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影石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
自筹资金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影石
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影石创新”或“公司”)**公开发行股票
和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影石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356 号),并经上海证券交
易所同意,公司本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
发行”)4,100.00 万股,发行价格为 47.27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193,807.00 万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174,776.61 万元,以上募
集资金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5 年 6 月 6 日出具的《验
资报告》(容诚验字〔2025〕518Z0066 号)审验确认。
公司(含子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与保荐人及存放
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储存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影石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
书》披露的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规模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智能影像设备生产基地建
设项目
影石创新深圳研发**建
设项目
合计 46,377.53 46,377.53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超过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的部分为超募资金,超
募资金为 128,399.08 万元。
三、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及置换安排
(一)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
募集资金到位前,为顺利推进募投项目建设,公司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
使用自筹资金对募投项目进行了预先投入。截至 2025 年 6 月 6 日,公司以自筹
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 20, 587.15 万元,公司将进行置换。具体
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拟投入募集资 自筹资金预先投
项目名称 拟置换金额
号 金金额 入金额
智能影像设备生产基地
建设项目
影石创新深圳研发**
建设项目
合计 46,377.53 20,587.15 19,543.30
(二)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本次公司公开发行新股的发行费用合计 19,030.39 万元(不含增值税),截
至 2025 年 6 月 6 日, 公司已用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为 1,389.10 万元(不
含增值税),公司将进行等额置换。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费用(不含增 自筹资金支付
序号 项目 拟置换金额
值税) 金额
费用(不含增 自筹资金支付
序号 项目 拟置换金额
值税) 金额
披露费用
发行手续费及其他费
用
合计 19,030.39 1,389.10 1,389.10
综上,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
筹资金总额为 20,932.40 万元,其中,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金额
为 19,543.30 万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金额为 1,389.10 万元(不含
增值税)。
四、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已于 2025 年 7 月 1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
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
筹资金 19,543.30 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1,389.10 万元(不含增值税),
置换金额共计 20,932.40 万元。上述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针对上述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
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情况出具了《关于影石创新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
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并经容诚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
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影石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核查意见》之签章
页)
保荐代表人:
周 鹏 刘冠中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