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05 证券简称:金石资源 公告编号:2025-036
金石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进展及原告天赐材料撤诉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万元及原告为维权支付的鉴定费、调查费及律师费 80.2 万元。
故该诉讼案件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不构成影响。
浙 01 民初 1424 号《民事裁定书》,关于原告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天赐材料”)、九江天赐高新材料有限公司(“九江天赐”)与被告陈春财、金
石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江山金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江山金石”)
侵害技术秘密纠纷一案,因原告天赐材料、九江天赐提出撤诉申请,浙江省杭州
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的撤诉申请符合有关法律规定,依法予以准许。
公司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诉讼事项基本情况
诉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江山金石侵害技术秘密纠纷一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诉讼材料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3)。
上述案件立案后,公司向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广州知识产权
法院一审裁定驳回公司对本案管辖权提出的异议,公司就管辖权异议事项上诉至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人民法院(2023)**法知民辖终 501 号终
审裁定公司的上诉请求成立,认为广州知识产权法院一审裁定适用法律错误,裁
判结果不当,裁定撤销广州知识产权法院(2023)粤 73 知民初 1731 号民事裁定,
本案移送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24
(公告编号:2024-04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诉讼的进展公告》
二、案件进展情况
浙 01 民初 1424 号《民事裁定书》,因原告天赐材料、九江天赐提出撤诉申请,
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的撤诉申请符合有关法律规定,依法予以
准许。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
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鉴于法院已做出准许原告撤诉的裁定,故该诉讼案件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
不构成重大影响。
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进展,依法依规维护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特此公告。
金石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