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
董事,2024年度严格按照《公**》《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及时了解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积极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
会等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关注公司重大事项,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
门委员会委员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利益。现将本人2024年度履行独立
董事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 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李家强先生,男,**国籍,1957年生,硕士,教授。曾任清华大学继续教
育学院院长,清华大学基金会**。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 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经自查,作为独立董事,本人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之外的其他职务,本
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亦不存在为公司及
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情形,不存在
影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亦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第六条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 2024 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述会议,无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本着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
小股东权益的原则,本人与公司经营管理层进行充分沟通的基础上,认真审阅会
议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重要事项,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本人认为公司董事
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事项均履行审批程序,对公司董事
会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本人在本报告期任期内,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和审计委员会委员。
依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赋予的权利,本人积极参与专门委员会的会议,认
真履行职责,积极开展工作。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本次会
议由本人主持,会议对《公司2023年度非独立董事、监事及**管理人员薪酬结
果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进行审议,本人进行了认真审核,公司董事、监
事及**管理人员的考核及薪酬管理符合《公**》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将该议案报至公司董事会审议。
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6次审计委员会会议,本人亲自出席审
计委员会5次会议,认真履行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审计工作进行监
督检查;本人对公司定期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负责公司内部与外部审计之间的
沟通;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情况;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和执行情况进
行监督;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进行认真审阅,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
和监督作用。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均
亲自出席,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减
资退出参股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议事规则》,经会议审
议,公司的关联交易及减资行为均符合公司利益,定价遵循了公平、公允的原则,
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则的规定。
(三)行使特别职权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人未在任职期间行使以下特别职权: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了解公司的规范运作、日常经营、财务情况及其他重大
事项,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积极进行沟通,审阅了内部审计机构
的年度审计工作总结、季度审计工作报告等;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等
机会到公司进行现场走访和考察,详细听取相关人员的汇报,获取所做出决策所
需的情况和资料,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了有效监督和核查;同时与会计师事务所
就定期报告及财务报告进行深度探讨和交流。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股东大会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积极听取和回
应中小股东的诉求和建议。同时关注公司互动易答复、公司舆情、投资者关系热
线等多种渠道,了解投资者的诉求和建议,积极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上市公司现场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事务相关的现场工作时间17天,通过参加董事会、股
东大会等方式对公司现场进行考察,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期间也
同另外两位独立董事一同前往子公司实地调研,听取项目及业务工作汇报并提出
相关建议。本人通过电话及邮件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保持密切联系,
关注行业动态,为公司经营发展提出合规建议。
(七)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独立董事的履职保障工作,公司的董事、董事会秘书以
及证券投资部的工作人员与本人保持了密切沟通,在本人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予
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公司能够积极配合本人各项工作的开展,及时、准确
的向本人提供有关事项的**材料,促进本人对公司发生的各类重大事项及其进
展情况充分了解,能够依据相关材料和信息,作出独立、公正的判断。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尽职尽责,忠实履行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
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关注
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的议案》。公司因开展经营活动的需要,2024年度向关联方采购和销售商品、
采购后勤服务,以及向关联方出租部分办公场所。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未
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不存在侵害公司及全体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合法权益的情形,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则的规定。除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外,公
司未在报告期内发生其他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
时编制并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4年**季度报告》
《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准确披露了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
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三)聘用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续
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天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业务范围包括财务报告审计、内控审计、相关鉴证
报告、专项审核报告等。
(四)聘任**管理人员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聘任公司**管理人员的议
案》。本人对该次聘任的审计总监的任职**、教育背景、工作背景、专业能力
进行认真审核,认为该次被聘任的**管理人员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专业能力和
经验。
(五)董事、监事及**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
司2023年度非独立董事、监事及**管理人员薪酬结果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
案》。公司2023年度执行董事、**管理人员薪酬方案与公司2023年度经营业绩
以及履职考核结果相符,履职考核程序和结果符合公司薪酬政策。本人进行了认
真审核并发表了明确意见。公司董事、监事及**管理人员的考核及薪酬管理符
合《公**》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2024 年认真履行职责,按时出席董事会,审议公司
的各项议案,积极参与公司决策,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从战略、财务、法律、管
理等专业角度为公司提出建议,并与公司管理层保持良好沟通,关注公司的生产
经营、治理与信息披露等方面的执行情况,以履行好独立董事的职责;对公司重
大事项提出意见和建议,为董事会做出正确决策发挥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管
理层在本人履行职务过程中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公司运营合规、管
理规范,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履职的情况。
责,加强与公司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严格按照《公**》《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
规定,行使独立董事权利,充分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
的建言,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参考意见,从而提高公司经营决策水平,切实维护
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推动公司更高质量的发展,履行独立董事
义务,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江苏农华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李家强
二�二五年三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