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保险公司被吊销业务许可证后,原来买的寿险怎么办?
——网友:朱坤
我在华夏人寿买的保险,会不会受影响?
——网友:王助学
近日,有多位网友在《金融时报》微信公众号的留言道出了心中疑惑:保险公司被吊销业务许可证后,保单会不会受影响?
对于这个关乎投保人切身利益的问题,大家**可以放心。在我国,我们手中的保单远比想象中的更安全,投保人的保单权益受到**法律和保险保障基金的双重保护。无论是人寿保险还是财产保险,监管层面都已构建起成熟的风险处置机制,保障投保人的利益。
作为专门保障机制,《保险保障基金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保险保障基金由保险公司依法缴纳,在保险公司被撤销、宣告破产等特殊情形下,将为保单持有人提供法定救济,为保单安全再添一道“防护线”。
人寿保险:**强制接盘
对于承载长期保障功能的人寿保险,**法律设置了严格的“防火墙”。
首先,人身险公司倒闭的概率极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八十九条规定,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除因分立、合并或者被依法撤销外,不得解散。保险公司解散,应当依法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这一法律条款从源头上保障了人寿保险公司的稳定性,杜绝了“随意关门”的可能。即使保险公司真的因严重违规或经营不善被撤销或宣告破产,我们的保单也**会无人问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九十二条规定,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其持有的人寿保险合同及责任准备金,必须转让给其他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不能同其他保险公司达成转让协议的,由**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指定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接受转让。这一规定对所有在华经营的保险公司,无论中资外资一体适用。
若在转让过程中出现原公司清算资产不足以覆盖保单利益的情况,保险保障基金会及时“补位”。根据《保险保障基金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 保单持有人为个人的,救助金额以转让后保单利益不超过转让前保单利益的90%为限;保单持有人为机构的,救助金额以转让后保单利益不超过转让前保单利益的80%为限。《保险保障基金管理办法》还明确,救助金额应当保护中小保单持有**益,维护保险市场稳定。
财产保险:同样有保障“兜底”
对于车险、家财险等财产保险以及短期健康险和意外险,保障机制同样健全。
如果在保障期内,即便保险公司在保障期间出现风险,其理赔责任也不会因此消失,消费者的正常理赔申请仍会依法得到处理;在到期后,保险合同自动终止,消费者可根据需求选择其他保险公司重新投保。
万一其清算财产不足以支付赔款,保险保障基金将再次扮演“兜底”角色:保单持有人的保单利益在人民币5万元以内的部分,保险保障基金予以全额救助。保单持有人为个人的,对其保单利益超过人民币5万元的部分,保险保障基金的救助金额为超过部分金额的90%;保单持有人为机构的,对其保单利益超过人民币5万元的部分,保险保障基金的救助金额为超过部分金额的80%。
投保人:无需过度担忧
新**成立至今,确有少数保险公司因偿付能力严重不足或违法经营等问题被监管机构接管或处置,但其保单均得到妥善处理。
例如,安邦保险重组为大家保险后,原有保单**由新公司承接履行;“明天系”旗下华夏人寿、天安人寿、天安财险、易安财险等公司的保险业务,也分别由瑞众人寿、中汇人寿、申能财险和比亚迪财险等公司平稳承接。
这些案例充分说明,我国保险业风险处置机制日趋成熟,投保人保单权益的连续性都能得到有效保障。
面对保险公司的变动,投保人应该怎么做?答案是:什么都不用做。投保人的保单会自动转移至新的承保公司,原有的保障责任、理赔标准、现金价值等均保持不变。只需按照合同约定继续缴费,或在需要时正常申请理赔即可。
当然,为了获得更稳定、更优质的服务,我们在投保时可以更主动一些:一是关注偿付能力。优先选择偿付能力充足、监管评级高的保险公司。二是官方渠道核验。可通过金融监管总局官网或“金事通”App查询和验证自己的保单信息,做到心中有数。
总而言之,我国对保险业实行全方位、严标准的监管。从法律的刚性约束,到监管机构的实时监督,再到保险保障基金的风险“兜底”,为保单构建了多层次、全方位的安**。历史案例已充分证明,即便个别公司出现问题,人寿保险保单也会依法由其他机构接管,消费者权益不会“打水漂”。选择保险产品时,不妨更聚焦保障内容与自身需求的匹配度,而非纠结于小概率的机构风险,这份由法律和制度守护的保障,始终值得信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