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章 总则
**条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董
事、**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提升公司经营效益和管理水平,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董事”是指本制度执行期间公司董事会的**成员,
包括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职工代表董事。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
总监、董事会秘书等**管理人员。
第四条 公司董事、**管理人员薪酬与公司经营业绩相结合,保障公司稳
定发展,同时符合市场价值规律,其薪酬的确定遵循以下原则:
(一)体现收入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的原则,同时与外部薪酬水平相符;
(二)体现责、权、利对等的原则,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承担责任大小相符;
(三)体现公**远利益的原则,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四)体现激励与约束并重、奖罚对等的原则,薪酬发放与考核挂钩、与奖惩
挂钩。
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管理人员
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管理人员的薪酬决定机制、决策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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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支付与止付追索安排等薪酬政策与方案。
第六条 公司组织人才发展部、财务部、证券事务部等相关部门配合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进行公司董事、**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
第七条 公司**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执行;董事的薪
酬方案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执行。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
第三章 薪酬的构成与标准
第八条 公司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固定津贴,具体金额以公司股东会审议通
过为准;除此之外不在公司享受其他报酬、社保待遇等。
公司非独立董事依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与岗位责任,按公司相关薪酬与
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再
另行领取董事津贴。
第九条 公司**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年薪、年度绩效奖金、专项奖励和其
他福利构成,具体内容如下:
(一)基本年薪:基本年薪为**管理人员担任相应职位履行工作职责所得的
基本薪酬;
(二)年度绩效奖金:**管理人员年度绩效奖金与公司年度经营业绩目标完
成情况及**管理人员完成本职工作的情况挂钩;
(三)专项奖励:公司可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就重大事项设置专项奖励。具体奖
励方案,包括奖金额度、发放方式、适用范围、适用对象等,由总经理结合各**
管理人员在特定工作事项中的责任、成效及贡献大小制定,并报公司董事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及董事会审批后执行;
(四)其他福利:公司**管理人员的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由公司按照**
及地方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公司规定的其他福利等。
第四章 薪酬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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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公司独立董事的津贴按季度发放;董事、**管理人员的基本薪酬
按月发放,绩效奖金根据考核周期发放。
第十一条 公司董事、**管理人员的薪酬及津贴均为税前收入,个人所得税
由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履行代扣代缴义务。
第十二条 公司董事和**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
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绩效奖金并予以发放。
第十三条 薪酬发放时,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应当充分关注公司董事、**管理
人员所作出的各项承诺履行情况,如存在公司董事、**管理人员违反其个人所做
承诺等情形,应确认薪酬发放是否符合相关承诺内容。
第五章 薪酬调整
第十四条 公司董事、**管理人员的薪酬体系应当服务于公司经营发展战略,
并随着公司经营状况的不断变化而作相应的调整以适应公司的进一步发展需要。
第十五条 公司董事、**管理人员的薪酬调整依据为:
(一)同行业薪酬水平变化:每年通过市场薪酬报告或公开的薪酬数据,收集
同行业的薪酬数据,并进行汇总分析,作为公司薪酬调整的参考依据;
(二)通胀水平:参考通胀水平,以确保薪酬的实际购买力水平不**作为公
司薪酬调整的参考依据;
(三)公司盈利状况;
(四)公司发展战略或组织结构调整;
(五)岗位发生变动的个别调整。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本制度与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有冲突或者不一致的,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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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
第十七条 本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和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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