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70 证券简称:金帝股份 公告编号:2025-077
山东金帝精密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董事、高管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部分董事、高管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山东金帝精密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部分董事、高管持股的基本情况如下:
董事、副总经理温春国先生通过聊城市鑫智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以下简称“鑫智源”)间接持有公司 410,000 股,通过聊城市鑫创源创业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鑫创源”)间接持有公司 20,000 股,合
计持股数量为 43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1963%;
董事郑世育先生通过鑫智源间接持有公司 210,000 股,通过鑫创源间接持有
公司 20,000 股,合计持股数量为 23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1050%;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薛泰尧先生通过鑫智源间接持有公司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2647%。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个人资金需求,上述董事、高管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
的 3 个月内(根据**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拟
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减持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若在减持计划实施
期间公司发生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本变动事项,将根据股本变动对
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具体减持计划如下:
温春国先生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 20,000 股,占其所持有股份总数
的 4.65%。
郑世育先生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 20,000 股,占其所持有股份总数
的 8.70%。
薛泰尧先生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 60,000 股,占其所持有股份总数
的 10.34%。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温春国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 □是 √否
直接持股 5%以上股东 □是 √否
股东身份
董事、监事和**管理人员 √是 □否
其他:/
持股数量 430,000股
持股比例 0.1963%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IPO 前取得:430,000股
股东名称 郑世育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 □是 √否
直接持股 5%以上股东 □是 √否
股东身份
董事、监事和**管理人员 √是 □否
其他:/
持股数量 230,000股
持股比例 0.1050%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IPO 前取得:230,000股
股东名称 薛泰尧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 □是 √否
直接持股 5%以上股东 □是 √否
股东身份
董事、监事和**管理人员 √是 □否
其他:/
持股数量 580,000股
持股比例 0.2647%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IPO 前取得:580,000股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 温春国
计划减持数量 不超过:20,000 股
计划减持比例 不超过:0.0091%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
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20,000 股
量
减持期间 2025 年 9 月 29 日~2025 年 12 月 28 日
拟减持股份来源 IPO 前取得
拟减持原因 个人资金需求
股东名称 郑世育
计划减持数量 不超过:20,000 股
计划减持比例 不超过:0.0091%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
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20,000 股
量
减持期间 2025 年 9 月 29 日~2025 年 12 月 28 日
拟减持股份来源 IPO 前取得
拟减持原因 个人资金需求
股东名称 薛泰尧
计划减持数量 不超过:60,000 股
计划减持比例 不超过:0.0274%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
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60,000 股
量
减持期间 2025 年 9 月 29 日~2025 年 12 月 28 日
拟减持股份来源 IPO 前取得
拟减持原因 个人资金需求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
间相应顺延。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
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在公司担任董事、**管理人员的间接股东温春国、郑世育、薛泰尧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
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
分股份,并依法办理所持股份的锁定手续。
(2)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若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
次公开发行价格,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
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公开发行价格,本人持有上述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在
前述锁定期的基础上自动延长 6 个月。本人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二十四个月内减
持公司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开发行价格。若公司上市后发生派息、送
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行为的,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本条承诺。
(3)在锁定期满后,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管理人员期间,本人每
年转让公司股份不超过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总数的 25%。在本人离职后半年
内,本人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就任时确定
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 6 个月内本人亦遵守本条承诺。
(4)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实施减持时,将遵守**证监会、上海证
券交易所届时有效的减持要求及相关规定,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交易、
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本人在减持股份时,将配合公司严格依据相关法律、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规章制度及时、充分履行股份减持的信息披露义务。如
**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对股份减持存在新增规则和要求的,本人将遵守该
等规则和要求。
(5)若在股份限制流通、自愿锁定期内违反相关承诺减持公司股份的,则
由此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在公司的股东大会及**
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向公司的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
道歉。如造成投资者损失的,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申报前 12 个月内新增股东聊城市鑫创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承
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
企业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就本企业于公司提交本次上市申请前 12 个月内取得的公司股份,自本企业实际
取得之日(即 2021 年 12 月 21 日公司股东名册工商变更完成之日)36 个月内,
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
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本企业将依法办理所持股份的锁定手续。
(2)本企业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实施减持时,将遵守**证监会、上海
证券交易所届时有效的减持要求及相关规定,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交
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本企业在减持股份时,将配合公司严格依据相
关法律、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规章制度及时、充分履行股份减持的信息披露
义务。如**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对股份减持存在新增规则和要求的,本企
业将遵守该等规则和要求。
(3)若在股份限制流通、自愿锁定期内违反相关承诺减持公司股份的,则
由此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在公司的股东大会及**
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向公司的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
道歉。如造成投资者损失的,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本次减持主体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
股东及董事、**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相关规定的不得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三、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
关条件成就或**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系上述股东因个人资金需求进行的减持。减持期间内,股东将
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减持计划,减持的数量
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二)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
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和**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
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
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上述计划减持期间,
公司将督促其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山东金帝精密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