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059 证券简称:信达证券 公告编号:2025-014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
下简称立信)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9 日召开第六届董
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续聘立信担任公司 2025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立信由潘序伦博士于 1927 年在上海创建,1986 年复办,2010 年成为**首
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合伙人为
朱建弟先生。立信是**会计网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
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 股审计**,并已向美国公
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 2024 年末,立信合伙人人数为 296 名、注册会计师 2,498 名、从业人
员总数 10,021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743 名。
立信 2024 年业务收入(经审计)47.48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6.72 亿元,
证券业务收入 15.05 亿元。2024 年度,立信为 693 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
审计收费 8.54 亿元,主要行业(证监会门类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
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 家。
立信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
购买职业保险,截至 2024 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 1.71 亿元,购买的职
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10.50 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
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立信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表所示:
**
被诉(被 诉讼(仲裁) 诉讼(仲裁)
(仲 诉讼(仲裁)结果
仲裁)人 事件 金额
裁)人
部分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
对金亚科技、立信所提起民事诉讼。根据
金亚科 尚余 500 万, 有权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金亚科技
投资者 技、周旭 2014 年报 在诉讼过程 对投资者损失的 12.29%部分承担赔偿责
辉、立信 中 任,立信所承担连带责任。立信投保的职
业保险足以覆盖赔偿金额,目前生效判决
均已履行。
部分投资者以保千里 2015 年年度报告;
年度报告以及临时公告存在证券虚假陈述
为由对保千里、立信、银信评估、东北证
券提起民事诉讼。立信未受到行政处罚,
保千里、 但有权人民法院判令立信对保千里在 2016
东北证 年 12 月 30 日至 2017 年 12 月 29 日期间因
组、2015 年
投资者 券、银信 1,096 万元 虚假陈述行为对保千里所负债务的 15%部
报、2016 年
评估、立 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目前胜诉投资者对
报
信等 立信申请执行,法院受理后从事务所账户
中扣划执行款项。立信账户中资金足以支
付投资者的执行款项,并且立信购买了足
额的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足以有
效化解执业诉讼风险,确保生效法律文书
均能有效执行。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 5 次、监督管理措施 43
次、自律监管措施 4 次和纪律处分无,涉及从业人员 131 名,不涉及审计项目的
执业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事项不影响立信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
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 1:马强,2008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7 年
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 年开始在立信执业,2024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
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1 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 2:吴迪,2011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 年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审计,2022 年开始在立信执业,2024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
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1 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斌,2002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 年开始从事上
市公司审计,2000 年开始在立信执业,2024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
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9 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7 家。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
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
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
情况。
立信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
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立信的审计服务收费按照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原则确定。公司拟向立信
支付的 2025 年度外部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85.7 万元,其中中期审阅 20.3 万元,年
度审计 45 万元,年度内控审计 20.4 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进行了审查,对立信的执业质量进行了充分了
解。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
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
公司续聘立信为 2025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负责公司 2025 年中期审阅,年度审计
及年度内控审计等相关工作,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9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以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 2025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