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合肥
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禾智能”或“公司”)2022 年度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
督导》、
定,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
下:
一、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概述
(一)现金管理目的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合理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
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1)**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312 号文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899 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1.91 元/股,募集资
金总额为人民币 41,607.09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合伙)验证,并出具了会验字20171855 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
行了专户存储。
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拟投入募
项目总投 截至 2024 年 项目达到预定
集资金金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资额(万 末已投入金额 可使用状态日
额(万
元) (万元) 期
元)
智能检测分选装备
扩建项目
工业机器人及自动
项目
营销服务体系建设
项目
智能装车成套装备
产业化项目
合计 36,751.29 39,884.46 30,776.92 -
注:①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10 日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
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以及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延期的议案》,将
“智能检测分选装备扩建项目”和“工业机器人及自动化成套装备产业化项目”结存金额分别
扣除已签订合同尚未支付的尾款后剩余金额合计 9,980.52 万元(含结项项目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累计获得理财收益及存放银行期间获得的利息净收入)**用于新项目“智能
装车成套装备产业化项目”。②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6 日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议案》
,将“营销服务体系
建设项目”结存金额 252.92 万元(含结项项目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累计获得的理财收
益及存放银行期间获得的利息净收入)**用于另一**募投项目“研发**建设项目”。故
上表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合计数大于**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原始拟投入金额。
(2)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2135 号文核准,公司以非公开
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1,329,758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11.19 元,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5,058.00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608.62 万元(不含增
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34,449.38 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 2023 年 3 月到账。
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
2023230Z0056 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
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拟投入募集 截至 2024 年 项目达到预
序 项目总投资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资金金额 末已投入金额 定可使用状
号 额(万元)
(万元) (万元) 态日期
智能煤炭干选机产业
化项目(一期)
合计 35,058.00 35,058.00 14,018.63 -
注: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扣除与发行相关的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
额少于公司《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计划投资金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
司根据实际需要通过其他方式解决。
(三)投资金额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35,0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决议有
效期内公司可根据理财期限在可用资金额度内**使用。
(四)投资种类
为控制资金使用风险,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
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包括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
投资产品不得质押。
(五)授权期限及投资期限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 2024 年年度股
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在上述有效期内,公司购买的单个理财产品的投
资期限不得超过 12 个月。
(六)实施方式
公司授权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具体实施和办理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选
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
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1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该
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
符合相关监管要求。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本次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
约定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的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
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
制理财风险。
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本型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
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
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不影响公
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的投资收益,为
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计入资产负
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计
入利润表“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公开发行股票与非公开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中所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
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通过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
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涉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
划的正常进行,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