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有上市公司或被强制退市。7月13日,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苏吴”)披露公告称,收到**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公司因连续多年财务**,拟被处以1000万元罚款,同时触及上市规则中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后续将根据**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依规实施退市。
近年来,上市公司财务**屡禁不止、性质恶劣,严重扰乱资本市场秩序,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从处罚力度来看,**证监会的拟处罚决定展现出对财务**等重大违法“零容忍”的坚决态度。
连续4年财务**
连续4年财务**,*ST苏吴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根据《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认定的事实,*ST苏吴被认定2020年至2023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和重大遗漏。2020年至2023年期间,公司通过开展无商业实质的贸易业务,分别虚增营业收入4.95亿元、4.69亿元、4.31亿元和3.77亿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26.46%、26.39%、21.26%和16.82%;分别虚增利润总额1458.27万元、2027.12万元、1992.42万元、2121.94万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的2.89%、51.65%、26.42%和29.81%。
此外,*ST苏吴通过支付无商业实质的贸易业务采购款等形式向关联方提供资金,形成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但未在2020年至2023年年度报告中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2020年至2023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2020年末至2023年末,*ST苏吴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余额分别为1.27亿元、13.93亿元、15.43亿元和16.93亿元,占当期披露净资产的6.88%、74.2%、84.6%和96.09%。
**证监会拟决定对*ST苏吴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对上市公司及相关责任人罚款总计达3050万元。与此同时,钱群山作为*ST苏吴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管理人员,组织、指使实施案涉事项,行为恶劣,情节较为严重,拟被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公开资料显示,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4年,1999年在上交所主板上市,以医药为核心、房地产为重要产业、投资为辅,产品涵盖抗病毒/抗感染、免疫调节、消化系统、心血管类等多个领域。
*ST苏吴7月13日披露的《关于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显示,公司财务**行为将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公司股票自7月14日起将被上交所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此前,*ST苏吴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ST苏吴2024年度财务报告被年审机构出具无法表示意见,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2条第(三)项规定财务类退市的情形,公司股票已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年审机构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控股股东关联方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ST苏吴在公告中表示,公司将全力配合**证监会,**结果以其出具的正式处罚决定书为准;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公司对相关拟处罚措施将积极行使听证或进行陈述、申辩等合法权利,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权益。
“零容忍”打击财务**行为
监管部门坚决“零容忍”打击上市公司财务**行为。7月11日,元道通信发布公告称,因公司涉嫌年报等信息披露文件财务数据存在虚假记载等违法行为,**证监会决定对其立案。若后续行政处罚认定的事实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该公司股票将被强制退市。
6月下旬,**证监会对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作出行政处罚事先告知,除拟对上市公司及实际控制人、相关董监高等**责任人依法严惩外,还拟对两名配合**主体一并严肃追责。
近年来,**证监会通过严厉打击虚构业务、滥用会计政策等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坚决做到“长牙带刺”、有棱有角,“惩防治”并举,努力塑造良好市场生态,全力为资本市场稳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