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72 证券简称:拓荆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5
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
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及董事、**管理人员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东 CHANG HSIAO-YUNG(张孝勇)先生直接
持有公司股份 388,79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390%,其中持有公司**公开发
行前股份 328,560 股,持有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获得股份 60,236 股,均为**售流
通股。
公司董事、总经理刘静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20,47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的 0.0146%;公司副总经理宁建平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38,332 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 0.0137%;公司副总经理牛新平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32,856 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 0.0117%;公司副总经理许龙旭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39,427 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 0.0141%;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赵曦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64,29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230%;公司财务负责人杨小强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均为**售流通股。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于近日收到张孝勇先生、刘静女士、陈新益先生、宁建平女士、牛新平
先生、许龙旭先生、赵曦女士、杨小强先生分别出具的《减持意向书》,因个人
资金需求,上述减持主体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
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减持前提下,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数量
不超过 146,526 股(含本数),占公司总股本不超过 1%。具体情况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CHANG HSIAO-YUNG(张孝勇)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 □是 √否
直接持股 5%以上股东 □是 √否
股东身份
董事、监事和**管理人员 □是 √否
其他:见注 1
持股数量 388,796股
持股比例 0.1390%
IPO 前取得:328,560股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股权激励取得:60,236股
注 1:张孝勇原为股东姜谦的一致行动人之一,姜谦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合计持股 5%以上的
大股东,并于 2025 年 5 月 30 日解除一致行动关系,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 年 5 月 31 日披
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股东解除一致行动关系暨权益变动的
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十八条之规定“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
解除一致行动关系的,相关方应当在 6 个月内继续共同遵守本指引关于大股东减持的规定”,
因此,姜谦及其一致行动人在解除一致行动关系后的 6 个月内仍需遵守大股东减持的相关规
定。
股东名称 刘静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 □是 √否
直接持股 5%以上股东 □是 √否
股东身份
董事、监事和**管理人员 √是 □否
其他:无
持股数量 120,472股
持股比例 0.0431%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股权激励取得:120,472股
股东名称 陈新益
股东身份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 □是 √否
直接持股 5%以上股东 □是 √否
董事、监事和**管理人员 √是 □否
其他:无
持股数量 40,808股
持股比例 0.0146%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股权激励取得:40,808股
股东名称 宁建平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 □是 √否
直接持股 5%以上股东 □是 √否
股东身份
董事、监事和**管理人员 √是 □否
其他:无
持股数量 38,332股
持股比例 0.0137%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股权激励取得:38,332股
股东名称 牛新平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 □是 √否
直接持股 5%以上股东 □是 √否
股东身份
董事、监事和**管理人员 √是 □否
其他:无
持股数量 32,856股
持股比例 0.0117%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股权激励取得:32,856股
股东名称 许龙旭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 □是 √否
股东身份 直接持股 5%以上股东 □是 √否
董事、监事和**管理人员 √是 □否
其他:无
持股数量 39,427股
持股比例 0.0141%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股权激励取得:39,427股
股东名称 赵曦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 □是 √否
直接持股 5%以上股东 □是 √否
股东身份
董事、监事和**管理人员 √是 □否
其他:无
持股数量 64,290股
持股比例 0.0230%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股权激励取得:64,290股
股东名称 杨小强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 □是 √否
直接持股 5%以上股东 □是 √否
股东身份
董事、监事和**管理人员 √是 □否
其他:无
持股数量 11,542股
持股比例 0.0041%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股权激励取得:11,542股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大股东及董事、**管理人员过去 12 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数量 减持价格区间 前期减持计
股东名称 减持比例 减持期间
(股) (元/股) 划披露日期
CHANG 60,236 0.0215% 2024/7/15~ 116.00-172.00 2024/6/22
HSIAO-YUNG(张 2024/10/14
孝勇)
陈新益 3,000 0.0011% 134.583-172.00 2024/6/22
宁建平 5,476 0.0020% 138.50-142.00 2024/6/22
赵曦 6,898 0.0025% 135.00-186.00 2024/6/22
杨小强 1,600 0.0006% 172.80-172.80 2024/6/22
注:上述减持比例系基于当前公司总股数 279,729,118 股计算所得。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 CHANG HSIAO-YUNG(张孝勇)
计划减持数量 不超过:60,000 股
计划减持比例 不超过:0.0214%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量 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60,000 股
减持期间 2025 年 9 月 18 日~2025 年 12 月 17 日
拟减持股份来源 股权激励取得
拟减持原因 个人资金需求
股东名称 刘静
计划减持数量 不超过:30,000 股
计划减持比例 不超过:0.0107%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量 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30,000 股
减持期间 2025 年 9 月 18 日~2025 年 12 月 17 日
拟减持股份来源 股权激励取得
拟减持原因 个人资金需求
股东名称 陈新益
计划减持数量 不超过:10,202 股
计划减持比例 不超过:0.0036%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量 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10,202 股
减持期间 2025 年 9 月 18 日~2025 年 12 月 17 日
拟减持股份来源 股权激励取得
拟减持原因 个人资金需求
股东名称 宁建平
计划减持数量 不超过:9,583 股
计划减持比例 不超过:0.0034%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量 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9,583 股
减持期间 2025 年 9 月 18 日~2025 年 12 月 17 日
拟减持股份来源 股权激励取得
拟减持原因 个人资金需求
股东名称 牛新平
计划减持数量 不超过:8,000 股
计划减持比例 不超过:0.0029%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量 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8,000 股
减持期间 2025 年 9 月 18 日~2025 年 12 月 17 日
拟减持股份来源 股权激励取得
拟减持原因 个人资金需求
股东名称 许龙旭
计划减持数量 不超过:9,856 股
计划减持比例 不超过:0.0035%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量 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9,856 股
减持期间 2025 年 9 月 18 日~2025 年 12 月 17 日
拟减持股份来源 股权激励取得
拟减持原因 个人资金需求
股东名称 赵曦
计划减持数量 不超过:16,000 股
计划减持比例 不超过:0.0057%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量 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16,000 股
减持期间 2025 年 9 月 18 日~2025 年 12 月 17 日
拟减持股份来源 股权激励取得
拟减持原因 个人资金需求
股东名称 杨小强
计划减持数量 不超过:2,885 股
计划减持比例 不超过:0.0010%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量 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2,885 股
减持期间 2025 年 9 月 18 日~2025 年 12 月 17 日
拟减持股份来源 股权激励取得
拟减持原因 个人资金需求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
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本次减持的股东中,张孝勇先生曾作出关于股份锁定、减持意向的相关承诺,
其他股东未作出相关承诺。
“(1)自拓荆科技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
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拓荆科技在本次发行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简称“**
前股份”),也不提议由拓荆科技回购该部分股份。
(2)在拓荆科技实现盈利前,自拓荆科技股票上市之日起 3 个完整会计年
度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前股份,也不提议由拓荆科技回
购该部分股份;前述 3 个完整会计年度内,在拓荆科技实现盈利后,本人可以自
拓荆科技当年年度报告披露后次日与拓荆科技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届满之日
中较晚之日起减持本人持有的**前股份。
(3)拓荆科技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其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
本次发行上市时拓荆科技股票的发行价(简称“发行价”,若拓荆科技在本次发行
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应对发行价进行
除权除息处理,下同),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
后**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的**前股份的锁定期限将自动
延长 6 个月。
(4)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本人减持**前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
于发行价。
(5)上述锁定期届满后,本人在担任拓荆科技的董事、监事或**管理人
员期间,每年转让的拓荆科技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拓荆科技股份总数的 25%;离
职后半年内,本人不转让本人持有的拓荆科技股份。
(6)上述锁定期届满之日起 4 年内,本人每年转让的**前股份不超过拓
荆科技上市时本人所持**前股份总数的 25%,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
(7)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拓荆科技股份的,本人承
诺违规减持拓荆科技股票所得(以下简称“违规减持所得”)归拓荆科技所有。如
本人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缴拓荆科技,则拓荆科技有权将应付本人现金分红中与
违规减持所得相等的金额收归拓荆科技所有。上述股份锁定、减持价格承诺不因
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终止。
(8)本人将遵守**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
监事、**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生适用)
“(1)减持股份的条件
本人/本企业将严格按照公司**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出具的承诺载
明的各项锁定期限要求,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及监管要
求,在锁定期内不减持持有拓荆科技的股份。
(2)减持股份的方式
锁定期届满后,本人/本企业拟减持拓荆科技股份的,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则要求进行减持,且不违反本人/本企业已作出的承诺,
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
(3)减持股份的价格
本人/本企业减持所持有的拓荆科技股份的价格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
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
(4)减持股份的期限
本人/本企业持有的拓荆科技股份的锁定期限(包括延长的锁定期)届满后,
在本人/本企业与姜谦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拓荆科技股份数量占拓荆科技股份总
数的比例不低于 5%期间,本人/本企业减持所持拓荆科技股份时,应提前将减持
意向和拟减持数量等信息以书面方式通知拓荆科技,并由拓荆科技及时予以公告,
自拓荆科技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本人/本企业方可减持拓荆科技股份,自
公告之日起 6 个月内完成,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
(5)遵守届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则的相关规定
在本人/本企业进行减持行为时,本人/本企业亦将遵守本人/本企业届时应遵
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证监会或者拓荆科技所上市的交易所关于股
东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定。
(6)严格履行上述承诺事项
本人/本企业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事项,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将根据
**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承担相关责任。”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管理人员拟减持**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孝勇先生、刘静女士、陈新益先生、宁建平女士、牛
新平先生、许龙旭先生、赵曦女士、杨小强先生不存在《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
管理暂行办法》
**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规定的不得减持的情形。
三、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
相关条件成就或**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系张孝勇先生、刘静女士、陈新益先生、宁建平女士、牛新平
先生、许龙旭先生、赵曦女士、杨小强先生根据自身资金需求进行,在减持期间
内,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减
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和减持价格等不确定性。本次股份减持计划不
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相关股东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
《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管理人员减持股
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减持计划实施情况,依照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