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25 证券简称:众合科技 公告编号:临 2025-064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20 日召开
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暨取得
股票回购专项**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资金通
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总金额不
低于人民币 4,25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8,5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
过人民币 12.46 元/股(含),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
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22 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
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部分社会
公众股份方案暨取得股票回购专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5 年 8 月 31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
回购了 4,497,8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66%,其中**成交价为 8.38 元/
股,**成交价为 7.40 元/股,合计成交总金额为 34,619,734.60 元(不含印花
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
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五年九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