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31 证券简称:通用电梯 公告编号:2025-052
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0 日披
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和《公
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对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
行了公示。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拟授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进行了核查,
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情况如下:
一、公示情况
(一)公示内容: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
(二)公示期间:2025 年 8 月 20 日至 2025 年 8 月 29 日。
(三)公示方式:通过公司内部 OA 系统。
(四)反馈方式:在公示期限内,对公示的激励对象或对其职务信息有异议者,可
通过书面或口头形式向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反馈意见。
(五)公示结果:公示期满,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人对本次拟授予激
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二、核查情况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了拟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与公司签订的劳
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在公司担任的职务及其任职文件等情况。
三、核查意见
《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
根据《管理办法》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拟授予
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进行了内部公示,公示期满后,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公示
情况及核查情况,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参与本激励计划的人员具备《公**》《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规定的任职**。
(二)参与本激励计划的人员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
解之处。
(三)列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公司章程》等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均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
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取市场禁入措施;
(四)参与本激励计划的拟授予激励对象均为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控股子
公司上海云视智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任职的核心骨干成员(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
综上,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符合《公**》《管
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其作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主体**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