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08 证券简称:恒玄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2
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7 日召
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公司 2022 年、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现将有关
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关于
《关于 及其摘要的议案》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
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
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 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
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
核查意见。
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2-016),根据公
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戴继雄作为征集人就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的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人对
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2 年 5 月 7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2-022)。
于 及
《关于 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 年限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
核查意见。
《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
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28)。
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处理 2021 年、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
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
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
价格的议案》。
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
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二)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办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
事就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核实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
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028),根据公
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戴继雄作为征集人就公司 2023 年**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
投票权。
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员工
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3 年 8 月 12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3-031)。
了《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
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
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33)。
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
案》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
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
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
价格的议案》。
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
《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授予部分**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
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
《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
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予部分**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
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
价格的议案》。
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二、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9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并于 2025 年 6 月 26 日披露了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30),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
派发现金红利 12 元(含税);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
根据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
规定,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公司有资本公积
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
票的授予/归属数量及/或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1)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
派息加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时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为:
P=(P0-V)/(1 n)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n 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
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根据以上公式,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后的授予价格=(98.74-1.2)
/(1 0.4)≈69.67 元/股;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后的授予价格(含预
留部分授予)=(64.08-1.2)/(1 0.4)≈44.91 元/股。
(2)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的调整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时的调整方法为:
Q=Q0×(1+n)
其中:Q0 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n 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
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
的股票数量);Q 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
≈1,804,426 股(四舍五入,尾差合计所致,下同)。
≈2,922,770 股;调整后的预留授予数量=241,367×(1 0.4)≈337,914 股。
根据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2023 年**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
调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 2022 年、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不会对公
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核心团队的稳定性,不
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对 2022 年、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
调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
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激励计划调整的相关规定,履行
了必要的程序。本次调整在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调整的程序合法合规,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律师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认为:
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第 4 号》和《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着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推进,公司还应
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继续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