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95 证券简称:芯海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9
债券代码:118015 债券简称:芯海转债
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于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
及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3 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就公司发行 H 股股票并上市修
订 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于 H 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的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就公司发行 H 股股票并上市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
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 的议案》《关于修订
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审计委
员会行使,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以下简称“《公**》”)、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对《芯海科技(深圳)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相关议事规则进行了修订,
并形成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取
消监事会、修订 及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5)。
前述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基于本次发行需要,根据《公**》《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
《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
(以下简称“《境
外发行试行办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以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
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等境内外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在上述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股东
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基础上,进一步修订并形成了《公司章程(草
案)》《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其中《公司
章程(草案)》修订情况对照表详见附件。
上述修订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
其授权人士,对于股东大会、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公司因本次 H 股发行并上市的
需要而根据境内外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修改的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包括但不
限于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及其它公司治理文件,根据境内外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变化情况、境内外政府机关、监管机构及证券交易所
等的要求与建议及本次发行并上市实际情况进行相应调整和修改(包括但不限于
对文字、章节、条款、生效条件等进行调整和修改),并在本次 H 股发行并上
市完毕后,对公司章程中涉及注册资本和股本结构的内容作出相应调整和修改;
在本次 H 股发行前和发行完毕后依法在境内外有关政府机关、监管机构及证券
交易所等(包括但不限于商务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有关前述文件
的批准、登记或备案手续,并根据境内外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在相关登
记机关办理 H 股股票登记、章程备案等事宜。修订后形成的《公司章程(草案)》
《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二、关于修订 H 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部分治理制度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鉴于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审
计委员会行使,同时根据《公**》《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
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证监会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
业务规则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部分治理制度进行修订,其中
包括修订后的《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提名委
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
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董事和**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
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 及部分治
理制度的公告》。前述修订后的《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基于本次 H 股发行并上市需要,根据《公**》《证券法》《境外发行试
行办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以及《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等境内外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在上述修订后的治理制度基础上,
进一步修订并形成了《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草案)》《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草案)》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草案)》《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董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草
案)》《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草案)》《董事和**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
其变动管理制度(草案)》《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草案)》。
上述修订后的《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草案)》《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草案)》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草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为本次 H 股发行并上市之
需要,根据境内外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变化情况、境内外政府机关、监管
机构及证券交易所等的要求与建议及本次 H 股发行并上市实际情况对上述修订
后的治理制度进行相应调整和修改。
上述修订后的制度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于公司本次 H 股发行
并上市之日起生效并实施。
特此公告。
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