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
格按照《公**》《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
及《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 2024 年度(或称“报告
期”)的工作中,谨慎、认真、勤勉、尽责地履行独董职责,**关注公司利益,
主动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积极推动公司健康发展,确保充足的时间出席 2024
年召开的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等,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优势和独立作用,切实维护
了公司和广大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为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4 月 15 日,现将本
人 2024 年度任职期间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万伟军,男,1972 年 1 月出生,**国籍,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现任宁
波浙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宁波雄镇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宁波市镇海浙
甬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副所长、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宁波合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1991 年 7 月至 1998 年 10 月,
任镇海炼化股份有限公司会计。1998 年 10 月至 2000 年 6 月,任宁波市镇海蛟
川会计师事务所部门经理。2000 年 7 月至 2007 年 10 月,任宁波雄镇会计师事
务所有限公司部门经理。2007 年 10 月至今,任宁波浙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宁波雄镇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宁波市镇海浙甬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
副所长。2020 年 11 月至今,任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年 4 月,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
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每次会议,依法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能力,审慎审议
各项议案,独立、负责地发表审议意见。本人 2024 年度任职期间出席董事会及
股东大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出席方式 是否连
出席股
应参加董 续两次 投票表决
姓名 现场 通讯 委托 东大会
事会次数 缺席 未亲自 情况
出席 方式 出席 的次数
参加
对参加的董事
万伟军 1 1 0 0 0 否 会所审议的议 1
案均投同意票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
四个专门委员会。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 5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1 次战略委员会
会议、1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2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本人 2024 年度任职期
间,公司专门委员会按照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就公司经营
策略、定期报告、提名董事候选人、人员薪酬考核等事项进行审议。本人是审计
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的委员,并担任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
本人均亲自参加了相关会议,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在所任职的各专门委员
会上积极发表意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行使职权,对公司的规范发展提供合理化
建议。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四)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情况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审计工作进
行监督检查;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与会计师事
务所就相关问题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求,通过参与股东大会等途径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回答中小股东关心的问
题,维护中小股东利益。
(七)现场工作情况
到公司进行实地考察,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关注宏观环境、产业政策对公司
业务的影响。本人通过现场会议、电话或邮件与公司内部董事、**管理人员、
董事会秘书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本人高度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
公司的影响,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了解动态情况,针对实
际运行中遇到的问题提出建设性的意见。本人通过参加股东大会等形式与公司中
小股东保持沟通。
(八)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为独立董事履职创造有利条件,定
期向本人通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提供文件资料,组织开展
实地考察等工作,对本人提出的问题及时进行说明,便于本人做出审慎的判断,
积极有效地配合了本人的工作。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所需,交易的定价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参照市场价格进行定价,交
易价格合理、公允;上述交易未导致公司主要业务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未对
公司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在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作了回避表决,交易及决策
程序符合《公**》《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公司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3 年年度报告》《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准
确披露了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
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3 年年度报告》经公司 2023 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
面确认意见。公司对定期报告、内控评价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
数据准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师事务所的情形。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
计差错更正
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管理人员
《公**》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任职人员具备任职**和能力,不存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不得担任公司**管理人员的情形,也不存在被
**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董事的选举不存在损害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九)董事、**管理人员薪酬情况,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
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管理人员在拟分拆
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行了审查,公司董事、**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所处行业的薪酬水平及公司
的实际经营情况,薪酬的发放程序能严格按照有关考核激励的规定执行,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四、总体评价
中小股东负责的态度,按照各项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发挥独
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以上是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在 2024 年度任职期间履职情况的汇报。感谢公司
管理层在本人履职过程中给予的配合和支持。
独立董事:万伟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