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17 股票简称:大洋生物 公告编号:2025-057
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 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依据《上市公司
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交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定,公司对《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
中确定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根据《管理办法》等相
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并充分听取
公示意见,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公示情况说明
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7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
《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并于同日在公司内部对 2025 年股
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位予以公示,公示期自 2025 年 6 月 7 日起至 2025
年 6 月 16 日止。公示期间可向董事会秘书反馈意见,由董事会秘书报董事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截至 2025 年 6 月 16 日公示期满,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董事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个人或组织针对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二、核查方式说明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了激励对象的姓名、身份证件、激励对象
在公司担任的职务、激励对象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等。
三、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意见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对 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授
予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形成审核意见如下:
心技术(业务)人员,均与公司具有聘用、雇佣或劳务关系。其中无独立董事、
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父母、
子女。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管理人员的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符合《管理办法》等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符合公司《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
为本次激励对象的主体**合法、有效。
综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列入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主体资
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