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766 证券简称:普冉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5
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
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30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作废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普冉半导体
(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
简称“《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公司 2022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授权,董事会同意作废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
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合计 193,150 股,其中作废**授予部分 171,047 股,
作废预留授予部分 22,103 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 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通过了《关于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
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关于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
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露了《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
告》,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蒋守雷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
征集委托投票权。
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异议。2022 年 12 月 23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
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
况说明》。
过了《关于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
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
象在《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公告前 6 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
交易的情形。2022 年 12 月 29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了《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
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
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
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合
法有效,确定的预留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
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
见。
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
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拟作废已授予但尚未归
属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作废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
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等议案,上述议案均经公司第二届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拟作废已
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本次归属名单进行
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 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和公
司 2022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如
下(本次作废的权益数量均在授予时的权益数量的基础上考虑公司因发生资本公
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派息、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对权益数量及
授予价格的影响,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和权益数量根据激励计划
进行相应的调整):
(一)作废本次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部分的具体情况
有 16 名**授予激励对象已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合计 119,401 股限
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归属比例为 90.18%,现取消归属
并作废部分**授予激励对象第二个归属期不得归属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合计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对应的考核年度在 2023 年-2026 年四
个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
励对象当年度的归属条件之一。本次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的业绩考核目标及归
属比例如下表所示:
业绩考核目标
营业收入(A)
归属期 对应考核年度
目标值(Am) 触发值(An)
第二个归属期 2024 年 20.00 亿元 14.40 亿元
考核指标 业绩完成度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
A≥Am X=100%
营业收入(A) An≤A<Am X=A/Am
A<An X=0%
注: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之日 12 个月后,且在激励
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分四期归属,每期归属的比例分别为 15%、35%、25%、
归属安排 归属期间 归属比例
自**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24 个月后
第二个归属期 的**交易日起至**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 35%
予日起 36 个月内的**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
2025第 ZF10081 号),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2024 年度营业收入为 18.04
亿元,达到 2024 年度业绩考核目标触发值但未达到考核目标的目标值,本次激
励计划**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公司层面的归属条件已成就,归属比例为
划**授予的部分激励对象在第二个归属期因个人考核原因不能**归属,相关
激励对象第二个归属期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 0%~90%,现取消归属并作废处理上
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14,802 股。
(二)作废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部分的具体情况
有 6 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已离职,已不具备对象**,合计 8,177 股限制性股票
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归属比例为 90.18%,现取消归属
并作废部分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第二个归属期不得归属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合计
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对应的考核年度在 2023 年-2024 年两
个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
励对象当年度的归属条件之一。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的业绩考核
目标及归属比例如下表所示:
业绩考核目标
营业收入(A)
归属期 对应考核年度
目标值(Am) 触发值(An)
第二个归属期 2024 年 20.00 亿元 14.40 亿元
考核指标 业绩完成度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
营业收入(A) A≥Am X=100%
An≤A<Am X=A/Am
A<An X=0%
注: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
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预留授予之日 12 个月后,且在激励
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分两期归属,每期归属的比例分别为 50%、50%,其中
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期间 归属比例
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24 个月后
第二个归属期 的**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 50%
予日起 36 个月内的**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
2025第 ZF10081 号),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2024 年度营业收入为 18.04
亿元,达到 2024 年度业绩考核目标触发值但未达到考核目标的目标值,本次激
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公司层面的归属条件已成就,归属比例为
划**授予的部分激励对象在第二个归属期因个人考核原因不能**归属,相关
激励对象第二个归属期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 0%~90%,现取消归属并作废处理上
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461 股。
综上,本次合计作废失效的**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71,047 股,作废处
理上述限制性股票后,本次激励计划已**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 114 人变更为
股变更为 859,521 股;
合计作废失效的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2,103 股,作废处理上述限制
性股票后,本次激励计划已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 75 人变更为 69 人,预留授
予 激 励 对 象实 际 已 授予 但尚 未 归 属的 限 制性 股票数 量由 145,275 股变更 为
三、 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
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技术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本次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 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因激励对象离职以及公司层业绩考核未达到本激励计划规定的
考核目标等原因,公司对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进行作废,相关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管理办法》及《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此次作
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五、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经审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次作废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有关法
律、法规及《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 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调整的原因、
调整后的价格及数量均符合《管理办法》
《上市规则》
《监管指南》
《2022 年激励
计划》及《2024 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作废的
原因、人数及数量均符合《管理办法》
《上市规则》
《监管指南》
《2022 年激励计
划》及《2024 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作废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技术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上述两期激
励计划继续实施。公司上述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均已进入归属期,归属条
件均已成就,归属的人数、数量及价格符合《管理办法》
《上市规则》
《监管指南》
《2022 年激励计划》及《2024 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已按照《管理办
法》
《上市规则》
《监管指南》及上述两期激励计划的规定履行了现阶段的信息披
露义务,公司尚需按照上述规定履行后续的信息披露义务。
七、 上网公告附件
特此公告。
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