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名称: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凯中精密
股票代码:002823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吴瑛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
通讯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坪山区龙田街道规划四路 1 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张浩宇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
通讯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坪山区龙田街道规划四路 1 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建信信托 12860 号
委托人:吴瑛
受托人:建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受益人:吴瑛女士家庭成员
通讯地址:安徽省合肥市九狮桥街 45 号兴泰大厦
权益变动性质: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导致持股比例被动稀释、一致行动人之间的股
份转让(股份数量不变)
签署日期:2025 年 5 月 26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为“《证券
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
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的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披露了信息披
露义务人在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中精密”、“公司”或“上
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
通过**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凯中精密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
委托或者授权**单位或个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所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
**解释和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15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7
**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载明,下列简称具有以下特定含义:
凯中精密、上市公司、公司 指 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
本报告书 指
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指 吴瑛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 指 张浩宇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 指 建信信托 12860 号
**证监会 指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姓名:吴瑛
性别:女
国籍:**香港,拥有香港**居留权
通讯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坪山区龙田街道规划四路 1 号
公司职务:董事
姓名:张浩宇
性别:男
国籍:**香港,拥有香港**居留权
通讯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坪山区龙田街道规划四路 1 号
公司职务:董事长、总经理
名称:建信信托 12860 号
委托人:吴瑛
受托人:建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受益人:吴瑛女士家庭成员
通讯地址:安徽省合肥市九狮桥街 45 号兴泰大厦
吴瑛女士与张浩宇先生系夫妻关系,构成一致行动关系。吴瑛女士与建信信托
宇先生与信托 12860 号构成共同一致行动人。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吴瑛女士持有
公司 18.03%的股权,张浩宇先生持有公司 23.58%的股权,信托 12860 号持有公司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市公司与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产权及控制关系如下图所
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
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凯中精密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
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主要是:因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转股导致
信息披露义务人吴瑛女士、张浩宇先生的持股比例被动稀释,信息披露义务人吴瑛
女士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向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托 12860 号转让 6,537,428 股公司股票
(占公司总股本的 1.99%)。上述股份转让系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成员内部
构成发生变化,其合计持股比例、数量和表决权未发生变化。
二、未来十二个月内持股计划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减少或增加其在
凯中精密拥有权益的股份的可能性尚不确定。未来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
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吴瑛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65,734,669 股,占
当 时 公 司 总 股 本 的 21.06%; 信 息 披 露 义 务 人 张 浩 宇 先 生 直 接 持 有 公 司 股 份
股份为 143,163,345 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 45.86%,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吴瑛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59,197,241 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 18.03%;信息披露义务人张浩宇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77,428,676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23.58%;信托 12860 号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6,537,428 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 1.99%。吴瑛女士、张浩宇先生及信托 12860 号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43,163,34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3.60%。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
生变化。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自公司 2024 年 7 月 8 日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后至今,吴瑛女士、张浩
宇先生、信托 12860 号权益变动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4 年 7 月 5 日至 7 月 31 日,因可转债转股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吴瑛女
士和张浩宇先生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二)2025 年 5 月 26 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吴瑛女士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转让公
司股票 6,537,428 股给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托 12860 号。
信息披露义 股数变动
变动方式 变动时间 变动比例
务人 (万股)
可转债转股导致被动 2024 年 7 月 5 日至 7 月
/ -1.04%
吴瑛 稀释 31 日(可转债摘牌日)
大宗交易 2025 年 5 月 26 日 -6,537,428 -1.99%
可转债转股导致被动 2024 年 7 月 5 日至 7 月
张浩宇 / -1.22%
稀释 31 日(可转债摘牌日)
信托
大宗交易 2025 年 5 月 26 日 6,537,428 1.99%
合计 0 -2.26%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9 号―― 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适用意见》,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吴
瑛女士、张浩宇先生、建信信托 12860 号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变动触及 5%的整数
倍,即触及 45%。本次权益变动前后,吴瑛女士、张浩宇先生、信托 12860 号持股情
况如下: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
股份性质
名称 股数 占总股本 股数 占总股本
(股) 比例(%) (股)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65,734,669 21.06 59,197,241 18.03
其中:**售
吴瑛 16,433,667 5.26 9,896,239 3.01
条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
份
合计持有股份 77,428,676 24.80 77,428,676 23.58
其中:**售
张浩宇 19,357,169 6.20 19,357,169 5.89
条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
份
合计持有股份 0 0 6,537,428 1.99
信托
其中:**售
条件股份
号
有限售条件股
份
合计持有股份 143,163,345 45.86 143,163,345 43.60
其中:**售
合计 35,790,836 11.46 35,790,836 10.90
条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
份
注:1、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的股份比例,按当时公司总股本 312,179,258 计算得
出,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的股份比例,按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 328,368,949
股计算得出。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
成。2、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者受限等**
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三、其他说明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如下:
持股数量 **售条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累计质押数量
股东名称
(股) (股) (股) (股)
吴瑛 59,197,241 9,896,239 49,301,002 16,954,020
张浩宇 77,428,676 19,357,169 58,071,507 0
信托 12860
号
合计 143,163,345 35,790,836 107,372,509 16,954,020
规定的情形
信息披露义务人吴瑛女士除在公司任职董事外,还担任凯南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董事和德信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信息披露义务人张浩宇先生在公司任职董事长、总经理。
信息披露义务人吴瑛女士、张浩宇先生不存在《公**》**百八十一条规定
的情形。
信息披露义务人吴瑛女士、张浩宇先生、信托 12860 号最近三年不存在证券市
场不良诚信记录的情形。
信息披露义务人吴瑛女士、张浩宇先生、信托 12860 号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
其他股东权益的情形。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对公司
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内不存
在其他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
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除前述已经披露的内容外,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
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证监会或者交易所依法要求披露而未披露
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三)**证监会或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附表及备查文件备置于凯中精密董事会秘书处,供投资者查阅。投
资者也可以到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查阅本报告书全文。
附表
基本情况
深圳市凯中精密技 上市公司所
上市公司名称 广东省深圳市
术股份有限公司 在地
股票简称 凯中精密 股票代码 002823
广东省深圳市坪山区龙田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 吴瑛、张浩宇、建 信息披露义 街道规划四路 1 号、安徽省
称 信信托 12860 号 务人注册地 合肥市九狮桥街 45 号兴泰
大厦
增加 □ 减少 ? 有无一致行 有 ? 无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不变,但持股人发 动人
量变化
生变化 ?
信息披露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务人是否为
否为上市公司** 是 ? 否 □ 是 ? 否 □
上市公司实
大股东
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可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多选)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被动稀释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露前拥有权益的股
持股数量:14,316.3345 万股
份数量及占上市公
持股比例:45.86%(占上市公司当时总股本比例)
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后,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信息披露义务人拥
持股数量:14,316.3345 万股
有权益的股份数量
持股比例:43.60% (占上市公司总股本比例)
及变动比例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
权益的股份变动的 详见本报告书“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时间及方式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
是□ 否□ 不适用 ?
金来源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尚无明确的增加其在公司拥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有权益股份的计划,但不排除根据市场情况和自身情况增加
否拟于未来 12 个月 其在公司拥有权益股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
内继续增持 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将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
此前 6 个月是否在
是□ 否?
二级市场买卖该上
市公司股票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
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
附表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吴瑛
签字:_______________
日期: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
附表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 张浩宇
签字:_______________
日期: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
附表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建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建信信托―私人银行家族
信托单一信托 12860 号”受托人,代表“建信信托―私人银行家族信托单一信托
签字:_______________
日期: 年 月 日