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沪深北交易所同步发布《程序化交易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对程序化交易报告管理、交易行为管理、信息系统管理、高频交易管理、深股通管理、监督检查等事项作出**细化规定。
“通过加强监管,可有效引导程序化交易规范化、法治化发展,进而助力A股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对于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具有深远意义。”广发证券分析师倪赓表示。
据了解,《实施细则》将于7月7日正式实施,这为市场主体进行适应性调整、做好技术准备预留了时间。
**推进程序化交易监管
程序化交易是市场中不可忽视的重要交易力量。有数据显示,程序化交易金额占比约30%,其中,高频交易占程序化交易额的60%。
“程序化交易有助于提高市场流动性和效率,尤其是量化策略,为中小市值股票提供了流动性支持,并在市场承压时通过逆势操作平抑短期波动,助力价格发现。”有分析人士表示,程序化交易可能带来的风险同样不容忽视:高频交易的瞬时申报和**撤单可能引发价格异常波动;技术优势导致信息不对称,加剧了市场的不公平性;策略同质化和系统故障风险也会对市场稳定性造成扰动。
基于程序化交易的上述特征,去年5月,证监会正式发布《证券市场程序化交易管理规定(试行)》(以下简称《管理规定》),对证券市场程序化交易监管作出总体性、框架性制度安排,并授权交易所细化业务规则和具体举措。时隔近一年,此次交易所层面正式发布自律管理规则,**推进程序化交易监管。
整体来看,《实施细则》立足于“中小投资者占绝大多数”这个**市情,旨在因势利导促进程序化交易规范发展,充分体现了“趋利避害、突出公平、从严监管、规范发展”的总体思路。
细化四类异常交易行为
《实施细则》对证监会《管理规定》规定的四类程序化异常交易行为作了进一步细化,明确了瞬时申报速率异常、**瞬时撤单、**拉抬**以及短时间大额成交四类异常交易行为的构成要件。
具体而言,一是瞬时申报速率异常。程序化交易尤其是高频交易往往短时间内申报量大,较其他投资者具有明显的速度优势,若发生程序错误造成大量连续错单,还可能影响交易系统安全。二是**瞬时撤单。程序化交易特别是高频交易能借助技术优势,在短时间内**申报和撤单,交易行为可能不**以成交为目的,影响市场正常交易秩序。三是**拉抬**。现行股票拉抬**异常交易行为主要针对个股设置,程序化交易投资者可能在多只股票上出现小幅拉抬**行为,较难触发现行异常交易监管标准。但此类交易行为可能消耗个股短期流动性,引发股价快速波动。四是短时间大额成交。同一机构管理人管理的产品在市场涨跌剧烈时可能触发相同的交易信号,导致大量产品短时间内集中同向交易,**程度上加剧了市场波动风险,不利于市场平稳运行。
据了解,前期,沪深北交易所已就上述四类股票程序化异常交易行为制定了具体监控指标,自2024年4月起开始试运行。从近一年的试运行情况看,触发相关指标的主要是量化私募、券商自营等机构投资者,中小个人投资者基本未发生相关情况,投资者的正常交易行为不会受到影响。
针对投资者发生程序化异常交易行为的,《实施细则》明确规定,将对其采取相应的自律监管措施或者纪律处分;对于一个月内多次发生异常交易行为的,要求暂停其使用交易所主机托管资源。
明确高频交易认定标准
公开征求意见期间,高频交易认定标准受到市场广泛关注。对此,《实施细则》明确高频交易认定标准为:单账户每秒申报、撤单笔数合计**达到300笔以上,或者单账户全日申报、撤单笔数合计**达到20000笔以上。
“设置这一标准,借鉴了境外成熟市场高频交易认定标准,结合了自身监管实践经验,同时进行了充分的数据测算。”交易所方面表示,一是聚焦**,注重实效。在充分测算评估的基础上,设置高频交易认定标准,有利于聚焦**群体,集中监管资源,切实发挥监管实效。二是突出特点,便于执行。流速(每秒申报速率)和流量(单日申报笔数)最直接体现高频交易特点,同时也反映高频交易对交易所系统安全和市场秩序的影响,以这两个要素作为高频交易的认定标准,便于理解和执行。三是有序衔接,持续完善。前期建立的程序化交易报告制度,已对高频交易做出了针对性安排,《实施细则》沿用了相关标准,与前期建立的报告制度有序衔接。
据《金融时报》记者了解,交易所将适时研究制定差异化收费方案,以高频交易认定标准为基础,对于存在高频交易情形的投资者,根据其实际交易情况研究收取更高的流量费、撤单费等费用,通过市场化调节手段,引导高频交易主动**交易**,规范交易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