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13 证券简称:泰林生物 公告编号:2025-056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内部协议转让股份完成过户
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东、实际控制人叶大林先生、倪卫菊女士提供的**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倪卫菊女士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受让叶大林先生
所持有的公司 12,1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9.9836%),已于 2025 年 7 月 15
日办理完成过户登记(以下简称“本次协议转让”)。
次转让中取得的股份。
女士之间的内部转让,不涉及二级市场减持,不会导致叶大林先生、倪卫菊女士
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数量和比例发生变化。
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持续经营情况产生影响,同时也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一、协议转让概述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叶大林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倪卫菊
女士于 2025 年 5 月 30 日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叶大林先生拟将其持有公司的 12,1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9.9836%)通过
协议转让方式转让给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倪卫菊女士。本次协议转让事项
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叶大林先生、倪卫菊女士之间的内部转让,不涉
及二级市场减持,不会导致叶大林先生、倪卫菊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数
量和比例发生变化。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
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内部协议转让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2025-041)、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益变动
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42)、《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倪卫菊女士出具了《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函》,承诺在过户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会以**方式主动减持本次转让中取得的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
间内部协议转让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47)。
二、协议转让双方情况介绍
(一)转让方基本情况
姓名 叶大林
曾用名 无
性别 男
国籍 **
住所/通讯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南环路 2930 号
其他**或地区居留权 无
转让方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
董事、**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第六条、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二)受让方基本情况
姓名 倪卫菊
曾用名 无
性别 女
国籍 **
住所/通讯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南环路 2930 号
其他**或地区居留权 无
受让方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
董事、**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第六条、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经查询,受让方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三)转让方与受让方之间的关系
叶大林先生和倪卫菊女士为夫妻关系,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三、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叶大林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倪卫菊
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
典》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经过友好
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条 转让标的
标的股票数量:1210 万股。
标的股票性质:**售条件流通股。
转让款:每股人民币 15.216 元(以本协议签署日前一交易日标的公司股票
在二级市场的收盘价 8 折作为定价基准),合计转让款人民币 184,113,600.00
元(大写:壹亿捌仟肆佰壹拾壹万叁仟陆佰元整)。
第二条 转让款支付方式
在标的股份的交割手续完成后一年内付清。
第三条 股票交割
次交易履行相应的披露义务。
(“深交所”)申请确认本次股份转让合规性,并取得深交所出具的《股份转让
确认书》或其他具有相同法律效力的类似证明文件。若深交所针对本次股份转让
提出问询的,则问询及回复时间不计算在前述期限内,向深交所申请办理的时间
顺延至问询结束后的 10 个工作日内。
相同法律效力的类似证明文件后,积极配合在 20 个工作日内向**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结算”)提交要求的其他材料,到**结算办
理股份过户登记。双方确认,受让方取得**结算出具的标的股份《证券过户登
记确认书》或其他具有相同法律效力的类似证明文件视为交割完成。
其对应的权利义务转移至受让方,目标公司资本公积金、盈余公积金及未分配利
润,由目标公司股东按照届时的股份持有比例享有。
第四条 声明与保证
(1)甲方为标的股票的合法所有人,具备签署并履行本协议的一切权利,
标的股票不存在**被冻结、托管、监管等情况以及抵押、质押或其他第三方权
益,签署并履行本协议不会侵犯**第三方的权利。
(2)甲方提供的所有资料均真实、准确、完整。
(3)甲方承诺遵守减持规则并配合完成信息披露义务(如需)。
(1)乙方具有**的民事行为能力,具有支付转让款的资金能力,并将在
本协议第二条、第三条等条款约定的相应期限内履行相应的款项支付等义务。
(2)乙方保证支付转让款的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3)乙方承诺依法使用标的股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
(4)乙方承诺遵守减持规则并配合完成信息披露义务(如需)。
第五条 保密条款
本协议的条款(包括条款本身和本协议条款及其他**相关的协议)均为机
密信息,**一方不能披露给本协议当事方以外的**人,除非下列所允许的情
况才可依据法律的要求进行披露:
(1)依法律、法规的规定;
(2)依**有管辖权的政府机关、监管机构或证券交易所的要求;
(3)仅对双方有必要知悉本次交易的人员公开,双方应确保其有必要知悉
本次交易的人员承担同等保密义务;
(4)非因**一方过错,而使信息已经公开;
(5)协议双方事先达成书面认可。
保密信息接收方违反本条规定泄露披露方的保密信息的,由此产生的法律责
任由接收方承担,造成披露方损失的,接收方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乙方应以逾期支付的转让款为基准,按每日万分之 5 的利率计算向甲方支付违约
金,直至**款项付清之日止。
若乙方未按照本协议的约定按时足额向甲方支付股权转让款,逾期超过 30
日的,甲方除有权解除协议并要求乙方一次性支付违约金 500 万元。违约金不足
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补足差额部分。
价款金额的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
本协议,若导致一方损失的,另一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其因此遭受的**损失,
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等。
第七条 协议解除
在最短的时间内书面通知另一方,不可抗力事件及其影响终止或**后,双方须
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协议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事件及其影响持续 30
日以上并且致使协议**一方**丧失继续履行本协议的能力,则**一方有权
解除本协议。
第八条 争议解决
因本协议的签订、履行而产生的**问题、争议或分歧,应首先通过友好谈
判和协商加以解决。如果有关问题、争议或分歧协商解决不成的,则应向甲方所
在地人民法院提**讼。诉讼费和因诉讼产生的律师费、保全费、执行费等由违
约方承担。
四、本次协议转让涉及的其他安排
本次协议转让不涉及向上市公司委派董事、**管理人员。受让方倪卫菊女
士承诺在过户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会以**方式主动减持本次转让中取得的
股份。
五、协议转让完成股份过户登记
根据**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本次
协议转让已于 2025 年 7 月 15 日办理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合计过户股份数量
股。
本次协议转让股份过户登记前后,叶大林先生、倪卫菊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
的持股情况如下:
本次协议转让过户前持有股份 本次协议转让过户后持有股份
序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占总股本比例 持股数量 占总股本比例
号
(股) (%) (股) (%)
青岛高得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
合计 71,404,470 58.9150 71,404,470 58.9150
注: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系数据计算时四舍五入所致。
六、其他说明
《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收购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
执行。受让方倪卫菊女士承诺在过户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会以**方式主动
减持本次转让中取得的股份。
女士之间的内部转让,不涉及二级市场减持,不会导致叶大林先生、倪卫菊女士
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数量和比例发生变化。
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持续经营情况产生影响,同时也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书》。
特此公告。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