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广州海
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格通信”或“公司”)2023 年度向特定
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保荐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海
格通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
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597 号)批复,同意公司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841,629,453.98 元。
元(含增值税)后的募集资金余额 1,842,394,507.62 元汇入公司在**银行广州
东逸花园支行开立的账号为 723777672545 的募集资金账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信会师报字2023第 ZC10406 号),确认
(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
本次募集资金已经到账。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募集说明书(注册稿)》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入“‘北斗 5G’通导融合
研发产业化项目”、
“无人信息产业基地项目”、
“天枢研发**建设暨卫星互联网
研发项目”。
截至 2025 年 5 月 31 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已累计投入金额
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周期较长,且建设过程中募集资金分阶段投入,
导致后续按计划暂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可能出现暂时闲置的情况。
本着股东利益**化原则,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募集资金
使用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有效提
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且不影响募集资
金项目的正常实施。
(二)投资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2 亿元(含)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决议有效期内循环**使用。
(三)投资品种
**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符合保本需求的低风险现金管理产品(包
括但不限于人民币结构性存款、银行理财产品等)。
(四)投资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单笔现金管理产品的投资期限不
超过 12 个月。
(五)投资决策及实施
在额度范围及授权期限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使用暂时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实施。
(六)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
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并将严格按照**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
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影响较大,不排除收益将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部门核查的基础上,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核查为主,有必要时可聘请专业机构进
行审计。
五、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提高公司闲置募
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事项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募
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公
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影响公司正常资金周转和需
要。
六、相关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
人民币 12 亿元(含)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资金可以在决议有效期内循环**使用。同时,授权公司
经营管理层负责实施相关事宜。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在保障投资资金安
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2 亿元(含)的暂时闲置募
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
得**的投资收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
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七、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
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
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
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未来募投项
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
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王国威 洪树勤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