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金融监管总局印发了《关于加强**型人身保险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金融监管总局有关司局负责人就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一、《通知》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近年来,在强监管约束下,**险较好地满足了人民群众的保险需求,消费者投诉较少,风险得到有效防范,但有部分**险业务仍存在问题,比如保障功能有待强化、账户运作不规范、少数**险资金运用较为激进等。为从严监管**险,金融监管总局印发了《通知》,从制度上有针对性地治理**险存在的主要问题,促进**险持续健康发展。
二、《通知》制定的总体思路是什么?
(一)坚持从严监管。坚持补短板和促长效相结合,从严规范**险经营活动,**涵盖产品管理、账户管理、资金运用管理、销售管理等方面,进一步强化**险监管,更好保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
(二)突出问题导向。坚持疏堵结合,突出**问题,强化源头治理。针对保障功能有待强化问题,禁止开发短期产品,引导进一步提高保障水平。聚焦少数**险承诺保证收益、投资激进等突出问题,**完善账户运作、资金运用等相关规定。针对**险销售不规范问题,制定**险销售“负面清单”。
(三)实行新老划断。坚持防范风险与有序规范相结合,稳妥审慎推进制度实施。充分考虑市场影响,对不符合《通知》要求的存量业务,给予一年的过渡期,保障人身险市场平稳运行。为防范增量风险,要求过渡期内新审批或备案的产品须符合《通知》规定。
三、《通知》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一)规范产品发展。明确**险提供**保证利率,允许保险公司在满足相应约束条件时,对**险产品调整**保证利率,特别是在利率下行期,可以通过****保证利率,有效防范利差损风险。同时,对期缴**险适当提高基本保险费上限,鼓励发展长期**险。
(二)进一步提升风险保障水平。引导保险公司拉长**险保障期限,禁止开发五年期以下(不含五年)的**险,鼓励通过合理调整退保费用、保单持续奖金等产品设计要素延长保单实际存续期限。
(三)强化账户管理。一方面,从账户设立到注销,全流程规范。账户设立时,**规范启动资金运作。账户存续期间,要求公司定期检视账户资产负债状况,及时补足缺口。账户注销时,要求保险公司进一步明确触发机制和相关要求,确保公平合理。另一方面,**规范账户结算。要求公司根据账户真实投资情况合理审慎地确定**险结算利率。建立结算利率**机制,同时严格规范特别储备的使用。
(四)强化资金运用监管。强化集中度监管,对**险资金投资单一股权投资基金、不动产相关金融产品等的比例,从严设置上限。强化关联交易监管,禁止通过多层嵌套、通道业务等方式开展不当关联交易。强化非标投资监管,对**险资金投资非标不动产和非标金融产品的比例,从严设置上限。
(五)强化销售管理要求。要求公司加强销售人员分级分类和产品适当性管理,防范销售误导。制定销售“负面清单”,列举保险公司销售**险不得存在的六类行为,禁止保险公司通过为**险提供间接或隐性担保、变相缩短产品实际存续期限等方式,异化**险产品属性。强化保险公司信息披露要求,强调对**保证利率调整、账户注销等与消费者利益相关的事项,要以适当的方式及时告知消费者。
四、《通知》的出台对市场有什么影响?
《通知》有助于进一步规范**险市场秩序,促进**险持续健康发展,更好保护保险消费者权益。具体来看,对市场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是保障水平将进一步提高。**险保障期限拉长至5年及以上,同时鼓励保险公司通过合理调整退保费用、保单持续奖金等产品设计要素延长保单实际存续期限,有助于进一步满足消费者长期保障需求。
二是风险管控将进一步加强。允许**保证利率可调,有助于更好防控利差损风险。同时,通过强化**险资金运用监管,要求保险公司严格控制资金运用集中度和关联交易,加强现金流匹配管理,密切监控相关风险敞口,可以有效防范和管控资产负债期限错配和流动性风险。
三是市场秩序将进一步规范。通过制定销售行为“负面清单”以及强化监督管理,为**险产品提供间接或隐性担保、混同**险产品与其他金融产品等问题将得到有效遏制,**险市场行为将更加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