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预留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依据《公**》
《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对《柏诚
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预留授予日)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与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所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一致。
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其中不包括独立董事,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
制人及其**、父母、子女。
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条件已成就。
综上所述,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公司本激励计
划确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合法、有效。同
时,本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条件已成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以 2025
年 6 月 24 日为预留授予日,向符合预留授予条件的 27 名激励对象预留授予
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