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人”)作为平
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平煤股份”、“公司”或“上市公司”)公
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持续督导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
导》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平煤股份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
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217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16 日公开发行了 2,900.0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
总额 290,0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了
亚会验字(2023)第 01220001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以前年度使用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 167,902.29 万元,其中,
入支出,30,000 万元用于偿还金融机构借款。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
集资金余额为 118,959.05 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利息收入 274.06 万元,手续
费支出 0.10 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为 119,233.01 万元。
(三)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用情况及募集资金专户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余额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万元)
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 119,233.01
减:直接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119,551.68
加:银行存款利息扣除手续费等的净额 326.12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 7.45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证监
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保证募集
资金的规范使用。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
集资金专户。2023 年 3 月,公司、保荐人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顶山分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分别签订了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协议主
要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
存在重大差异。签署情况如下:
甲方 乙方 丙方 银行账号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顶
华泰联合 465020100100022531
限公司 山光明路支行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顶
华泰联合 8111101011301625442
限公司 山龙源支行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
华泰联合 15550000004538396
限公司 分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序
开户银行 账号 截止日存放金额(万元)
号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顶山
光明路支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顶山
龙源支行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
行
合计 7.45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 287,453.96 万元,本期
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119,551.68 万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
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情况。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
相关产品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
银行**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
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
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资金使用的情况。
(二)募投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
资金使用等相关情况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审核报告
河南守正创新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
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守正创新核字 202500006 号)。河南
守正创新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平煤股份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的《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已经按照**证监
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平煤股份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核查意见
保荐人认为:平煤股份 2024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
相关规定,平煤股份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
信息披露义务。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
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保荐人对公司 2024 年
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
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张烃烃 李 凯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附表:
金额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286,683.91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19,551.68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87,453.96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已变更 项目达 项目可
截至期末累计投 截至期
项目,含 截至期末承 截至期末累 到预定 是否达 行性是
承诺投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 本年度投 入金额与承诺投 末投入 本年度实
部分变 诺投入金额 计投入金额 可使用 到预计 否发生
资项目 诺投资总额 资总额 入金额 入金额的差额(3) 进度(4) 现的效益
更(如 (1) (2) 状态日 效益 重大变
=(2)-(1) =(2)/(1)
有) 期 化
煤矿智
能化建 2025 年
无 256,683.91 256,683.91 256,683.91 119,551.68 257,453.96 770.05 100.30% 27,126.00 是 否
设改造 4月
项目
偿还金
融机构 无 30,000.00 30,000.00 30,000.00 - 30,000.00 -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借款
合计 ― 286,683.91 286,683.91 286,683.91 119,551.68 287,453.96 770.05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无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无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无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无
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情况 无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无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无
注:煤矿智能化建设改造项目累计投入金额包含了募集资金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的活期存款利息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