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广州安必平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
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
相关**的核查意见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 128 号前海深港基金小镇 B7 栋 401)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受广州安必平医
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安必平”)股东诸暨高特佳睿安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诸暨高特佳”)、重庆高特佳睿安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重庆高特佳”)、杭州高特佳睿海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以下简称“杭州高特佳”)、杭州睿泓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
简称“ 杭州睿泓”)(诸暨高特佳、重庆高特佳、杭州高特佳、杭州睿泓以下合
称为“出让方”)委托,组织实施本次安必平**前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
转让(以下简称 “本次询价转让”)。
根据《关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实施意见》
《科创
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
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4 号――询价转让和配售》
(以下简称 “《询价转让和配售指
引》”)等相关规定,华泰联合证券对参与本次询价转让股东的相关**进行核
查,并出具本核查意见。
一、本次询价转让的委托
华泰联合证券收到出让方关于本次询价转让的委托,委托华泰联合证券组织
实施本次询价转让。
二、关于参与本次询价转让股东相关**的核查情况
(一)核查过程
根据相关法规要求,华泰联合证券已完成出让方相关**的核查工作,包括
核查出让方提供的营业执照、《科创板上市公司股东关于股东**及减持股份的
承诺函》等,并通过**息渠道检索,同时收集了相关核查底稿。
(二)核查情况
(1)诸暨高特佳
诸暨高特佳睿安投资合伙企业 统一社会信
企业名称 91330681MA288LC56U
(有限合伙) 用代码
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 2016-09-07
主要经营
浙江省诸暨市暨阳街道人民中路 356 号十三层
场所
服务: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除证券、期货)
(依法须经批
经营范围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重庆高特佳
重庆高特佳睿安股权投资基金 统一社会信
企业名称 91500112MA5U8FUH8C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用代码
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 2016-11-21
主要经营
重庆市渝北区龙溪街道新溉大道 103 号中渝香奈**
场所
一般项目:股权投资(不得从事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
经营范围 发放**以及证券、期货等金融业务)。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3)杭州高特佳
杭州高特佳睿海投资合伙企业 统一社会信
企业名称 91330102MA27X0JWX5
(有限合伙) 用代码
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 2016-02-29
主要经营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景兴路 999 号 2 号楼 322 室
场所
服务:实业投资,投资管理,非证券业务的投资咨询。(未经金融等监
经营范围 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
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杭州睿泓
杭州睿泓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统一社会信
企业名称 9133010234177512XL
合伙) 用代码
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 2015-05-14
主要经营
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白云路 22 号 273 室
场所
服务: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除证券、期货)。(依法须经
经营范围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华泰联合证券核查了出让方提供的工商登记文件并取得了其出具的《科创板
上市公司股东关于股东**及减持股份的承诺函》等。杭州睿泓经营期限为 2015
年 5 月 14 日至 2025 年 5 月 13 日,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杭州睿泓经营期限
已届满。根据杭州睿泓出具的说明,杭州睿泓目前仍处于正在运作状态;杭州睿
泓及合伙人并未作出不再经营或启动清算的决定,亦未向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杭州睿泓正在履行企业续期的合伙人内部决议、工商登记等流程,预计续期不存
在重大障碍。根据出让方出具的说明,除上述情况外,出让方不存在营业期限届
满、股东决定解散、因合并或分立而解散、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其他规范性文件被
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被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宣告破产等
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终止的情形。出让
方为合法存续的有限合伙企业。
《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管理人员减持股份》
规定的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出让方的一致行动人王海蛟为安必平董事。本次询
价转让需遵守《询价转让和配售指引》第六条关于询价转让窗口期的规定。
限情形。
关规定的情形。
三、核查意见
经核查,华泰联合证券认为:本次询价转让出让方符合《询价转让和配售指
引》等法律法规要求的主体**,本次询价不存在《询价转让和配售指引》第十
一条规定的:
“(一)参与转让的股东是否违反关于股份减持的各项规定或者其作
出的承诺;(二)参与转让的股东是否存在本指引第五条、第六条规定的情形;
(三)拟转让股份是否属于**前股份,是否存在被质押、**冻结等权利受限
情形;(四)参与转让的股东是否违反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如适用);(五)
本次询价转让事项是否已履行必要的审议或者审批程序(如适用);
(六)本所要
求核查的其他事项。”等禁止性情形。
综上,华泰联合证券认为:出让方符合参与本次询价转让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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