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83 证券简称:首华燃气 公告编号:2025-044
债券代码:123128 债券简称:首华转债
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授予**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一)**授予**个归属期限制性股票归属日:2025 年 6 月 20 日;
(二)**授予**个归属期限制性股票归属数量:310.976 万股;
(三)**授予**个归属期限制性股票归属人数:68 人;
(四)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设限售期。
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个归
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根据公司 2024 年**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6 日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
议案》,近日,公司已办理完成本激励计划**授予**个归属期归属股份的登
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实施情况概要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介
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4 月 1 日、2024 年 4 月 1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
次会议、2024 年**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本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如下:
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5.33%。其中,**授予 1,144.80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
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4.26%,占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总额的 80.00%;预
留授予 286.20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07%,占本激励计划
限制性股票授予总额的 20.00%。
元/股。
子公司)核心岗位、业务/技术骨干、关键岗位员工,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
获授数量 占授予总 占公司总股
序号 激励对象类别
(万股) 量的比例 本的比例
公司(含子公司)核心岗位、业务/
技术骨干、关键岗位员工(82 人)
合计 1,431.00 100.00% 5.33%
注:1、限制性股票授予前,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得获授限制性股票或自愿放弃获授限制性股票的,由公司
董事会做出调整,将前述限制性股票直接调减或者分配至授予的其他激励对象。
限制性股票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可按照本激励计划的归属安排进行归属,应
遵守**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且不得为下列
区间日(相关规定发生变化的,自动适用变化后的规定):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
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五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
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
(4)**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
归属安排 归属期间 归属比例
自**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交易日起至首
**个归属期 40%
次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交易日起至首
第二个归属期 40%
次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交易日起至首
第三个归属期 20%
次授予之日起48个月内的**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本激励计划预留的限制性股票于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之前授出的,
归属安排如下:
归属安排 归属期间 归属比例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交易日起至预
**个归属期 40%
留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交易日起至预
第二个归属期 40%
留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交易日起至预
第三个归属期 20%
留授予之日起48个月内的**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本激励计划预留的限制性股票于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之后授出的,
归属安排如下:
归属安排 归属期间 归属比例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交易日起至预
**个归属期 50%
留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交易日起至预
第二个归属期 50%
留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
红利、股票拆细、配股而增加的权益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前不得转让、
质押、抵押、担保、偿还债务等。届时,若相应部分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
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权益亦不得归属。
各归属期内,限制性股票满足归属条件的,公司可按规定办理归属事项;未
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或者满足归属条件但激励对象未申请归属的限制性
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本激励计划设置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对应的考核
年度为 2024 年-2026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 2023 年营业
收入为基准,对 2024 年-2026 年营业收入定比增长率进行考核,具体如下:
业绩考核
目标值(An) 触发值(Am)
归属安排 考核年度
公司层面可归属比例
公司层面可归属比例=80%
=100%
**个归属期 2024年 40% 30%
第二个归属期 2025年 120% 100%
第三个归属期 2026年 160% 140%
本激励计划预留的限制性股票于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之前授出的,
归属对应的考核年度及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与**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对应的
考核年度及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一致。
本激励计划预留的限制性股票于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之后授出的,
归属对应的考核年度为 2025 年-2026 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
以 2023 年营业收入为基准,对 2025 年-2026 年营业收入定比增长率进行考核,
具体如下:
业绩考核
归属安排 考核年度 目标值(An) 触发值(Am)
公司层面可归属比例=100% 公司层面可归属比例=80%
**个归属期 2025年 120% 100%
第二个归属期 2026年 160% 140%
注:1、上述“营业收入”指标指不含园艺用品业务的营业收入,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公司合并财务报
表数据为准,详见公司披露的年度报告。
各归属期内,公司未满足触发值(Am)业绩考核的,所有激励对象当期计
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本激励计划设置个人层面绩效考核,各归属期内,公司根据激励对象于相应
考核年度的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个人层面可归属比例,具体如下:
个人绩效考核结果 B级及以上 C级 D级
个人层面可归属比例 100% 60% 0%
各归属期内,激励对象当期实际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激励对象当期计
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公司层面可归属比例×个人层面可归属比例,激励对
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但未能归属的部分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不可递
延至下期。
(二)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
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 2024 年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及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将对本激励计
划的**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进行调整。本次调整后,本激励计划**
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由 82 名调整为 80 名,**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万股。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调整后的**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
(1) **授予日期:2024 年 4 月 26 日。
(2) 授予价格:4.69 元/股。
(3) 授予对象及数量:
获授数量 占授予总 占公司总股本
激励对象类别
(万股) 量的比例 的比例
公司(含子公司)核心岗位、业务/技术
骨干、关键岗位员工(80 人)
注:以上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据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的,系四舍五入所致。
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批次)的议
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
(1)预留部分授予日期:2024 年 9 月 27 日。
(2)授予价格:4.69 元/股。
(3)授予对象及数量:
获授数量 占授予总 占公司总股本
激励对象类别
(万股) 量的比例 的比例
公司(含子公司)核心岗位、业务/技术
骨干、关键岗位员工(8 人)
注:以上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据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的,系四舍五入所致。
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作废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
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个
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授予**个归属期
归属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
(三)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的调整情况
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未进行调整。
(四)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的差异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作废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
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
对象中有 7 人因个人原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上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
归属的 99.00 万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此外,本激励计划**授
予**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达到触发值但未达到目标值,公司层面可
归属比例为 80%,作废 82.064 万股。1 名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为“B 级及以
上”的激励对象自愿放弃本次归属;1 名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为“D
级”,个人层面可归属比例为 0%,上述 2 名激励对象合计作废 4.48 万股。
此外,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
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后至办理股份归属登记期间,有 2 名激励对象离
职,其已获授尚未办理归属登记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合计 20.00 万股不得归属,
并由公司作废,有 1 名激励对象身故,其已获授尚未办理归属登记的第二类限制
性股票合计 20.00 万股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综上本次限制性股票合计作废
际归属数量为 310.976 万股。
除上述内容之外,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
差异。
二、激励对象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一)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4 年**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个归
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成就,同意为符合归属**的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归
属事宜。
(二)激励对象本次归属符合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各项归属条件的说明
根据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个归属期为“自
**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交易日起至**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一
个交易日当日止”。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24年4月26日,**授予的限制
性股票已进入**个归属期。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需同时满足以下归属条件方可办理归属:
归属条件 达成情况
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 公司未发生左列任一情形,满足条
告; 件。
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中 7
选; 象**,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
定为不适当人选; 之外其余**授予的激励对象未发生
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
施;
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形;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目标值(An) 触发值(Am)
归属期 公司层面可归属 公司层面可归属
比例=100% 比例=80%
根据计算口径,公司 2023 年不含园艺
以 2023 年营业 以 2023 年营业
用 品 业 务 的 营 业 收 入 为
收入为基准, 收入为基准,
**个 1,150,194,451.17 元,公司 2024 年营业
归属期 收入为 1,545,946,823.25 元, 2024 年营
入定比增长率不 定比增长率不低
业收入定比增长率为 34.41%,满足触
低于 40%。 于 30%;
发值考核,对应的公司层面可归属比
例为 80%。
注:1、上述“营业收入”指标指不含园艺用品业
务的营业收入,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公司合
并财务报表数据为准,详见公司披露的年度报告。
预测和实际承诺。
个人层面绩效考核:
个人绩效考
B级及以上 C级 D级
核结果
剔除已离职的原激励对象后,除 1 名
个人层面可
归属比例
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为“D 级”
各归属期内,激励对象当期实际可归属的限制性
外,其余 71 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
股票数量=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结果均为“B 级及以上”,对应的个人
数量×公司层面可归属比例×个人层面可归属比
层面可归属比例均为 100%。
例,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但未能
归属的部分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
下期。
(三)部分或**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处理方法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公司 2024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 7 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
对象**,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 99.00 万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
根据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
**授予**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达到触发值但未达到目标值,公司
层面可归属比例为 80%,作废 82.064 万股。1 名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为“B 级
及以上”的激励对象自愿放弃本次归属;1 名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为
“D 级”,个人层面可归属比例为 0%,上述 2 名激励对象合计作废 4.48 万股。
此外,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
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后至办理股份归属登记期间,有 2 名激励对象离
职,其已获授尚未办理归属登记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合计 20.00 万股不得归属,
并由公司作废,有 1 名激励对象身故,其已获授尚未办理归属登记的第二类限制
性股票合计 20.00 万股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
综上,本次合计作废限制性股票 222.344 万股。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个归属期可归属的具体情况
(一)归属日:2025 年 6 月 20 日;
(二)归属数量:310.976 万股;
(三)归属人数:68 人;
(四)授予价格:4.69 元/股;
(五)股票来源:公司自二级市场回购 A 股普通股;
(六)激励对象名单及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可归属情况如下:
本次可归 本次可归属
获授数量
序号 激励对象类别 属数量 数量占获授
(万股)
(万股) 数量的比例
公司(含子公司)其他核心岗位、业
务/技术骨干、关键岗位员工(68 人)
合计 971.80 310.976 32.00%
注:1、以上激励对象已剔除离职人员 9 人、自愿放弃本次归属 1 人、个人绩效考核不达标 1 人以及 1
人身故;
人员,其本次归属股票的后续减持与转让遵循董事、**管理人员减持公司股份的相关规定限制。
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个归属
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后至办理股份归属登记期间,有 2 名激励对象离职,有
由公司作废,公司已退还上述 3 名激励对象已支付的认购资金。
四、本激励计划**授予**个归属期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
(一)本次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日:2025 年 6 月 20 日;
(二)本次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数量:310.976 万股;
(三)董事和**管理人员本次归属股票的限售和转让限制:
不得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
公司股份。
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文件对公司董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
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验资及股份登记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5 年 6 月 13 日出具了《验资报
告》(信会师报字2025第 ZA14498 号),经审验,截至 2025 年 6 月 10 日止,
公司已收到认购对象缴付的本激励计划的认购资金金额合计人民币
因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来源为公司自二级市场回购的股票,故公司股本总
额不变。公司本次归属的股票已在**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
成登记手续。本次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为 2025 年 6 月 20 日。
六、本次归属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本次归属所募集的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七、本次归属后新增股份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为 310.976 万股,本次归属股份来源为公司自
二级市场回购的股份,公司总股本不会因本次归属事项发生变化,但公司回购专
用证券账户中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将因此减少 310.976 万股。本次归属事项不会
对公司股权结构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本次归属登记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二)本次归属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不会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和摊薄公
司基本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八、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归属
及作废事项已经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
性股票已进入**个归属期,**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归属的归
属人数和归属数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及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
作废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监管指南》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九、独立财务顾问的结论性意见
深圳市他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认为:截至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出具日,公
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及**授予**个归属
期归属条件成就事项已经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符合《上市公司
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十、备查文件
(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二)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三)监事会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个归属期归属
名单的核查意见:
(四)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 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五)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
**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六)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部分**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部分限制性
股票作废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七)深圳市他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
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及**授予**个
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事项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五年六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