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调整及**授予事项
之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二�二五年六月
(五)股票的授予对公司相关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 10
一、释义
以下词语如无特殊说明,在本文中具有如下含义:
释义项 释义内容
精研科技、公司、上市公司 指 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本激励 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指
计划、本次激励计划、本计划 划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报告 指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事项之独立
财务顾问报告
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 符合本激励计划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在满足相应归属
指
票 条件后分次获得并登记的公司股票
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获得限制性股票的公司(含子公
激励对象 指
司)董事、**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日期,授予日必须为
授予日 指
交易日
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所确定的、激励对象获
授予价格 指
得公司股份的价格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到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
有效期 指
股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
激励对象满足获益条件后,上市公司将股票登记至激励
归属 指
对象账户的行为
激励对象满足获益条件后,获授股票完成登记的日期,
归属日 指
必须为交易日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设立的,激励对象为获得激励股
归属条件 指
票所需满足的获益条件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指 公司董事会下设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证监会 指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券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
《自律监管指南 1 号》 指
――业务办理》
《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激励计划(草案)》 指
计划(草案)》
《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
注:
根据该类财务数据计算的财务指标。
所造成。
二、声明
本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报告特作如下声明:
(一)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所依据的文件、材料由精研科技提供,本计划所
涉及的各方已向独立财务顾问保证:所提供的出具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所依据的
所有文件和材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存在**遗漏、虚假或误导
性陈述,并对其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负责。本独立财务顾
问不承担由此引起的**风险责任。
(二)本独立财务顾问仅就本激励计划**授予事项对精研科技股东是否公
平、合理,对股东的权益和上市公司持续经营的影响发表意见,不构成对精研科
技的**投资建议,对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做出的**投资决策而可能产生的风
险,本独立财务顾问均不承担责任。
(三)本独立财务顾问未委托和授权**其它机构和个人提供未在本独立财
务顾问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解释或者说明。
(四)本独立财务顾问提请上市公司全体股东认真阅读上市公司公开披露的
关于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信息。
(五)本独立财务顾问本着勤勉、审慎、对上市公司全体股东尽责的态度,
依据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激励计划涉及的事项进行了深入调查并认真审阅了相
关资料,调查的范围包括上市公司章程、薪酬管理办法、与本计划相关的董事会、
监事会决议、审计报告,并和上市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有效的沟通,在此基础上
出具了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并对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
本报告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根据上市公司提供
的有关资料制作。
三、基本假设
本财务顾问所发表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系建立在下列假设基础上:
(一)**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无重大变化;
(二)本独立财务顾问所依据的资料具备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
(三)上市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所出具的相关文件真实、可靠;
(四)本次激励计划不存在其他障碍,涉及的所有协议能够得到有效批准,
并**能够如期完成;
(五)本次激励计划涉及的各方能够诚实守信的按照激励计划及相关协议条
款**履行所有义务;
(六)无其他不可预计和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四、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
董事会办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律师及独立财务顾问
出具了相应的报告。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的姓名及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未收到**员工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公司于
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
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本次激励计划获
得公司2025年**次临时股东会的批准,董事会被授权办理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
宜。
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关
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截至授予日的**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
了核查意见,律师及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的报告。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截至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出具日,公司和本激励
计划**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均符合《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授予所必
须满足的条件,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本激励计划已取得了必要的批准与授权;
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授予日、授予价格、授予对象、授予数量等的确
定符合《公**》《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本次调整情况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若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
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
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1 日召开 2024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
派发 20,468,434.91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2025 年
登记日为 2025 年 6 月 5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5 年 6 月 6 日。
鉴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
相关规定,公司需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公式为:
P=P0-V,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
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 1。
因此,根据上述调整方法,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含预留部分)
P=P0-V=18.99-0.11=18.88 元/股。
经过本次调整,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含预留部分)由 18.99
元/股调整为 18.88 元/股。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激励计划实施的内容与公司 2025 年**次临时股东会
审议通过的内容一致。根据公司 2025 年**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本次调整属
于授权范围内的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再次提交股东会审议。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除上述调整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内容
与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草案)》内容一致,不存
在差异。上述调整在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上述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
律、法规及本次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本次股票授予情况
(一)**授予日:2025年6月23日。
(二)**授予数量:120.00万股。
(三)**授予人数:83人。
(四)**授予价格:18.88元/股。
(五)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六)**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获授的限制 占授予限制 占当前公司
序号 姓名 国籍 职务 性股票数量 性股票总量 股本总额的
(万股) 的比例 比例
副总经理、财务
总监
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中的外籍员工(1 人) 1.60 1.07% 0.01%
其他核心技术(业务)骨干(79 人) 108.40 72.27% 0.58%
**授予部分合计 120.00 80.00% 0.64%
注:1、上述**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数均未超过
本次激励计划提交股东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公司**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
过本次激励计划提交股东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20%。
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父母、子女。
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截至本报告出具日,本次激励计划**
授予事项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
的相关规定。
(四)本次授予条件成就情况的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公司《激
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均
已满足,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润分配的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公司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认为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或不属于上述任一
情形,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满足。董事会同意将**授予日确定为2025
年6月23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83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120.00万股,
授予价格为18.88元/股。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截至本报告出具日,精研科技和此次授予
的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上述任一情形,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成就。
(五)股票的授予对公司相关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为了真实、准确的反映公司实施股票激励计划对公司的影响,本财务顾
问建议精研科技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1号――股份支付》及《企业会计准
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前提下,按照有关监管部门的要求,对
本次激励计划所产生的费用进行计量、提取和核算,同时提请股东注意可能
产生的摊薄影响,具体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应以会计师事务所出
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五、结论性意见
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和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
励对象均符合《股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授予条件,本次调整及授予事项
已经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符合《管理办法》《自律监管指南 1
号》《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及咨询方式
(一)备查文件
予激励对象名单(截至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告》
(二)咨询方式
单位名称: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 86 号证券大厦 2501 室
联系电话:0531-68889223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之盖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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